【工作報告】有關國中小及高中職特教、資源班的師生比及授課節數問題
報告人/侯振輝(本會特教主委)
◎關於資源班的師生比及授課節數部分,本人於11/12參與縣府召開之桃園縣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草案,
目前協商中之國中小資源班服務學生人數,已有初步共識,由現行桃園縣國中資源班之服務學生人數為每班至少25人,國小資源班之服務學生人數為每班至少20人;朝師生比,1:8之原則,因此,國中資源班每班服務學生人數以24人為原則(教師三人),國小資源班每班服務學生人數以16人為原則(教師二人)。
◎另外國小資源班授課節數部分,朝普通班導師16節+科任20節=36節,36節除以二,其授課節數皆為18節(不分導師、科任),避免掛名資源班導師之教師,領取特教津貼時會被追繳之困擾,如每週上20節課時,即每位老師可領取2節超鐘點。
◎關於全縣特教老師超鐘點費,目前皆未領取之原因,因為新的學年度,小教科與特教科,其超鐘點之經費,已經切割各自撥付,不再由小教科統一撥付,而特教科長也已經說明,本週(12/17-12/21)會將特教老師的超鐘點費,撥付到各個學校。
◎12/12參與102學年度十二年就學安置桃園區開缺協調會,會議中許多高中職學校之資源班只有設置一名特教老師,師生比最高達1:70,著實影響學生受教權及導致老師教學不堪負荷,目前已與本會政策研究部主任著手調查,教育主管是否有失職之處。
以上,如有相關特殊教育現場之問題或建議,請電 0915396353 (中華),0982129160(亞太),特教主委於每週四下午在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為特教老師服務處理;
或上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言論廣場>因應教師課稅,101年1~6月桃園縣特教老師授課節數共識版本,之留言版上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