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8.8.26-桃園縣教師會敬致 國民黨主席陳情函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5080 )
作者︰peng 桃園縣教師會敬致 國民黨主席 陳 情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彭如玉 受文者:吳主席伯雄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八縣教師字第133號 陳情內容: 吳主席您好: 我們深知「朱立倫縣長卸任前再對縣教師會會務公假開槍」(如附件),比起您現在所要處理的八八水災救災,真的只能算一件「小事」,但是本會98.8.25理監事會仍決議要向您陳情,那是因為現在國民黨為執政黨,我們認為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的 ◎桃園縣教師會會務幹部的公假,正承受著桃園縣政府的ㄧ而再再三的刁難與打壓 2006年桃園縣政府就本會會務幹部的公假就曾刁難、打壓,當時經本會努力之後,終於獲得教育部的支持,而有了「教育部 事隔三年,今年年底即將卸任的朱立倫縣長,恐怕因為桃園縣教師會長期揭弊,所以再度刁難本會會務幹部的公假,眾所皆知,縣教師會的公假代課費從來沒有拿過桃園縣政府的補助,現在桃園縣政府卻進而要「砍」教師會會務幹部的人力,我們認為這是桃園縣長朱立倫透過相關學校校長的手對桃園縣教師會開槍──政府剝奪工會幹部的會務公假猶如踐踏工會的尊嚴,教師會也一樣! ◎請吳主席要求黨籍縣市首長共同落實 貴黨主張的政見 馬總統代表貴黨參選總統時認為,政府須仔細傾聽人民團體及大眾傳播媒體的聲音,所以在2008年代表國民黨參選的政見【如附註】中說:「鼓勵自主的公民社會蓬勃發展--健全的公民社會,包括各種自發性的人民團體、積極的專業組織、..各類型社會運動,以及批判性的大眾媒體。..另外,政府亦須仔細傾聽人民團體及大眾傳播媒體的聲音,虛心檢討自己施政的成敗。」 還有,貴黨對於人民團體及工會的支持在政見中提到:「基於公民社會的特殊屬性,我們主張政府應該協助人民團體排除其形成過程中的法令障礙,提供人民團體寬廣的活動平台,但不介入人民團體的活動內容。」以及「保障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包含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不應剝奪。…協助工會團結與改革--政府應建立制度,協助工會發展與團結,.」 結果,讓我們失望的是,我們看不見桃園縣長朱立倫(亦是現任國民黨副主席)「協助人民團體排除其形成過程中的法令障礙,提供人民團體寬廣的活動平台」卻反而「恐怕因為桃園縣教師會長期揭弊,所以刁難本會會務幹部的公假以達到打壓的事實。」,更不用說「協助工會發展與團結。」 朱立倫縣長藉由學校校長之手打壓教師會會務幹部的公假,是對教師擔任教師會幹部的不利待遇,也等於對教師會的整肅,更違背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 「公理和希望」在貴黨的政見裡,卻不在桃園縣,我們很清楚,政府不給「錢」也就算了,現在連「人」(幹部)出來做事都要砍,根本就是想要讓我們教師會活不下去,這是教師組織與工會團體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尊嚴之爭! 很抱歉,這麼一點「小事」,還要勞動您主持公道! 正本:國民黨團、吳主席伯雄 副本:全國教師會、國民黨籍立委、桃園縣議員、本會理監事 桃園縣教師會 附註:2008年馬英九總統競選政見: ◎【民主改革政策(台灣民主第二階段改革宣言):「五、鼓勵自主的公民社會蓬勃發展---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是民主鞏固所不可或缺的基石。健全的公民社會,包括各種自發性的人民團體、活躍的公益社團、積極的專業組織、綿密的社區網絡、各類型社會運動,以及批判性的大眾媒體。……基於公民社會的特殊屬性,我們主張政府應該協助人民團體排除其形成過程中的法令障礙,提供人民團體寬廣的活動平台,但不介入人民團體的活動內容。…另外,政府亦須仔細傾聽人民團體及大眾傳播媒體的聲音,虛心檢討自己施政的成敗。……..我們將遵循憲政主義的原則,致力營造一個充分保障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結社自由的公共空間,…..。」】 ◎【勞動政策(自主、公平、發展的尊嚴勞動):「7. 保障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憲法賦予人民結社的權利,所有就業人口包含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不應剝奪。」、「16. 協助工會團結與改革--政府應建立制度,協助工會發展與團結,以強化工會協商能力,亦應推動並協助職業工會改革,以建立服務性及專業性之組織。」 ===========================================================================
作者︰peng 附件 「朱立倫縣長卸任前再對縣教師會會務公假開槍」 前言: 2006年桃園縣政府就本會會務幹部的公假就曾刁難、打壓,當時經本會努力之後,終於獲得教育部的支持,而有了「教育部 事隔三年,今年年底即將卸任的朱立倫縣長,恐怕因為桃園縣教師會長期揭弊,所以再度刁難本會會務幹部的公假,眾所皆知,縣教師會的公假代課費從來沒有拿過桃園縣政府的補助,現在桃園縣政府卻進而要「砍」教師會會務幹部的人力,我們認為這是桃園縣長朱立倫透過相關學校校長的手對桃園縣教師會開槍,我們向大家公開始末並為未來採取必要的措施留下紀錄。 ------------------------------------------------------------------------------------- 桃園縣政府的默許與授意 本會的會務幹部共六名,分屬五個學校,目前有兩所學校的校長(山豐國小、平興國小)執意刁難縣教師會的所屬幹部的公假申請,,合計有ㄧ半的幹部公假被刁難。 山豐國小即是我所屬的學校,吳玉琦校長會這麼堅定的否決過去三年他都同意的公假處理會務,要不是他突然覺得窮極無聊,希望任期的最後一年把我留在學校多陪陪他(哈哈!),就是有人授意如此做。 基本上,看似由學校決定的公假,就以下相關的公文證實桃園縣政府其實知悉此案,如果桃園縣政府 桃園縣政府在朱立倫縣長即將卸任前,對本會幹部的公假開槍,顯然是要砍縣教師會的人力,眼看即將開學,相關決定如果沒有變更,也等於向桃園縣教師會宣告開戰,這個戰爭是桃園縣政府挑起,我們心裡已作準備,也開始應戰。 PS: 98.6.23本會向各相關學校申請公假並副知桃園縣政府。 98.7.1平興國小回函「歉難同意」 98.7.23山豐國小回函「不同意」並副知桃園縣政府 該說的「理」都說了! 自 一般人說,事情不外乎「情、理、法」,桃園縣政府自2006年以來,一而再、再而三的刁難縣教師會的會務假,它之於我們大概很難有什麼「情」字可言,但是就「理」字來說,我們已經盡力說也耐著性子說,不過一旦暑假結束,開學之後,我們認為就要進入「法」的階段,該到法院解決的就會到法院解決! 兩位校長都是朱立倫縣長所遴選聘任的,朱立倫在卸任之前藉由兩位校長之手,打壓教師會會務幹部公假已經很明顯! 98.6.23本會函文向相關學校申請會務公假 98.6.30山豐國小函復本會「不同意借調」兩位幹部 98.7.1平興國小函復本會表示會務公假「歉難同意」 98.7.9本會函復山豐國小:申請的是「公假」而不是「借調」 98.7.15本會法律顧問協助發出律師函,就「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及「教育部函」等,告知兩所學校已對「教師會幹部之教師已有為不利待遇之違法情事」 ------------------------------------------------------------------------------------- 平興國小學生將被迫「零星代課」! 平興國小校長賴進麟原本去年應該退休,聽說接受了朱立倫縣長的慰留所以放棄原本核准的退休,所以,縣教師會向平興國小申請的會務公假被刁難,這其中有沒有直接間接的默契? 本會的政策組組長 「逐次逐案提出公假申請」,在程序上我們當然可以配合處理,但是實質上平興國小的作法將造成學生被迫零星代課,我們可以預見屆時平興國小校長再發動家長抗議,這種借刀殺人的方法,也一樣達到整肅教師會的目的。 長期以來縣教師會的會務幹部因要執行教師法27條的教師組織之任務所以申請公假,ㄧ直都是希望各幹部所屬學校在學期一開始之初就聘好代理課務的教師 ,以期能專職處理所遺課務,目的就是避免造成學生被迫「零星代課」。 平興國小賴校長會在公文寫出「期間長達六個月,且無明確具體之辦理事項」,就足以證明他連尊重人民團體會務運作自主權的民主素養都沒有!況且縣教師會申請的公假是「協助處理會務」,賴校長竟然認為這不算是「明確具體之辦理事項」,這不就是以刁難手段達到打壓的事實嗎?我們也很難理解:一樣的申請公假公文,為什麼去年准了,今年卻有不一樣的標準?而且還要『逐次逐案提出公假申請』,這擺明了要 97.8.10我們仍然耐著性子去函提醒平興國小校長,若仍要「逐次逐案提出公假申請」,那麼若以本會去年(97年)的大事紀(一~十二月會務工作紀要)來看(如後附),會務幹部協助處理會務工作之密集度,恐將造成逐次逐案且密集聘請臨時代課教師,不僅造成學校不斷處理臨時代課的繁冗程序,且該班學生亦將被迫「零星代課」之事實。 上週四我們已經向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提出警訊,如果桃園縣政府無意阻止平興國小賴校長這種賤踏學生受教權以滿足其做皇帝的官僚心態,那麼桃園縣政府到底有沒有透過學校校長的手對縣教師會會務公假開槍以達到整肅桃園縣教師會?大家就應該看得很明白了! 面對打壓,我們會更努力揭弊! 桃園縣教師會秉持教師法第27條的基本任務,為了「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及「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所以常常扮演「揭弊者」的角色,這當然得罪不少人,「遭受打壓」我們有心理準備,面對桃園縣政府透過相關校長對縣教師會的打壓,我們認為會像皮球一樣,越是打壓,反彈越大! 隨手整理了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本會處理過但也可能不討人喜歡的揭弊案件(如後附),雖然承受不少壓力,但我們都堅持下來。 未來面對打壓,我們會更努力揭弊! =========================================================================== ●●教育部函「確認教師會幹部會務期間申請公假」●● ============================================================ 教育部 函 320 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受文者:桃園縣教師會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台人(二)字第095028922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所詢教師會幹部會務期間申請公假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 二、查本部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桃園縣教師會(兼復 部長杜正勝 ●●桃園縣政府函表示相關函釋與教育部相同●● ==================================================================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陳盛賢 電話:03-3322101#74717 電子信箱:06412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教師會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09503042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轉知教育部規定教師會幹部會務期間申請公假辦理會務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二、教育部函釋:「查本部 三、本府相關函釋與教育部規定相同。 正本:桃園縣教師會、山豐國小、員樹林國小、大溪國小、新屋國小、陽明國中 副本:本府人事室、法制室、教育局學管課 ●●山豐國小「不同意」本會幹部「以公假方式處理會務」函,並副知桃園縣政府●● ===================================================================== 桃園縣平鎮市山豐國民小學函
●●平興國小「歉難同意」本會幹部「以公假方式處理會務」函●● ====================================================================== 桃園縣平鎮市平興國民小學函
●●平興國小要求「逐次逐案提出公假申請」●● ===================================================================== ●●本會提醒平興國小「學生亦將被迫「零星代課」之事實」●● ==========================================================================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桃園縣教師會近四年「扮演揭弊者的角色」事例●● =============================================================== 2006年 抗議!桃園縣政府與家長會長協會聯手崩解學校教師參與民主決策的權力 請八德市民代表王國棟先生和朱立倫縣長,一起來關心教育、提昇教育品質! 2007年 2008年 桃縣府應要為曹榕浚督學「尚無發現具體事證」的調查報告做個交代 2009年 誰搬走了學生營養午餐結餘款?山豐國小校長吳玉琦竟將「營養午餐」當成營利事業來辦! 審計室查山豐國小營養午餐帳目結果---查出結餘款179萬餘元! 98學年度桃園縣常態編班抓包記者會!桃園國中新生編班──「瞎」很大! 最後確認版--桃園縣98年度國中是否依法公告「核有縣府戳章之導師抽籤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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