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8.7.17函-請 請 貴府修正本會推派「桃園縣第七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本會代表名單...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4940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電 話:03-4280368 傳 真:03-4283397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八縣教師字第112號 附件:1.桃園縣教師會98年5月21日九十八縣教師字第081號函 2.桃園縣政府 主旨:請 貴府修正本會推派「桃園縣第七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本會代表名 單,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有關本會要求 貴府明確告知第七屆申訴委員會之本會代表人數案,歷經次 函文往返(「 九十八縣教師字第008號」、「 及「 年5月18日府教創第0980184450號函「說明:六、」中之意旨,確認本會 擔任「本縣第七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代表額數為4名,合先敘明。。 二、本會依據第七屆第五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決議,正式推派「本縣第七屆教師 申訴評議委員會」之本會代表四名,依序為: 、林奕均老師(平興國小)、 國中),並聲明其餘非經本會推派程序之代表,本會ㄧ概不予承認,並以98 年5月21日九十八縣教師字第081號函通知在案。 三、 貴府 智芬老師、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法律顧問、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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