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99.12.9-有關本縣之公立幼稚園各項收費項目標準,建請 貴府依實際需求作調整,詳如說明...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7030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162號 附件:台北市99學年度公私立幼稚園收費項目標準表 主旨:有關本縣之公立幼稚園各項收費項目標準,建請 貴府依實際需 求作調整,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二、許多身心障礙生下午仍需接受醫療院所各項復健課程,理應只繳交 半天制各項收費,若強制繳交全日制各項收費,勢必造成家長負 擔;若因此而上全日班,則有耽誤身心障礙生『6歲療育黃金期』 之虞。 三、有些一般幼生中重視『親職教育』之家庭(例:高社經條件家庭、 家庭主婦媽媽家庭),就讀幼稚園僅需選擇「半日班」。 四、目前本縣只訂『全日制繳費標準』,強迫家長只能選擇全日繳費標 準,此已不符家長實際之需求。 五、請 貴府參考台北市公私立幼稚園收費項目標準(附件),並顧及 家長實際需求做收費標準之調整,讓就讀幼稚園幼生之家長有「全 日制」、「半日制」之選擇。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幼教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春鸞、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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