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10/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10/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超額教師工作權能否獲得保障不被資遣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7195 )
作者︰test 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工作權的保障: 依據「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第一點: 依教師法第十五條規定因素而應予裁減之教師,由學校提報超額教師名單, 不受聘約期限的限制。 及「教師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 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 那麼當全縣教師總人數超過全縣教師員額總數時,那時是否只有資遣一途? 在此建議明文說明無缺額安置時之超額教師留用辦法。
最好像於家股校長一樣 犯大錯都能到教育處裡作事
所以希望能加訂這幾條
把那些畫虎爛,裡裡摳摳的經費拿來支應 有何不可呢 而且能讓所有老師安心 畢竟只是調校 而不是流浪到最後是 失去這份工作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疑似」不適任的校長,可以保障有工作 為何底層負責教育實際執行的勞動者,不能有工作權保障的訴求???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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