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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4/5 下午 12:49:22

兒童節 辦法出爐 自由時報

〔記者何玉華/板橋報導〕台北縣長周錫瑋在兒童節送給全縣師生一套輔導與管教辦法,明確表列學生不適當行為及老師可以行使的管教手段,包括取消參加課程表外的活動、課後留置、罰站等。

不適當行為依情節輕重表列41項:從一般的上課講話、干擾教學、不交作業、與同學吵架、擔任班級工作不盡職、升旗或集會無故缺席、作弊…等,到嚴重的打架威脅、破壞公物、性騷擾、污衊師長、集體鬥毆、霸凌行為等都在列。

參考辦法中的管教措施,包括勸導改過、口頭糾正、調整座位、增加額外作業或勞動服務、寫悔過書、扣成績、取消下課時間等;此外也納入家長參與的要求,受管教學生參加校外教學活動,需有家長陪同;課後留置輔導矯正行為前,應經家長同意,而家長也應負起接送的責任。

這套辦法是由教育局委託縣教師會召集相關領域代表研議,經過9次會議討論後,提給教育局再召集討論,前後歷經約12次會議才底定;辦法明訂學生髮型不規範、不得懲處,有關服裝儀容規定,應廣納學生意見。

台北縣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明確表列學生不適當行為及老師管教方式,可以減少教學現場爭議;但他認為學生面臨更多的外力誘惑,甚至在學校處理後,仍需要後續追蹤,未來可以繼續朝跨局室合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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