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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power
發表時間︰2009/1/10 下午 0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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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紀錄與草案

整理/政策組

(資料來源:【2008/12/10牛奶瓶報報】發信人: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
971114,教育部和全教會召開「研商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
971120,教育部根據會議結果研擬「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
轉貼相關的會議紀錄和草案:
●●●971114
研商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紀錄●●●
============================================================================
研商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會議紀錄
一、時間: 971114(星期五)上午930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學院科506會議室
三、主席:吳常務次長財順 紀錄:徐意雯
壹、主席致辭:略
貳、業務報告:略
參、討論事項:
提案:有關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內容細節之討論。
決議:
一、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除跨校性服務人力,得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外,其餘應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端,由學校自主用人。
二、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另有關特教班部分:
1)資優班、各類資源班: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
2)自足式身心障礙班:採雙導師制。
三、教師專業基金,獎勵優秀教師之專業表現:取消。
(將5億元納入其他計畫中運用,全教會並建議以納入「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計畫中運用為優先。)
四、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二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國小導師由再減一節調整修正為再減二節,需增經費約6.4億元,所增經費部分請行政院支持列入。)
五、全教會另建議:
(一)建請教育部對各項法制化之方向與內容,由全教會與教育部再確認。
(二)建請配套方案的實施時間,以「學年度」為規劃方式。如取消薪資所得免稅的實施日期倘為9911,則配套方案的實施日期建議為9881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中午1210分)
●●●971120
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
==========================================================================
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草案)
97.11.20
(一)取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免稅後,其課稅收入依據下列「課稅收入運用計畫」辦理;為確保所增課稅收入,用於整體教育環境之改善,應配合修正提高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21.5%下限之規定。
(二)實施前完成相關法令法制化之工作。
(三)課稅收入運用計畫:
1
、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平均每校補助60萬元。除跨校性服務人力,得由縣市政府統籌規劃外,其餘應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端,由學校自主用人。
2
、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4,000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另有關特教班部分:
1)資優班、各類資源班: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
2)自足式身心障礙班:採雙導師制。
3
、教師專業基金,獎勵優秀教師之專業表現:取消。
(將5億元納入其他計畫中運用,全教會並建議以納入「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計畫中運用為優先。)
4
、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二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
(國小導師由再減一節調整修正為再減二節,需增經費約6.4億元,所增經費部分請行政院支持列入。)

附註:
全教會另建議:
(一)建請教育部對各項法制化之方向與內容,由全教會與教育部再確認。
(二)建請配套方案的實施時間,以「學年度」為規劃方式。如取消薪資所得免稅的實施日期倘為9911,則配套方案的實施日期建議為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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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取消免稅後 國中小老師減2節課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2008.12.16 03:18 am
教育部「取消國中小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出爐,預計在取消免稅後,國中小老師授課節數可比目前減少二節,國小導師再多減二節;必須有老師全天候照顧的「自足式身心障礙班」,則將採雙導師制;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四千元,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

全教會建議,配套方案的實施時間,應以「學年度」為準,如取消薪資所得免稅的實施日期訂在九十九年一月一日,配套方案就應提前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實施。教育部已將包括全教會建議在內的方案,提報行政院核定,受影響的教職員近二萬人。
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指出,導師費的增加可從取消免稅日同時實施,但在教師減少時數部分,每位老師教學的時數少了,代表需要增加新教師,但在學期中間再換老師,將影響教學,建議應在學年開始時即先行調整。
吳忠泰表示,全教會也希望老師的法定授課時數減少後,可有更多時間備課,而不是再去兼課、多領鐘點費,把新空出的時數交給新聘教師,讓那些早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年輕流浪教師,提早進入教育體系。
在資優班、資源班、體育班部分,教育部指出,都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只有「自足式身心障礙班」,因需要導師全天候照顧,未來將採雙導師制。
中小學導師費,在取消免稅後,由目前二千元增加到四千元。
2008/12/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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