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惠芳/臺北報導
未來合格的鄉土語言教師可望大幅增加。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國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修正案,未來只要取得閩南語及客語中高級以上、原民會族語認證,再通過各縣市自辦的專業教學培訓,就可擔任國中小學鄉土語言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這項修訂辦法最快從九十七學年度起實施。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為解決國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不足的問題,教育部修訂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聘任辦法。除配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修正,將「鄉土語言」改為「本土語言」外,最大改變就是讓取得語言能力認證,以及通過各縣市專業教學培訓者,可以順利成為國中小學本土語言教學的支援工作人員。
這項修正案也明定,國中小學如在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甄選中,找不到合格的教師,只要在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前,也可聘任具備本土語言專長的地方耆老或相關人士擔任本土語言教師,以解決部分地區不易找到合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