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58 )
--- 何人替學生著想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4146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5:33:37

請問山豐教師會理事長余大章維老師

您是何時當選理事長??

幾人出席??幾人投給您??

理事長當選後送府的核備文號又是多少???

假如山豐國小社團老師減課是非法

建請由縣教師會理事長一起向縣政府或監察院糾正

不要只找山豐國小啦

假如真的違法

甘脆將這些減課的經費全部繳回政府

替老百姓追回一點錢

我就替您在學校立個銅像

記住喔

不要又說模糊焦點

您是否違法在先呢??

您又是否真的位桃園縣教師的利益在爭取呢???

還是在爭取您明年回學校上課的空間呢??

畢竟您和彭大理事長上課的時間可是全校老師最少的

兩位覺得這樣合理與公平嗎???

真的是為學校老師謀福利嗎??

還是只是玩玩校內的權力鬥爭呢??

小伎倆爾爾

校外的教育同好千萬要睜大眼睛阿

到底這些老師是在幫學生

還是在幫自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8:56:20

別鬧了版主

你這樣會讓我聯想到阿扁耶

不管別人說甚麼都可以給人扣上不愛台灣台獨的大帽子

全山豐國小的老師都知道明明就是課務不公及校長的行政霸凌問題

你也可以牽拖到學生權益或教師會鬥爭

老梗了餿了

有沒有別的說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9:12:48

全山豐國小的老師都知道明明就是課務不公及校長的行政霸凌問題

請別假借名義, 並非所有老師都這麼認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9:23:14

全山豐國小的老師都知道明明就是課務不公及校長的行政霸凌問題

我也是山豐國小老師,請別假借名義, 並非所有老師都這麼認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9:30:52

對!對!對!

全山豐國小老師ㄧ定不包括澎得合和廖越眉,從樓上兩位利用山豐國小的電話和傳真作為留言代號,可見這兩位多會「利用」學校資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9:49:06

當然當然

謝謝您兩位的指正本人虛心受教

或許小部分既得利益者不會認為不公

但大部分老師卻難以苟同這種尸位素餐的行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11:28

期未校務會

只有25人支持教師會提案

將近有30人沒有支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23:30

樓上的說法不完整

完整的說,是這樣:

那天校務會議支持教師會的有25票,支持校長(也就是反對教師會)的只有兩票,連在會議中高喊『校長我挺你!』的澎得合也沒有投給校長,這兩票也只是四個主任中的倆個主任(一票是廖越眉ㄧ票是李奉榕),可見吳校長的民心背離!

所以,25比2這麼簡單的民主ABC都不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29:17

為什麼膨X會長都一個德性?

自肥跑第一還拉一堆人墊背?!

揚眉有一個搧風也有一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46:14

如果沒有記錯,山豐國小34班,1.5編制,應該34+17=51人,樓上的,我看錯嗎?.....25人贊成30不贊成=55人,鬧鬼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50:50

校務會議成員

包括教職員工及學生代表家長會代表

不只55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8 上午 07:56:29

我記得學校職員幹事工友只是派代表,不像你說的通通都計票喔!

國教法

   10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

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8 下午 10:58:23

        聽說在山豐國小只要掛名指導老師,就算連個學生的影子都沒有,也可以每個星期減兩節課,歡迎吳校長在任滿後能調到我的學校來,我也好想掛個名,每星期可以多兩節課打屁聊天多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9 上午 06:02:11

我也好想支持吳校長

 

看看是否也能掛個名     連個學生的影子都沒有也可以減兩節課

 

可惜我不夠紅    根本輪不到我

 

教學組長請記得下次有這麼好康的事   是否可分一杯羹給我

 

不可以黑箱作業喔     雖然您有上網公告

 

但是只在暑假開學前公告了一天而已  

 

不要以為老師整天沒事幹有空天天上網看公告

 

到了開學才知道竟然有這麼好康的事   可是早就被您內定好沒位置了

 

吳校長   您不要怕    我永遠支時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9 上午 07:54:39

原來這麼多老師爭的是可以減課聊天打屁

搞不懂沒有學生沒有訓練沒有上課那些掛名的就該曠課處分

怎麼不提哪些人減課了不上社團不訓練,反而吵要把課減掉

貴校可能是全縣課排最少的,高年級大部分學校是上32節,貴校上幾節?余章維理事長透露一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9 下午 12:58:37

你有沒有腦袋呀

誰指名道姓誰就會被貼上搞鬥爭搞分化的大帽子

況且這是教務主任該做的事是她瀆職

啊好險差點上當

原來你就是唯恐天下不亂的恐怖份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9 下午 03:45:41

別把事件搞大嗎

又何苦如此彼此傷害呢

雙方各退一步不就相安無事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20 下午 09:27:23

聽校長就好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21 上午 09:58:21

民主社會,校長應尊重教師的意見,不是獨裁. 不是專制. 不是官僚;體諒基層教師。

為什麼要聽校長的話呢?不要忘記

民主最可貴……………..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21 下午 10:37:37

校長的權威是不容質疑的

老師的訴求可以充耳不聞

不法情事更可以視而不見

犧牲大部分老師權益算什麼

你要搞清楚誰是老大

尊重老師?

你搞錯囉!

要尊敬校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22 上午 08:52:22

大板主無效掌:

您真的真的好賴皮   

 

您言而無信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小老師們容忍您的驕傲自大已經快三年了

 

明明就是您為了圖利某些特定人

 

而侵害了全體教師的權益

 

卻堂而皇之的牽拖成「何人替學生著想」

 

您的眼睛真的被蒙蔽了嗎?

 

連個學生的影子都沒有    關學生什麼事呀

 

您竟然還拿無辜的學來當您的擋箭牌

 

原來搞權力鬥爭  校園分化小伎倆卻裝可憐的始祖   就是您呀

 

如果您有知錯能改的guts  我也會在校園為您立個銅像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22 上午 10:30:22

吳校長私扣60餘節授課時數,學校教師僅要求還一節,殘餘20餘節再由學校

 

依特色需求調配,但吳校長自造課發會決議堅持不還,且依其喜好自行運用,

 

經多日筆戰後,個人覺得吳校長和既得私益者與所有的人,不要再打口水戰

 

了,既然吳校長不遵守法制,也不尊重教師心聲與校務會議決策,請教師會函

 

文縣府請求解釋,並進行申訴程序與相關行政程序,若吳校長有行政疏失,由

 

其自付行政責任,並送監察院核處,藉以釐清法治和行政規範,以為行政措施之樣本,ok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1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