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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09/5/6 上午 06:58:46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畢業典禮注意事項

                                                          97.12.22府教數字第 0970436277

壹、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方式:

一、國中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應依「本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規定」第五項第四款:「各學習領域畢業成績以該學習領域六學期成績平均之。」辦理。

二、國小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應依「本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七條後項:「畢業成績以各學期成績按各年級之週學習節數加權計算之。」辦理。

三、各校畢業成績計算方式倘未依上列規定辦理,學校應另訂學校成績評量規定,該規定須經校務會議通過,報府備查,於各生入學時公告周知及向學生、家長清楚說明,並公告於各校網站。

四、各校應成立學生畢業成績審查委員會,審查受獎學生相關資料,就受獎學生之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決定受獎獎項及順序(審查委員會須有家長代表)

五、審查委員會之決議陳校長核可後實施。

貳、畢業生受獎類別

一、各獎項之排序由各校自行訂定之,但所定獎項名稱應富有教育意義(例如:德育獎、智育獎、體育獎、美育獎、群育獎、熱心服務獎、特殊才藝獎、孝行獎、勤學獎…等等)。

二、前述各獎項之獎狀應由學校製發,獎品得由各界捐贈或學校採購,得之各界贈獎者,學校應公告周知。

參、畢業典禮辦理時間與教職員工補休假原則

一、各校舉辦畢業典禮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倘若全校教職員工應邀觀禮或參與工作或其它因素,而影響其他各年級上課,請各校務必與家長取得充分溝通與諒解,若家長無法於畢業典禮當天照顧學生,各校務必妥適照護學生。

二、各校於例假日或夜間舉行畢業典禮者則依行政院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五日臺八十八人政考字第二00一四四號函規定辦理,教職員工補休時數依實際執行業務時間覈實辦理。

三、各校補休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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