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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8月1日起,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322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上午 04:31:29

 

97年8月1日起,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

公文轉達

970606教育部函:自97年8月1日起,國民中小學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

轉寄教育部函:此重要訊息,相信桃園縣政府也應該知悉!

轉寄【2008/6/18牛奶瓶報報】發信人:劉亞平
【重要訊息】970606教育部函:自97年8月1日起,國民中小學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
教師違法兼任人事、主計問題,教育部發文給全國各縣市政府,自97年8月1日起,國民中小學不論規模大小,其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
對於教育部本於權責依法行政,我們給予肯定和支持,希望教育部再接再厲,擔負起全國教育主管機關的功能和角色。



轉貼970606教育部函:
●●●970606教育部函●●●
=============================
教育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台國〈四〉字第0970085528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
主旨:有關國民中小學教師原已兼任人事、主計業務者,因本部97年4月3日台國〈四〉字第0970024676號函釋,造成國民中小學學期中停止人事、主計業務暫由教師兼任,影響業務推動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國民中小學人事、主計單位之兼任主管職務,如經權責機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由其他機關或學校之專任人事、主計人員兼任確有困難時,同意暫由教師兼任至97年7月31日止,並得依規定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二、惟自97年8月1日起,國民中小學不論規模大小,其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副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主計處、本部人事處、國教司、法規會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上午 10:29:28

教師不能兼任人事

那請問專任人事人手夠嗎?

如此決定無配套措施

會不會天下大亂!讓不熟悉業務的新手接任,反造成教師的權益受損....

總不能硬拉護士來兼任吧                 合法嗎?                 到時學生受傷的急迫性與教師權益的執行孰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上午 11:57:50

出納也是一件跟教學無關的事

老師兼出納  會影響教學品質

老師最好專心教學

國中出納好像就有職 員做了

小學也能比照辦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下午 02:28:43

早該如此了!

而且,這還不夠!

太多非教師專業的行政工作由老師兼任了!

除了樓上所提的出納之外,文書、庶務等都不該由教師兼任。

其實總務處每一項業務都該由相關專業人員出任,政府該重視這個問題,當花的錢不能省!

想想擴大內需的錢如此花,就覺得政府仍是欺善怕惡,老師逆來順受,就吃夠夠!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下午 05:12:42

擴大內需.

增加就業機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下午 06:30:53

3樓的說的很有道理,但現實的情形呢?政府沒錢聘任這些專任的人員,若政府有錢又何嘗要讓教師來兼任?預算就像一塊餅,就這麼大,若全部的錢拿來聘這些專任人員,勢必會排擠掉其他部門的錢。一間學校的運作最終的目的不外乎就是把教學做好,讓學生成才,要達成這樣的目標,校內的每個職位都很重要,試舉例:出納發薪水、算鐘點費、扣公勞健保費、發學生各項補助款、收午餐費、註冊費、保管零用金,乍看之下與教學無關,但仔細去分析上述每一項工作,不也都間接可達成學校的最終目標嗎?人事、主計不得由教師兼任,最後就由幹事及護理師兼任,難道這就是專業人員嗎?原來由兼任的教師做的好好的,現在這樣一搞,會產生許多混亂,學校內產生混亂了,學生的學習不會受影響嗎?

其實教育部也好,縣府也好,當下都無力處理此事,所以只能下公文,把這問題從教育部推到各基層學校裡。最後傷腦筋的是各校的校長,這樣的做法就算解決了這件事了嗎?大家思考看看。

我認為比較好的方式,可以參考台北縣,以聯合辦公的模式來處理。由一位專任人事主計負責處理數間學校的業務。以復興鄉來說,前山一組,後山一組。以大溪鎮來說,河東一組,河西一組。如此對學校比較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6 下午 07:41:45

學校規模不同,情況也不一樣,

中小型學校應該沒有太大的問題,

班級數較多的學校,只要有心做好配套,

請校護.幹事兼任人事.主計應該可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7 下午 10:45:01

本校就是由校護兼人事的學校

我們是24班以上的智類學校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7 下午 11:35:09

學校會依教育部的法令來執行嗎!我看教師會要好好的監看了,

我們學校的人事是教師兼任的,真是有夠官僚,魚肉教師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6/29 上午 07:24:26

教師禁兼人事主計人員 教部挨轟

教育部最近一紙「自八月一日起,國中小學不論規模大小,其人事、主計人員不得由教師兼任」的公文,讓全國三分之二縣市政府跳腳,南投縣政府昨天直指教育部人員「坐在冷氣房辦公」,政策轉彎沒配套,「馬上」造成學校業務運作大亂。

教育部主秘潘文忠表示,國民教育法並沒有任何條文授權教師可以兼任主計、人事,教育部發的公文並不是新規定,只是以前並未強制執行,八月一日以後將嚴格要求落實而已;縣市政府如果經費不足,可以聯合幾個學校共同聘用,解決燃眉之急。

教育部國教司代理司長鄭來長及人事行政局發言人莊進國表示,偏鄉小校人力吃緊,教育部打算修改國教法,由學校職員、幹事可直接兼任人事、主計人員,讓地方政府有更多用人空間。(記者林明宏、劉力仁、蘇永耀)自由時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7/1 下午 12:35:14

縣市政府如果經費不足,可以聯合幾個學校共同聘用,解決燃眉之急。

縣府教育處.人事處.主計處是否有為學校考量過解決方式?還是由各校自行解決?台北縣又是如何實施?

1.協調專任人事.主計多兼幾所學校業務

2.增加學校職員編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7/14 下午 05:20:21

本校原有人事主計人員自從調走改由教師兼任後,同仁就陷入了痛苦的深淵

原本由高普考公務人員辦理,對他們而言,那是他們的本職,而且一般公務人員來以老師為主體的學校上班,求的是學校安定單純,寒暑假期間工作輕鬆不少,所以他們服務態度都不錯,對老師也客氣

但開始由老師兼任後就變了,有的老師別的不行,欺負同事最行,請假要刁難,他自已整天趴趴走找不到人,假單放他桌上不行,一定得親自交給他,問題是老師有課,下課時有時又有學生或其他老師的事要處理,好不容易有一節下課有空,去了換成他老兄不在,誰知道這位兼人事的老師何時在位何時不在?撲空情形屢見不鮮,態度也倨傲起來,兼個人事就身份不同了嗎?搞清楚,誰兼人事,不過就是靠闗係,找主任向校長推薦指定,並不是你有什麼不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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