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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晚輔導 教育局無法管???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342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3/14 下午 10:16:51

中國時報 C2/桃園新聞 2006/03/10 
【楊宗灝/桃園報導】 
  國中開設夜間留校晚輔課程是否違反教育部規定,其實早在民國九十年「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廢止後就喪失法源依據;針對家長投訴違法事項,桃園縣教育局長張明文說,未來將制定公開、透明制度,彌補偏遠學校需求。 
  南崁地區爆發家長錄音投訴學校違法招生夜讀事件,由於內容中有學校老師明示違法對話,讓家長懷疑校方「明知故犯」。 
  桃園縣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教育部在民國九十年曾有廢止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公文,其中各縣市政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本於權責,自行訂定各相關規定。 
  張明文說,以目前升學現況而言,家長求好心切,往往希望學生能夠參加課後輔導,尤其是部分偏遠鄉鎮學校,更凸顯教學資源補強問題;因此不論是補習班或留校夜輔,教育局都沒有明確干涉立場。 
  桃園縣教育局現階段政策,除針對新屋鄉、復興鄉等國中每年編列晚輔經費外,未來也將優先加強偏遠學校補助措施。張明文說,以復興介壽國中為例,當地並沒有任何補教業者進駐,如何協助同學克服升學壓力,學校師長理應負起全責。 
  張明文說,本次家長錄音投訴事件是重新檢討留校制度契機,教育局將透過詳盡規劃,讓收費標準公開透明;教育局也將進行各校夜讀現況調查,作為日後相關制度參考依據。 

上面這則新聞來看教育局的解釋是不是『老師以後下班後可以合法兼差囉......』?只要說是家長們的拜託,而且開班的場地設在學校教室裡,我想應該沒問題吧,局長的意思應該是這樣沒錯喔!,那我們這群生活苦哈哈想兼差的老師應該不會再因兼差而受考核的威脅了吧......好耶!明文局長,我們愛死您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3/14 下午 10:38:28

那要請你檢具公文、簽涵向學校、教育局申請

 

如果核可的話

 

你不就是名正言順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3/15 上午 06:30:56

局長不是說無法可管嗎

既然如此

就無須備案

因為教育局不想管,也管不著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3/15 上午 06:32:35

<DIV align=center>

【2006/3/1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有關國中第九節課的問題,讓我們聽聽老師怎麼說?

轉貼牛奶瓶報報,這是高雄縣網站有關第九節課的留言,我相信其中所說的內容與桃園縣的狀況很多是相同的!


姓名:疑惑
日期:2003/11/10
主旨:疑惑

我一直都有個問題,誰比較重視學校升學率呢??是學校(校長大人),還是家長??還是老師??或是...全部?? 學校沒有百分之百的義務去負擔學生的升學問題。畢竟,真正掌握學生升學的是學生,家長及教師只能從旁支持學生。但在世人眼中,學校的老師們是教育界的清流,作育英才。老師犧牲假日陪家人的好時光,奉獻給學生、給學校,是『應該』的。

學生第八節課後輔導上課的必要性和實施現況引發爭議多年,國中教師也有不同的意見,高雄市教師會更認為,非補救教學性質的第八節課後輔導,非教師的義務。更何況是第九節課。可悲的是違法的事大家都做,還想盡辦法要將它變成對的事了。更可憐的是,學校帶頭作違法的事,卻又要教育孩子守法。心虛啊!如何教育孩子培養豪氣呢?

本校三年級上到第九節課,校長大人要三年級導師負責、要求校內老師加強對學生的課業輔導。但老師們在為學生的課業忙時,看不到校長大人到校加班。但老師如何拒絕上第九節課呢?不上,家長、校長認為不關心學生。上,卻是違法,且上頭沒人願意擔這責任!

另有個疑問。日前,家長會提議由家長會『保管』課業輔導費。不知這樣做法是否有風險呢?曾看過有人寫道:

『為什麼錢進入家長會的帳戶,其實很好理解;因為法律禁止學校做這樣的課輔,如果「東窗事發」,校方可以推說:「那是家長會辦的呀,不是我們學校辦的,我們只是配合。」可是,學校屬於全國教育行政體系中的一環,有各種法令和單位在監督他們節省公帑與避開利益輸送,錢一旦進入家長會,誰來管它?誰能管它?這樣就很容易產生弊端。再者,家長會能夠掩護學校違法,又怎能監督學校辦學?學校靠家長會掩護,校方見了家長會能不低聲下氣嗎?簡單說,任何事一旦違法,做起來就不能光明正大,不能光明正大,邪魔歪道就聞香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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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1/18 下午 03:06:52

本身是桃園市的國中老師,發現桃園市的很多國中幾乎都是全班留第八節,學生家長有些根本不知道他們有權益不上第八節

而學校就是變相的強迫他們參加,並在註冊費上列入輔導課費用

更誇張的是將全校排名抓出三個班的學生鼓吹參加第九節

明知違法,卻已升學率為由半強迫老師上課,由家長會收費

殊不知教育局是真的不知道,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當學生問我為何要上第八節第九節時,其實我很難跟他們說明,自己都絕得心虛

如果桃園的學校都這麼做,勢必沒有人敢不做,因為校長都怕招不到學生,學校因為沒有額外輔導而是升學率降低

上次爆發八德國中輔導課事件,桃園縣教育局到底有沒有再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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