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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0516有關桃園市教師會向各校收取106年度會費,恐有重覆繳交之疑慮,詳如說明,請查照。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14691 )


作者︰pcducktw
發表時間︰2017/5/16 上午 11:34:44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機關地址:3204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電  話:03-2811588

傳  真:03-2811996

人:朱維立、周文壕

受文者:如收文單位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16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60000099

附件:

主旨:有關桃園市教師會向各校收取106年度會費,恐有重覆繳交之疑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教師會106.5.15桃市教師字第1060000018號來函。

二、   本會106.1.20桃市教工字第1060000001號已函知該會待年金改革議題行動結束後,105年度會員費將請秘書統計處理,合先敘明。

三、   經查過往兩會係合署辦公共同辦理各項活動,唯自去年八月之後,當時擔任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劉慧玲與部分幹部未經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逕行將印章、帳冊、公文系統、人員搬離會所,本會未被告知,而桃園市教師會《不告而別》,形同《離家出走》,所遺相關舊資料、舊物品以及會員老師來電陳情、來函申訴、諮詢、扶助、公益救助、掛號郵件收取…等,皆由本會一本初衷概括承受,各校支會長暨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應有目共睹。

四、   桃園市教師會自離家出走後,至今從未派員與本會就代繳事宜協商處理,只用發文方式騷擾各校老師,已有多名支會長不勝其擾。

五、   有關桃園市教師會向各校索討會費一事,請各校無需理會,本會將就代繳事宜進行處理,請各位支會長轉知各會員無須憂慮也無需處理繳費,以免造成重複繳費的狀況。

 

 

正本: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本會各校支會

副本:桃園市教育局、桃園市社會局、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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