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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10:25:17

這個學校的校長會什麼自已不去監工,校長又沒課,學校的工程完工後,美其名都是校長,其實都是總務主任在擔!

教育局開會都是找主任,廠商也找主任,開會校長說得一堆廢話,也是主任在記錄,校長二手一攤,啥事也不用作,

建議教師會:學校之總務工作請由校長來兼任,特別是學校有工程時,請校長自已當承辦人,去監工,去跑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10:33:47

原來如此

難怪一大堆人想考校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02:09:02

這樣的發言內容

教師的素質真讓人憂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09:54:40

校長真的是太閒了
難過有的校長會去威脅恐嚇
還貼警衛的判決文
多找一點事給校長做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10:17:07

回覆作者「憂」的意見:校長的素質也要被人公論!也有治校不用心的校長,整天只是閒晃,時間到了說要下班去接小孩!整天把家人掛在嘴上!一點使命感也沒有,遇到重大難以治理的校務瓶頸就提調動,校長真好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11:30:08

樓上的丁

我想你們講的應該是兩碼子事

 

不管是校長主任或老師

個人的素質或平日的表現作法都應該可以受公評

這是無庸置疑的

 

看看建議的內容

學校之總務工作由校長來兼任,特別是學校有工程時,請校長自已當承辦人,去監工,去跑文!

 

總務單位不就是負責這些事情的嗎?

這樣的建議不是不合制度法令和邏輯嗎?

何況是向教師會建議

難道這些事是教師會能決定嗎?

 

所以個人認為

這樣的建議內容是否是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9 上午 07:12:32

所以囉!

這裡的內容

看笑話可以,認真就不必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9 上午 07:47:25

總務單位不就是負責這些事情的嗎?

這樣的建議不是不合制度法令和邏輯嗎?

何況是向教師會建議

難道這些事是教師會能決定嗎?

 

那請問學校裡有哪一個單位
負責威脅恐嚇
貼警衛判決文
用公款烤肉
疑似收受廠商5%回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9 下午 06:22:22

長的工作是何?如果學校沒有校長,學校依舊會正常運作!校長的存在有必要嗎?

特別是現在的校長遴選,保障人人有地方可去!甲校辦不好,就調乙校!不用授課,也不被超額,天下有這麼好康的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9 下午 10:22:39

閣下看學校需不需要校長原來是看他要不要上課

每個位置該做的事不同  該負責的也不同

要求不同位置的人作相同的事會比較好嗎?

 

老師在一個學校只要消極的不違背教師法規定

在一個學校待到不想待為止  沒人可以動你

就算超額  還是會介聘到其他學校

校長雖說沒有超額  但任期滿可沒這個福利

而且還不是你不違法就好

 

如果只要以上課來說

國小一節鐘點費260

現在老師一周上課大概不會超過24節

這樣算起來一個月不用3萬

為什麼要給老師一個月少則4萬  多則7萬的薪水

 

校長不在出或出缺  有人代理那個職位的職權

就像老師不在或出缺   有人代理或代課處理課務或級務

為的就是讓一切運作正常

如果哪一天有人說

即使正式老師不在   班級還不是課照上  照常運作

所以要正式老師作什麼?

直接找代課老師給鐘點費還比較省

這樣對學校對學生好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9 下午 11:08:41

跟這些人還有什麼好說的   這個簡單的道理會不懂? 那還當什麼老師

這個國家  沒有總統有差嗎 ? 沒差  那就不要有總統嘛

行政院沒院長有差嗎 ? 沒差  那就可以不要院長嘛

縣府沒有縣長有差嗎? 沒差  那就不要有縣長嘛

教育局沒有局長有差嗎? 沒差  那就不要有局長嘛

學校可以不要有校長  因為沒差

教書一定要正式老師嗎? 沒差  代課還比較好  比較用心

除草  整理校園一定要工友嗎 ? 沒差  臨時工還比較認真

孩子一定要有父母嗎? 沒差  家扶機構還比較有愛心  比較付出

所以  最重要的是  誰都沒差 

人類  早該滅亡  以免讓地球跟著毀滅

一群笨蛋  跟笨蛋多說的人  期望他們會懂  會改變  包括我  更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0 下午 06:36:26

總務有工程需招標 監工 和廠商協調...

訓導要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輔導     教務各有其業務需處理

可以因此而不上課嗎     忘了有課要上     這樣還可以稱為老師嗎

教師兼行政    已經減了課(主任才上4堂課)    也領主管加給

因為業務所需 可以先自行調節業務時間 或請教學組調課    

應以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為優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0 下午 08:04:10

回問敬業:校長為何不上課,可以用校長來擔任臨時人力!

以前有個校長:每到4:30就要去接小孩下班,整天把家人掛嘴上,治校不用心,這種校長有用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1 上午 09:14:24

樓上

我絕對贊同你的見解,「這樣」的校長的確沒用,我也相信這樣的校長不只一個,「這樣」的校長應該有機制去處理他。

不過我認為這是他個人沒做好校長這個職務,不是校長這職務沒有用,不應該把二者混為一談

就像發生老師性侵學生、體罰學生成傷、教學不認真,你說「這種老師」(指的是那個做錯的人,他是擔任老師職務)有用嗎?我想沒有人可以反對。

因為我們絕大多數的老師都是負責盡職的,我們也一樣唾棄這樣的人。

但如果因此而說「老師」(指的是所有擔任老師職務的人,不管他做的好不好)有用嗎?認為老師沒有存在的必要,或者乾脆讓老師當臨時人力(或由臨時人力當老師),你認同嗎?

不管是校長主任或老師,都該盡責做事,打混摸魚、為非作歹的,都應該受大眾的譴責。

但是如果連老師都把個人的表現和職務的存在混為一談,真令人擔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1 下午 09:49:46

13樓的先進

提到       無論教師 校長和主任都應盡責做事  

小弟想討論目前制度下

校長的職務功能:

依目前的體制

校長於校園中之功能

約略為  行政領導   課程領導  教學領導

但實際上

我們都知道校長對於校內的 例行公事

是不經辦業務  也不實質授課的

在行政領導這一塊上,小弟相信需要一位行政首長領導行政體系

但法制上(不是實際上喔),有專任主計監督校長的資金使用權,專任人事監督校長的人事權

(專任主計與人事的考績不歸校長打)

甚至在教師的任免一事上,教評會之位階也比校長要高(法制上)

而依國民教育法第十條,校內設置校務會議,議決重大事項

所以依法論法,校長於校園中,並非像是董事會中的董事長,一人說了算

而是各項會議的執行長,對各項校內會議的決議之執行成效負責

 

在課程與教學上,國中與高中  因科目之專業分工   校長早已無實質領導能力

而國小階段   也日漸走向此一道路

於是乎    課程與教學之領導權

已經由20年前的校長

轉移到課發會  領域會議等課程與教學之專業會議中

說真的

若是今日的校長

能對現行體制有所體悟

並尊重體制的運作

致力於促進教師專業對話

強化校務會議  教評會   課發會與領域會議之專業功能

並藉此提升教師專業意識  讓教師有意願走出教室  關心更重大的校園議題

那麼   我真心佩服此位校長

不過 現實是

小弟所見識到的校長

莫不將校務會議視為其行政會議之一部分

對校務會議之主持方式與議決事項以個人主觀理念處理之

學校中長程發展計畫也以首長制的行政會議  而非民主會議之校務會議處理

一心一意將制度扭曲為個人意志之延伸

此種校長  本人相信為數不少

由上所述,校園非為首長制之教育單位

如同立法院 要通過何種法律  並不是立法院長說了算

小弟以為

要在體制內成為一位校長

首先要尊重體制

一位不尊重體制校長

也就是一位不重視程序正義的校長

他必然專斷獨裁

必然是不適任校長

 

中小學的教育,若不與教育處的    特色     起舞

其實,最正常的辦學,就是最棒的辦學

校長不授課  不經辦業務

不想辦法弄個特色

似乎沒有績效

於是人仰馬翻 

於是本末倒置

說難聽一點

有許多的校長

行為比較像是在從政   不像在辦教育

而且糟糕的是  使用學生的教育資源在從政

在這種情況下

小弟真的認為制度要改變

希望教育產業工會成立後

能在校長遴選制度上著墨

政府對於教育之箝制必須寫在法律中

而非任由行政體系予取予求 (我也知道這是癡人說夢)

 

美國各州的中小學校長權力非常大

但是他們不但要負責校內實際業務(不只是簽簽公文與假單喔)

還要實際處理教室內的問題學生(不用翻論文研究,多看美國的電影就能大略了解喔)

 

德國的校長更是被要求要上主科

(而且與我國一樣,法制上有一個校務會議由家長與教師議決校務重大事項)

 

君不見  全國校長協會  多次要求 校長要權責相符(擴權)

從不見校長協會  要求檢討   讓各縣市教育處為所欲為的  現行校長遴選制度

 

為學校找好校長,而不是為校長找好工作,重要的是這個

 

抱歉  小弟一時性起  落落長   就當廢話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1 下午 11:29:22

樓上說的好

新明國小的相關主管應該拜讀這篇文章

深自反省檢討

學校必定長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12 上午 08:27:13

我和14樓你的想法應該是有一致性的

14樓說校長的角色該如何調整(或是存廢)---->是校長這個職務的功能性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說不能因認為某人表現不好就認為校長這個職務沒有存在的必要

只是我特別強調不能以某人的表現去否定這個職務

校長該不該有該做些什麼

大家就事論事各有己見本是正常

就像14樓提的論點我並不全部贊同

我覺得現實面沒有辦法讓校長如14樓的理想這樣作

再來把學校比作立法院我也認為不恰當

不過這沒關係

反正大家理性討論嘛

也許在不同意見中我也會漸漸修正我的看法

這不才是我們要教給學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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