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60223-行文各校可申請公益救助金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14625 )
作者︰goku791027-B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3100 聯 絡 人:胡秀菊
受文者:本會各級學校支會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60000017號 附件:附件1-公益救助金申請表、附件2-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
主旨:檢送本會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暨申請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本會會員或家庭突遭變故之本市學生,能給予適時關懷與協助特別設立公益救助基金。 二、基金運用範圍如下: 1.本會會員之家庭突遭變故,而陷於急難。 2.本市學生之家庭突遭經濟變故致家計困難,影響學生就學者,得予以救助,由會員代為申請。 3.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議決支付之費用。
三、適用對象: 1.本會會員及會員所屬學校之學生。 2.申請人資格須符合事發該年度學校支會已完成繳交會費者,始得提出申請。
四、歡迎本會各校支會會員老師協助需要關懷個案提出申請,詳如附件。
正本:桃園市各級學校、本會各校支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附件1-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公益救助基金申請表.pdf附件2-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102.0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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