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8.10.30-本會召開第八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暨各校理事長(分會聯絡人)會議,詳如說明段..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5343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林奕均、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八縣教師字第178號 附件:一.委託書、二.議程及出席回條、三.會員代表名單、四.各校理事長(分會聯絡人) 名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八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暨各校理事長(分會聯 絡人)會議,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十 開始報到)。 二、地點: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 (地址: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三、本次會議將處理「2009年底三合一選舉—桃園縣教師會教育合作夥伴之 推薦」等重要事項,請各會員代表及各校理事長(分會聯絡人)務必撥冗 出席。 四、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共89位, 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三),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 為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人數三分之 ㄧ,如有超過情形,以報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桃園縣教師會會員代 表大會規程第十一條】 五、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辦理報到。 六、出席人員回條請於 七、當日出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並得以課務自理方式申 請補假半日,核計研習時數3小時。 (請先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點選主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登錄) 正本:第八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含分會聯絡人) 副本:本會全體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發函-178附件1.doc 發函-178附件2.doc 發函-178附件3.doc 發函-178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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