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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gin-b
發表時間︰2010/5/26 下午 03:37:40

桃園縣教師會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1F

    真:03-4283397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監察院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53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58

附件平南國中98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表

 

主旨:有關桃園縣立平南國民中學9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習課程違反教育部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綱」)乙案,詳如

      說明,請  貴院嚴查並予糾正,以維護法令尊嚴。

說明:

  一、依據「課綱」規定學習總節數分為「領域學習節數」與「彈性學

      習節數」,七、八年級學生每週總學習節數為3234節,九年級

      學生每週總學習節數3335節,總學習節數內之正式課程,必須

      安排教師授課,合先敘明。

  二、經查平南國中98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表(附件),七、八年級之

      每班每週學習總節數為35節,超過「課綱」規定之每週總學習節

      數之最高限34節,明顯為私下加課,違反教育部頒布之「課綱」

      甚明。

  三、又該校98學年度第二學期、八、九年級之「自習課」與正式課

      程混排,並全部安置學生於教室卻未見學校安排教師擔任課程,已

      造成該節學生之安危卻無人負責現象。

  四、請  貴院對平南國中漠視「課綱」規定之情事、忽視學生安全之

      關人員予以糾正,以維護法令之尊嚴。

 

 

正本:監察院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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