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9.1.28-請 貴校林奕均老師辦理「協助處理會務公假」之請假手續,詳如說明,請 查照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5915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11號 附件: 主旨:請 貴校 說明: 一、復 貴校 二、請林師依據 貴校 明三,並檢附本會之「桃園縣教師會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98年 師字第008號函辦理請假手續。 三、林師所請公假自 務之代課鐘點費及代課人員勞健保、退職金費用由本會支付。 正本:桃園縣立平興國小、 副本:桃園縣政府、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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