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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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80000071號
附件:一、委託書,二、會議流程,三、會員代表名單,四、代課費請領表,五、座談會提問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三屆第三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暨全市支會長會議聯席會,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 時間:108年6月6日(四)下午13:30至16:30 (13:00開始報到)。
二、 地點:綠光花園中壢會館(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中東路653號,備有免費停車場)。
三、 參加人員:本屆會員代表、本會各級學校支會長、本會理監事。
四、 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三),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為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人數三分之ㄧ,如有超過情形,以簽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工會法第二十七條及本會章程第四十條】。
五、 本次會議有團購券並特別準備感謝禮品致贈各校會員代表、工會支會長及教師會理事長(分會長),請務必派員參加。
六、 其餘注意事項:
(一) 出席人員報名時間:108年5月22日(三)起至108年6月3日(一)
上本會網站(www.teu.org.tw)之「活動報名」填報。
(二) 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報到。
(三) 如有提案,請將提案單於6月3日(一)下午16:00前傳真回本會。
(四) 與教育局局長座談會提問單(附件五),請於108年5月29日(三)前用傳真或Email(teuniontw@gmail.com)方式回傳。
(五) 當日出(列)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並核計研習時數3小時【請先至「桃園市教育網路中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登錄】。
七、 請各校協助核予本次出席前開所列會議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參加人員之代課費由本會覈實支付【請填代課請領表(附件四),正本於開會當天繳交】。
正本:桃園市各級學校、桃園市各級學校支會長、本會第三屆理監事
副本:本會
理事長
071-附件一-委託書.pdf
071-附件二-會議流程.pdf
071-附件三-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可推派代表權數名單.pdf
071-附件四-代課費請領表.docx
071-附件五-與局長座談提問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