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58 )
--- 校長可以決定全校人事權嗎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1807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6 下午 08:50:35

我任教的學校最近在分配下學期職務

在事先沒告知下 我被指派為科任

去問主任理由

他說他和校長都覺得我情緒不穩 說話聲音大聲

但我並不覺得 於是他說那是我不自覺

由於其他老師為我打抱不平 他們去找主任說

主任回覆再考慮

隔天大家催我再去問

結果一樣

主任還加上說連訓導主任都這樣覺得

我說那乾脆發文給全班家長和學生

問是否我有這樣的情形

主任就改口說校長有決定全校的人事權

請問是這樣嗎  如此是否就可以完全不顧老師感受

不用理由

高興安排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6 下午 09:45:12

可參考教師法

第十七條   (教師之義務)

Ⅰ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Ⅱ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7 上午 06:31:07

單憑一面之詞,實在很難分辨。

希望您可以得到合理的說明與機會。

當然也希望您真如自己所言,只是大聲一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7 下午 07:49:26

在這方面校長是可動用他的行政裁量權

不過,你可透過貴校的教師會代你問問看

在我校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師,都希望能担科任老師。

但本校的科任,除了被組長和有專長老師担任外,其它就是你必須領有醫師證明某種疾病者,

還有你曾經和家長們發生過嚴重衝突事件者,否則機會幾乎等於零

有老師者,遇期末編班時,氣到所有志願都填科任,還是無法如願。

甚至常常有人終其退休,都未曾担任過科任。

所以看到你能担科任教師,在本校是讓人好生羨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上午 06:25:32

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可以隨意被裁量嗎?

l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6條) 

l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 行政程序 第10條 )

●教育基本法第8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

所以,有關教師的職務分配,是涉及老師的權利與義務,如果主張校長有行政裁量權的人,就應該提出其法律授權其可裁量的法源依據,否則就是其裁量權是違法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下午 06:25:04

我們討論時,希望都能就事論事且具同理心,這樣才能說是具有讀書人的風度。

1.我們試想:假使大家都要當科任,那誰決定要誰當級任?如果你說大家討論決定,那總要有主席、要有彙整意見的人或最後決定的人吧!那個人如果不是校長,那又可以是誰?

2.或許有人會建議,乾脆用抽籤吧,抽籤表面是很公平,但實際上卻是鄉愿得很,難道特別認真、有特殊原因或是有專長的人,在考慮上不必給他一點優先嗎?

3.再說,是不是可以請大家討論,那要怎樣才公平?(請別說抽籤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下午 07:52:35

若是在期末編班時,若大多老師填科任,不填級任;

或大家都不想教高年級時。行政主管就必須進行協商,

協商不成時

請問校長是不是可以動用其裁量權?

不然要擺爛嗎?

他也沒有剝奪你當老師的權益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下午 09:01:40

我們學校就是由校長決定每個人的新職務

而且混得越兇就可以安排擔任組長(而且是涼缺)

羨慕吧!

大家來比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下午 09:52:35

那你們老師必須團結起來。

在校務會議開會之前十天,遞出已連署好的提案。

利用團結力量大,縮小校長的裁量權。

因為我校的老師意識到校務會議>校長的裁量權,

所以奮勇奪回參與校務會議的權利,不讓校長得逞--採代表制。

加油!現代花木蘭!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下午 10:08:23

注意

開校務會議時,必須錄音存證。

若和校長撕破臉了,最重要的是不要調校。

反正我們也不是靠他領薪水,

還是要活得很快樂。氣死他!

必竟與你站在同一線上,一定比他多。

若有必要自己花點錢,召開記者會,言明自己人權遭受迫害。

若按正常程序申訴的話,一定被搓掉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8 下午 11:24:31

我們訂有職務聘任完整辦法(校務會議通過)

我們家大人常說"公開透明 擴大參與 大家講理"

如果你說得比我合理就聽你的

制度化讓大家沒話說

一起為學校學生努力不錯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9 上午 06:29:14

你們老師都這麼講求自己的權益,那我的孩子的受教權要在那兒爭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9 上午 07:17:35

我們學校校務會議是代表制

職務輪替辦法呈上去就被校長駁回不採用

而且只依據行政會議就可以決定由校長指派人事嗎?

雖然懷疑但沒有人作聲

學校教師會只淪為辦理康樂性質活動

給樓11

學生受教權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難道你也希望學校的文化是大家來比爛

我們學校是組長搶破頭高年級沒人要當

但是要不會教課或是會向家長嗆聲的人才可以調離高年級

酷斃了 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9 下午 12:58:55

給樓上的"姊妹校"

很想知道  你是哪個學校?  你的學校老師  不是比爛   要不就是故意爛了之後有好缺當組長

很想知道  貴校校長是誰  等退休嗎?  

現在  還有哪位校長會無視家長的監督  無視貴校教師的批評  無視主任的建言( 畢竟  組長與主任關係最密切 )

讓學校老師比爛  然後  升他當組長來從事行政工作  最後  看著學校一天天沉淪... 

 

你說出來  我來幫你轉告局長( e-mail 給局長就行 )  請局長換個校長來  新人新氣象

這樣  對學生 老師  家長  行政  對教育都好  不是嗎 ?

如果你不說    那就是 "無的放矢  "  

勸你  當老師的  做個好樣子

別在這裡胡說八道  傷了老師和校長以及學校的形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7/6/9 下午 03:41:44

最看不起滿口仁義道德其實擺爛第一

學校教育老師校長都被你唱衰

如果還有一點教育良知就點出那個學校

別寄望局長他只要學校上新聞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