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請問校長的權限 是無限的嗎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397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4/14 上午 08:31:18

本校面臨超額情況非常嚴重  所以校務會議定年資淺的老師必須被超額

但行政人員不含在內  這是校長的權利  校長說行政是學校裡的重點 

包含主任及組長他都必須負責 所以要保障行政人員 因此她們都不用被超額

請問這樣合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4/14 下午 02:31:53

針對樓上夥伴的問題簡單回覆如下:

1.針對桃園縣教師超額問題各校可以依據本縣教育局訂定之「桃園縣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來制定各校所謂的超額教師辦法,惟此辦法須經各校之校務會議通過始可生效。

2.所謂超額教師介聘適用對象很明顯的就是「教師」。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條所述「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各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因此,在本縣各公立國中小內所謂的行政人員除了校長之外其他的老師都應該是教師身分(含主任),所以簡單的說各校若要討論超額對象就是除了校長、職工,教練外的所有老師,應該不能將行政人員排除在外。

3.若貴校真的如您所述:「......校務會議定年資淺的老師必須被超額但行政人員不含在內  這是校長的權利  校長說行政是學校裡的重點 包含主任及組長他都必須負責 所以要保障行政人員 因此她們都不用被超額.....」,建議您應該請貴校的校長將此論述紀錄下來並簽名具結以示負責,然後將此文件送給教師會處理。

4.若您還在害怕校長的壓力而不敢有所主張,那希望您勇敢的站出來向桃園縣教師會舉證,請他們協助處理。

桃園縣教師會申訴專線:03-2804662          傳真熱線:03-2804752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4/15 下午 09:53:28

校務會議所有的發言,都會被記錄。
權利受損最好是錄音保留,供日後舉證。(公開或私下)

此校長的發言和決定如果有日後有具體作為,可能有違反相關法規。

不過我建議,權利受損者,最好先行溝通....溝通無效,才訴諸體制外.......


兼任行政人員也要先保護自己..
如非校長、主任有具體蓋章或明文指示
最好不要校長、主任一句話或暗示,就照辦....這樣就不會以後惹來一些無所謂的困擾....(以前常有菜鳥人員兼「驗收」的情事.....)


另,在校園所有作為,要符合教育手段,千萬要理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4/15 下午 11:27:38

引述:

         

本校面臨超額情況非常嚴重  所以校務會議定年資淺的老師必須被超額

但行政人員不含在內  這是校長的權利  校長說行政是學校裡的重點 

包含主任及組長他都必須負責 所以要保障行政人員 因此她們都不用被超額

請問這樣合理嗎  

 

大錯特錯

學校裡的重點是教學,不是行政

學校中關乎教學者佔五分之四重

這個校長的腦子不知裝什麼?

若沒有一堆辛勤教學、努力輔導學生的教師

這個學校還混什麼?

不過

有這種校長,大家趕快離開,不然就把他轟走

本末倒置了

只想作業績而已

難道桃園縣培養出來的校長只有這種格調

我想:留下來的人一定是校長過濾過

很會抱大腿的人

大家開始抱大腿、搶組長當吧

還有:校務會議的決定?

這麼不尊重教師的校務會議?

唉唉唉!!!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產生

難道妖孽在妳學校已經產生、附身???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