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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件!務必派員】桃園縣政府辦理三場公聽會,請各校教師會(分會)依分區、時間、場次,務必派員參加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7182 )
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0/12/29 下午 05:57:08
【急件!務必派員】桃園縣政府辦理三場公聽會,請各校教師會(分會)依分區、時間、場次,務必派員參加 ●桃園縣政府辦理三場「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請各校教師會(分會)依分區、時間、場次,務必派員參加,以協助表達基層教師之意見並維護教師權益。 ●國小提報超額作業辦法公聽會,將針對「僅針對『國小』保障「英語、主任」免超額,合理嗎?」要聽聽各校老師的意見,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 ●參加人員依據桃園縣政府99年12月24日府教創字第0990574556號及第0990574447號函,給予公假。 ●為使基層教師的聲音得以到公聽會中表達,以協助表達基層教師之意見並維護教師權益,所以請各教師會(分會)務必派員參加,代課費由本會覈實支付(各校以ㄧ名代表申請代課費為限,填寫附件後,請事先傳真向本會申請,正本請於開會當天繳交給桃園縣教師會會務人員或將正本寄至本會憑辦)。 ●活動時間、地點: 場次 | 時間 | 辦理學校 | 參加學校 | 第一場 | 99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2時 | 雙龍國小 | 龍潭鄉、平鎮市、楊梅市、新屋鄉、復興鄉 | 第二場 | 100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2時 | 大竹國小 | 蘆竹鄉、龜山鄉、大園鄉、觀音鄉 | 第三場 | 100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2時 | 瑞豐國小 | 八德市、桃園市、中壢市、大溪鎮 |
● 代課申請表及縣府相關公文如附件。 =========================================================
附件 回 條參加回條.doc 參加 與否 | □是 ,參加第 場 □否 | 姓名 | | 卡號 | | 性別 | □女 □男 | 服務學校 | ___________ 鄉、鎮、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 | 生日 | 年 月 日 | 聯絡 電話 | | 手機 | | e-mail | (務必填寫) | 意見單 | (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
桃園縣100年度教師會代課鐘點費申請表.doc 服務 學校 | | 職別 | | 差假人 簽 章 | | 假別 | 公假 | 事由 | 參加「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第 場)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代 課 情 形(請檢附課表) | 代課日期 | 擔任班級科 目 | 公假地點 | 代課教師 姓 名 | 代課 節數 | 每節 金額 | 應請代課 金 額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計 :新 台 幣 元整 | 承辦人 | 教務主任 | 人事主任 | 校長 | | | | | 附記: 一、本經費由桃園縣教師會年度與算經費項下支應。 二、本表由學校核章後,提交至桃園縣教師會辦理經費申請。 三、領取方式: □由 (教師姓名)親自領取。 □請匯入帳號: (銀行名稱) (分行名稱/代碼) (戶 名) (帳 號) | | | | | | | | | | | | | | | |
========================================================================================== </DIV> ●●桃園縣政府給本會的公文●● ======================================================================================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敬倫 電話:03-3322101轉7422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chingrwe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教創字第0990574556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本府召開「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99年11月18日桃園縣九十九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服務小組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府將於近期修訂現行「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為求周延,自99年12月31日起,將於龍潭鄉、蘆竹鄉、八德市陸續舉辦3場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屆時請貴會派員與會並轉知所屬分會踴躍參加。 三、 公聽會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一) 第1場:99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雙龍國小舉行,以龍潭鄉、平鎮市、楊梅市、新屋鄉、復興鄉各國小教師為主。 (二) 第2場:100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大竹國小舉行,以蘆竹鄉、龜山鄉、大園鄉、觀音鄉各國小教師為主。 (三) 第3場:100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瑞豐國小舉行,以八德市、桃園市、中壢市、大溪鎮各國小教師為主。 四、 檢送「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相關資料乙份。
正本:桃園縣中小學校長協會、桃園縣教師會、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 副本:本府教育處創新發展科 縣長吳志揚 ======================================================================= <DIV style="COLOR: #000000" align=center> ●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流程 時間 程序 備註 14:00∼14:10出席人員報到 10 分鐘 14:10∼14:20主持人致詞暨來賓介紹 10 分鐘 14:20∼14:40「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說明 20 分鐘 14:40∼15:50與會人員發問及回應 70 分鐘 15:50∼16:00主持人結論 10 分鐘 16:00 散會 備註: 第1 場:99 年12 月31 日(星期五)於雙龍國小。 第2 場:100 年1 月4 日(星期二)於大竹國小。 第3 場:100 年1 月10 日(星期一)於瑞豐國小。 </DIV><DIV style="COLOR: #000000" align=center> ======================================================================= ●桃園縣政府修訂「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說明書 桃園縣政府為因應少子化減班趨勢,並協助國民小學公平處理超額教師介聘,於97 年2 月15 日公布實施「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現因配合本縣國小英語教學將於100 學年度向下延伸至小一之政策,並因應本縣部分國小英語師資不足之問題,爰修訂「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如附件),以符合教學現場之實際需要。 本次修訂主要針對各校超額教師之計算方式,增列擔任英語教學之教師「有條件」不列入超額教師之規範,此規範並非無條件保障各校擔任英語教學之教師皆不列入超額,而係各校應考量校內實際可擔任英語教學之師資情況,倘校內已無足夠或合適教師從事英語教學,則「有條件」將擔任英語教學之教師不列入超額,以維護校內英語課程及教學推展之順利,實屬合理。 各校擔任英語教學之教師「有條件」不列入超額,應同時符合下列四項要件,缺一不可,包含:一、學校英語師資確實不足;二、該教師於當學年度英語授課節數超過二分之一;三、該教師經學校安排於下學年度繼續擔任英語教學,且英語授課節數亦超過二分之一;四、該教師具備英語專業能力證明(包含通過教育部檢核、通過CEF 架構B2 級以上英檢、畢業於英語相關系所、通過本縣檢核等)。易言之,在部分學校英語師資不足之情況下,「有條件」將擔任英語教學之教師不列入超額,短期內除可確保學校英語師資不致流失,亦可同時兼顧英語師資之品質與專業能力。 另有關主任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部分,各校處室主任缺額係屬固定,故主任不會同時佔教師與主任缺額。主任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除了已是行之有年(三十年以上)之慣例,也惟有採取分開計算的方式,才不致於排擠教師缺額。而當年度有超額教師之學校,倘學校主任出缺,本府亦要求學校優先處理超額問題,始得聘任主任,以保障教師缺額。至於各校主任之聘任雖為校長人事權,但倘有家長或教師陳情校長、主任,本府必當介入調查與處理。 近年來,本縣雖仍有超額,但均優先介聘遷調至大學校任教,可說是師師滿意,且本府處理超額教師介聘時,均明確提供教師公開資訊,包括缺額是實缺、控管缺,以及未來是學校是否面臨減班問題等,以上作法,均已儘量減少超額教師重複被超額之問題。 而在本縣長期、有效控管教師員額數及教育部規劃「國民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調降方案」、核准退休教師、外來人口增加暨教師縣外調動 等相關措施因應下,桃園縣係各縣市超額問題最為輕微且最能即時因應、有效圓滿處理之縣市,而本府亦始終秉持保障教師尊嚴及工作權 之立場,希望教師們能安心於教學現場從事教學,別因超額問題影響自身的工作情緒與效率。 =========================================================================================== </DIV><DIV style="COLOR: #000000" align=center> 附件 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97年 2 月 1 5 日府教創字第 0 9 7 0 4 7 3 9 號函訂定 </DIV><DIV style="COLOR: #000000" align=center> 99年 月 日府教創字第 號函修正 </DIV><DIV style="COLOR: #000000" align=center> 一、桃園縣政府為協助國民小學公平處理超額教師介聘,依據教師法第十五條及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作業要點所稱之超額教師,係指學校因減班、廢校、學校經營型態改變或調整教師員額編制等因素,以致學校教師員額超過編制標準之教師。 三、超額教師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校超額教師數依核定普通班及特殊班所需教師數分別核算。 (二)超額教師之計算方式,係以現有教師員額減法定教師編制員額等於超額教師人數(扣除退休、辭職、資遣、遷調或其他異動人員)。 (三)學校教師兼主任之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各校現任之教師兼主任(不含代理主任)除自願者外,不列入超額教師計算,以利協助學校行政之延續。 (四)學校如英語師資不足,擔任英語教學教師於本學年度英語授課節數超過二分之一,且經學校安排於下學年度繼續擔任英語教師,其英語授課節數超過二分之一者,不應列入超額教師。該英語教師除英語授課節數需超過二分之一外,亦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通過教育部八十八年「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達到CEF架構B2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3.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外文系英文(語)組(含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者或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4.經本縣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如TYPE I)。 四、各校自訂之「學校提報超額教師實施要點」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應明定教師「自願參加」及「非自願參加」超額教師介聘之順序及計算積分方法。 惟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之教師不得列入超額教師介聘名單。 (二)積分採計應含年資、經歷、考績、獎懲、進修,且每項積分不得少於總分百分之十;學校得基於校務發展及教學需要,訂定特殊事項積分,惟不得逾總分百分之二十。 (三)前項積分標準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研訂,並依本作業要點訂定適合各校情況之「學校提報超額教師實施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五、經縣內超額教師介聘後翌年,超額教師如欲申請縣內介聘或學校再提報超額教師時,超額教師原服務學校之積分得以採計。 六、學校超額教師之積分由人事室會同教務處審理,提交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審查積分無誤,校長核定超額教師名單後,應隨即通知該名教師。 七、學校有關超額作業之教師申訴事件,依教師法得向桃園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八、本作業要點若有未盡事宜者,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桃園縣政府給各校的公文●● =============================================================================================== <DIV style="COLOR: #000000" align=center>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敬倫 電話:03-3322101轉7422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chingrwe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教創字第099057444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府召開「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99年11月18日桃園縣九十九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服務小組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府將於近期修訂現行「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為求周延,自99年12月31日起,將於龍潭鄉、蘆竹鄉、八德市陸續舉辦3場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請貴校協助公告公聽會相關訊息。 三、 為使公聽會之進行更有效率,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原則依學校所在鄉鎮市之公聽會場次就近前往。 四、 公聽會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一) 第1場:99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雙龍國小舉行,以龍潭鄉、平鎮市、楊梅市、新屋鄉、復興鄉各國小教師為主。 (二) 第2場:100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大竹國小舉行,以蘆竹鄉、龜山鄉、大園鄉、觀音鄉各國小教師為主。 (三) 第3場:100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瑞豐國小舉行,以八德市、桃園市、中壢市、大溪鎮各國小教師為主。 五、 本府同意參與本案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假登記前往。 六、 檢送「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訂公聽會」相關資料乙份,請至請至桃園縣政府電子公文附件檔案上下載專區(http://file.tycg.gov.tw)下載。
正本: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數位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創新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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