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5.6.1-本會召開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三次支會長聯席會議,詳如說明段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14288 )
作者︰mini出會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158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50000140號 附件:1.委託書2.議程3.出席回條4.提案單5.會員代表名單6.代課鐘點費申請表 主旨:本會召開第二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三次支會長聯 席會議,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105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00至4:30。 二、地點:桃園市議會一樓大禮堂(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9號)。 三、參加人員:本屆會員代表、本各級學校支會長、本會理監事。 四、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共101位,會 員代表名單如附件五),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為限; 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人數三分之ㄧ,如有 超過情形,以簽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工會法第二十七條、工會會員大 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委託出席辦法】 五、請各校協助核予本次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參加人員之代課費由本會覈實支付(若有代課費問題,請填寫代課鐘點費申請表,事先傳真向本會申請,正本於開會當天繳交)。 六、本次會議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並於會後領回第20期工訊及團購票券。 七、其餘注意事項: (一)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辦理報到。 (二)歡迎各支會派員列席,出、列席人員回條請於 4時前傳真回本會。 (三)如有提案,請將提案單於 (四)當日出(列)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並核計研習時數 3小時(請先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登錄)
正本: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各學校支會、第二屆會員代表 副本:本會理監事(e-mail寄送)、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140-附件1.doc140-附件2&3.doc140-附件4.doc140-附件5.pdf140-附件6.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