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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ngsplendid出會
發表時間︰2013/2/4 下午 04:11:47

桃園縣教師會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2 F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3100

聯 絡 人:邱芳穎、侯振輝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24

發文字號:一○二縣教師字第007

附件:

 

主旨:建請 貴儘速召開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修正會議,並邀請本會之代表出席討論,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九屆「特殊教育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經查實施要點之國小資源班教師授課節數比全國其他縣市高。

三、全國多數縣市課稅後,其國小資源班皆已設置導師一人並支領導師費3000元。

四、全國所有縣市之國中小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皆為固定節數,唯獨桃園縣沒有總授課節數之上限。

五、建議102學年國小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固定為40節、國中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固定為50節;國小資源班教師之每週授課節數修正為18節,以符合課稅後,減授二節課之原則。

六、對於 貴局101613日桃教特字第1010024934號函中說明,將另函文各縣市調查瞭解,其他縣市國小資源班課稅後之授課節數,懇請 貴局提供調查後之相關資料,以利本會研究參考。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會特殊教育委員會委員、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

 

 

 

      理事長  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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