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story id=story> 高雄市愛國國小一百多名畢業生,在畢業前夕簽下了婚前守貞卡。十來歲才剛踏入青春期的孩子,對性似懂非懂,有人握著筆猶豫著:「如果很晚才結婚,是不是都不能有性行為?」小朋友的疑問,點出了問題的核心:在性早熟卻又普遍晚婚的年代,要他們在走入婚姻前都不能發生性行為,大人的期待是否有些脫離現實? 據主計處統計,去年男女平均結婚年齡分別延至卅三歲、廿八歲;不婚人口更不斷激增,目前全台卅到四十四歲的未婚男女已超過一百萬人。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的演進,小朋友發育的年齡則不斷提前,從過去國中降至國小中高年級。換句話說,從性成熟到步入婚姻前,中間可能有長達十五、六年的時間,同時,還有愈來愈多人選擇不婚。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有四千三百一十七名嬰兒是由十五到十九歲「小媽媽」所產下。有社區藥師就遇到過,跟愛國國小畢業生一樣年紀的女孩,獨自上門買避孕藥。不論大人們願不願意接受,性早熟的時代早已來臨。 簽下守貞卡的孩子還有人擔憂著,萬一「破戒」的話,會不會死得很慘?顯然,在他們懵懂的心田上,「性」已被畫為等同罪惡、詛咒的符碼。偏偏,性又帶著誘惑的美味,青少年在青春期早已產生性欲,卻必須「忍」到快卅歲才可以擁有合法、無罪的性生活,這中間十多年的悠長歲月,會讓他們產生多少的情欲困擾與苦悶? 可以想像,萬一這些孩子在婚前偷嘗禁果,甚至不幸染病、懷孕,必定不敢告知老師家長,只能向同儕或網路尋求協助,許多悲劇往往由此而生。 有些人晚婚或不婚是迫於無奈,有些則是個人的選擇;不論是自願或被迫,這都是社會現實。因此,與其以「寓勸於警」的方式要孩子簽下守貞卡,還不如讓他們學習正確的性知識及如何保護自己,更不必將婚前性行為釘上十惡不赦的道德框架。教他們了解個人的價值和選擇,恐怕比較重要。 </DIV>【2008/06/21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