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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7 下午 10:33:36

http://www.ttv.com.tw/videocity/video_play.asp?id=50462

台視新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上午 12:40:11

在教學的現場中不管老師或主任或校長,有些人不管有意或無意,都可能真的犯了大家都不該犯的錯。但既然已經證據確鑿,蒐證齊全了,在現行體制中,我想政風單位也無法再包庇,應該給予最嚴厲的處分與糾正,才能還給教育一股清流。

在現今師道沉淪的惡劣教學環境中,想要撥亂反正是何其不易?當然更不樂見往自己傷口上灑鹽的事情發生。個人認為:此時還有必要直接找電視媒體公諸全國版面嗎?這無異是在自己身上再捅一刀嘛!死得更慘!

深盼:所有教育夥伴能謹言慎行,善待自己,也要善待別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05:07:47

個人淺見

該名主任會不去上課想當然爾是故意行為

而且肯定是累犯  才會讓同事們拍攝到這些畫面舉證

另外總務主任拿廠商禮品其實更是見怪不怪

但收禮又讓同事拍到  那就更明顯是累犯

簡而言之   無風不起浪   必然是太小看這些錯的行為  結果遭有心人士踢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08:35:20

這個看看是否有對價關係

像我們學校的訓導處

每天11點時廠商就會送飯菜這去,不知是否有對價關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4/8 下午 09:51:20

呂昭城

是大同國小的呂朝城老師嗎?
老師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4 下午 10:09:01

好像很多學校都這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4 下午 08:28:02

黑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8 上午 11:09:38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議員痛批市府教育局太過官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的官僚,不只基層教育界感受很深,連議員也忍不住痛批教育局太過官僚!

100年06月04日,台灣時報南部新聞:【市議員陳粹鑾痛批市府教育局太過官僚】。

100年06月04日,台灣時報新聞短評:【市府官僚,連議員也被刁難,一般百姓如何自處?】

轉貼相關的報導和評論:

●●●1000604台灣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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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聞:市議員陳粹鑾痛批市府教育局太過官僚
〔記者洪創夫高雄報導〕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昨天在市政總質詢痛批市府教育局太過官僚,連身為議員要索取相關公文,也遭到教育局百般刁難。議長許崑源認為市府除招標業務外,沒有不可以公佈的,市府的資訊應該透明化,除非有見不得人的事情,是不是議會對市府太客氣,才會造成官員過於官僚,市長陳菊解釋,只要未牽涉機密,公文都可以給議員。

陳粹鑾指出,她要求索閱的公文在上個月三十日已經發函給一百多所學校,早已經不是機密,市府卻對她百般刁難,甚至還要她請議會正式發文才肯給,根本是過於刁難。

市府秘書長郝建生說,由於公文涉及學校採購業務的項目,故不方便提供。

陳粹鑾也批評縣市合併後「到處脫軌」,縣市合併幾達半年,最重要的公文系統尚未整合,一份公文需要很長時間才有辦法走出市府,請假和出差都還停留在請假單及出差單,彷彿停在無電腦時代。


●●●1000604台灣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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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聞:新聞短評 市府官僚,連議員也被刁難,一般百姓如何自處?

縣市合併之前,傳聞高雄市府官員有些非常官僚,原高雄縣出身的議員大都不相信,結果鳳山選出的議員陳粹鑾最近要索取一件公文,卻見識到官員官僚不通人情的一面,氣的她在議會質詢公開痛批市府官員,一個身為有權監督市府的民意代表尚且受到如此待遇,一般百姓想要獲得基本起碼的尊重與對待,恐怕也是緣木求魚。

按照陳粹鑾議員在市議會質詢的說法,這件教育局發出的公文,已經在五月三十日發送到一百多所學校,包括附件在內,為何連身為議員的她想要索閱也是如此困難,甚至遭到刁難的對待,市府官員面對議員的詢問,也僅是四兩撥千金的回答,議員氣的跳腳,官員卻還是氣定神閒,兩相對照,形成明顯對比。

民意代表擁有對行政官員的監督、質詢權,在廣大民意基礎支持下,受民眾所託,到議會監督市政,卻連想要監督的東西都拿不到,豈不是最大諷刺,官員不給,你又能奈何?縣市合併已經半年,有議員在議會批市府官員表現「荒腔走板」,如今又加一件「刁難議員」難怪最後連民意代表也會發出「到處脫軌」的不平之鳴!(記者洪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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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3 上午 09:03:59

ok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 下午 08:02:03

沒事沒事沒事

真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8 下午 11:11:02

1000701臺灣時報:瘦肉精案釐清 張國松:還我公道

●●●1000630張國松校長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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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謝謝你的協助,今天下午的協商,教育局已肯定中正的努力,沒有隱匿不報的缺失,並會正式行文還給中正一個公道,中正的訴求就是這麼的微薄。

透過教師產業工會的力量,讓教育局主管機關嚴正看待學校午餐食材檢驗機制,讓大高雄地區各級學校的午餐執行人員有更多有利的助力,不致人人自危,再次謝謝你。

這次的協商要特別感謝劉德林議員全力支持,並責成教育局與衛生局啟動時才檢驗機制。也要特別感謝高雄市家長改革協會李忠霖理事長和黃維德副理事長。

      鳳山中正張國松敬上


●●●1000701臺灣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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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案釐清 張國松:還我公道

中華民國一00年七月一日 星期五 大高雄綜合11版

鳳山中正國小校長與教局人員協調 證實消合社疏漏 教局要求做好通報事宜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高雄市鳳山中正國小營養午餐驗出售肉精,引發校長張國松與市府教育局及員生消費合作社間對校安通報系統的誤會,昨天經三方召開協調會後,釐清問題在於員生消費合作社的疏漏,教育局副局長郭金池表示不會究責,也已要求員生今後要做好通報事宜。張國松則表示「總算還我公道」。

教育局強調,張國松強調教育局早知道檢驗結果一事,是因員生未通報該局,應屬誤會一場,員生合作社將會提出公文說明,該局會作為依據,再轉會學校,釐清事件真相,同時也已再次明訂校安通報系統,要求員生及各學校作好校安通報。

昨天的協調會中,由教育局副局長郭金池主持,員生合作社代表、校長張國松等近十人與會說明,市議員劉德林也前往關心。

劉德林表示,校方為做好營養午餐事宜,常自行花費委外檢驗食材,無非就是要照顧好學生,並對家長有所交待,但各學校經費有限,建議教育局要整合檢驗機制,讓各校辦理營養午餐能持續安心。

郭金池表示將會與衛生局加強這項檢驗機制,他指出,衛生局今年編列六百萬元預算採購相關儀器,未來會加強學校午餐食材的檢驗。

張國松指出,員生合作社的檢驗報告漏列鳳山中正國小的數據,以及提供訊息不明,才會造成誤會,經這次協調釐清後,總算「還我公道」。郭金池也表示「這是連繫上的誤會」。

他強調,透過此一事件,讓通報系統更明確化,同時也促使市府同意將整合檢驗機制,加強學校營養午餐的校安工作,對學生、家長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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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8 下午 11:24:23

<DIV class=plainMail>1000630台灣時報有關鳳山區中正國小午餐食材事件的完整報導

1000630台灣時報:【南部新聞:人物側記 張國松】

1000630台灣時報:【南部新聞:劉亞平聲援張國松】

1000630台灣時報:【南部新聞:更新/中正國小瘦肉精】

1000630台灣時報:【南部新聞:鳳山區中正國小校長張國松回應】

●●●1000630台灣時報_南部新聞:人物側記 張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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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區中正國小的營養午餐驗出瘦肉精事件引起風暴,整個事件的主角校長張國松勇敢的站出來「討公道」,發出「校長可以不當,公道不能不要」的聲明,來為自己「申冤」,事實上,在教育局眼裡,他可能是個頭痛人物,但在教育界人士眼中,張國松可是原高雄縣少數幾個有「GUS」的校長。

曾任杉林鄉杉林國小校長六年的張國松,辦學認真是有目共睹,把原本僅六班、學生不及一百人將廢校的杉林國小變身,在他的努力下,杉林國小推動校園環保綠美化、小學生大未來、遊學拉近城鄉差距等辦學新方法,杉林國小從高雄縣眾多公務單位中脫穎而出,榮獲高雄縣「組織再造」第一名。

而「台灣之光」棒球投手王建民,拍公益廣告所選定的學校就是「變身」後的杉林國小。

張國松在杉林國小的努力與辦學,受到家長與學生的肯定,在民國九十六年離開杉林國小時,不少以前轉出的學生又轉回來唸,學校的學生也因此破百,而沒有遭到廢校。

杉林國小是轉型成功的國小案例,張國松也因獲獎而被受邀到高雄縣機關學校進行巡迴演講,分享成功的經驗。

此外,張國松來到鳳山區中正國小,也成為學校活化的動力,由於中正國小是眷村學校,許多建設未更新,他也策劃許多辦學方案及申請經費整建校園,讓校園動起來,肯做事、有擔當、認真負責的辦學精神,受到家長肯定與認同,也因為凡事要求公開、公平的耿直性格,學校的標案都上網公開招標,或許因「擋人財路」,也因此在這一波風暴裡成了「受害者」。(記者呂佩琍)


●●●1000630台灣時報_南部新聞:劉亞平聲援張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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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鳳山區中正國小午餐驗出瘦肉精事件愈演愈烈,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昨天跳出來聲援鳳山區中正國小校長張國松。劉亞平指出,同樣是營養午餐的檢驗,教育局不能因不同廠商、不同產品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在雞肉與豬肉檢驗不合格的通報機制不同,而苛責學校不通報,有失公允。

劉亞平表示,市府員工消費合作社發現驗出學校營養午餐食材雞肉不合格,於五月二十四日行文給市府教育局暫停使用雞肉;教育局於五月三十一日發文給供應營養午餐的學校告知,鳳山區中正國小瘦肉精事件為何沒有比照這樣的程序?是否有人刻意隱匿某些事情。

劉亞平強調,如果照上述機制,應為市府員工消費合作社通知教育局,再由教育局通知學校才對,同樣是營養午餐的檢驗,為何通報機制落差大?雞肉與豬肉不同?若依上述機制,在學校的認知,教育局已知道,就不需再通報教育局,而教育局一再苛責學校不通報,甚至要究責,對學校來說有失公允。

劉亞平說,市府員工消費合作社負責學生營養午餐的採購,食材檢驗也應做好把關,由市府員工組成的市府員工消費合作社,非專業人員組成的單位,如何負責採購與食品衛生?如何負責學生食材安全把關?市府不能放任員工消費合作社大賺營養午餐的錢,卻不幫學生營養午餐食材安全與衛生把關。


●●●1000630台灣時報_南部新聞:鳳山區中正國小校長張國松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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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針對營養午餐事件引發風暴,鳳山區中正國小校長張國松昨天表示,教育局的昨天澄清說明,令人感到可笑,苓雅區的中正國小營養午餐檢驗結果,是去年度十月的檢驗結果。

張國松指出,以往慣例都是市府員工消費合作社發文給教育局告知檢驗結果,再由教育局轉知學校檢驗結果,這次營養午餐瘦肉精事件,為何會出現學校知道,教育局不知道的局面?

張國松強調,教育局從未有過營養午餐食材檢驗不合格的通報機制,同時,五月十七日送驗的營養午餐,同一批食材獨漏鳳山區中正國小,而使鳳山區中正國小遭媒體撻伐。

張國松說,高市府教育局發出的「中正國小午餐驗出瘦肉精,校長槓教育局澄清說明」,「是苓雅區的中正國小非鳳山區的中正國小」,令人覺得可笑,難不成是槓錯人的意思。

據了解,由於各方說法不一,教育局、市府員工消費合作社及鳳山中正國小等三方將於今天下午二時三十分於教育局入口左側展覽室「說清楚、講明白」。


●●●1000630台灣時報_南部新聞:更新/中正國小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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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鳳山區中正國小營養午餐驗出瘦肉精,校長張國松強調,教育局早知道檢驗結果,教育局昨天嚴正表示,自始至終該校與員工消費合作社均未通報教育局。

高雄市中正國小學生午餐排骨酥上月中旬被檢出瘦肉精,市府指學校隱匿未通報。高雄市鳳山區中正國小校長張國松前天以「校長可以不當、公道不能不要」的強烈訴求,強調教育局早知檢驗結果,校方根本無須隱匿。

張國松還指出,同時間原高市多所學校的雞肉也被檢驗出不合格成份,事後,六家肉商被要求停貨,但沒有任何一間學校曝光,唯獨原高縣的中正國小被披露,還被檢討與究責。

他強烈希望教育局公開澄清瘦肉精事件過程,以處理日前兩間國小營養午餐中毒案的模式,主動告訴大家中正並沒隱匿!

對此,教育局昨天指出,張國松提供給媒體的公文表示教育局知情,與事實不符,因該文為教育局轉發員工消費合作社另一件有關各校食材送檢中驗出不合規定的公文,該公文列出苓雅區中正國小不合規定項目為紫菜,和鳳山區中正國小完全不相干,所以完全是不同的兩件事。

教育局表示,中正國小為加強食材安全,委託高雄市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於五月十三日抽檢該校相關肉品,員工消費合作社委請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前往抽檢鴨肉、排骨酥、五香豆干丁、雞丁、筍干及魷魚圈等八項食材。SGS於五月十九日檢驗報告顯示排骨酥含瘦肉精0.786ppb(應不得驗出)。

教育局說,教育局十分肯定學校主動送驗食材的做法,但檢驗結果該校確實未通報教育局,事件發生後,教育局僅要求把通報的漏洞補起來,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並未究責,張國松強調,教育局早知道瘦肉精檢驗結果一事,完全不是事實,因自始至終該校與員工消費合作社均未通報教育局。

教育局指出,張國松提供給媒體的公文,為教育局五月三十一日轉發員工消費合作社另一件有關各校食材定期送檢中驗出殘留量不合規定產品的公文,此公文列出苓雅區中正國小不合規定項目為紫菜,和鳳山區中正國小完全不相干,因此完全是不同的兩件事。

教育局表示,六月二十二日局長蔡清華已明確指示,校安通報系統除食物中毒外,也包括有缺失的食材。因此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已行文各校,有關各校辦理午餐相關食材、團膳便當查驗如發現食材有缺失,要立即依據校安系統通報教育局及衛生機關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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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8 下午 11:25:09

【意見回饋】瘦肉精與塑化劑
作者:前鳳山市長 許智傑

看到鳳山區中正國小張校長的勇氣,我會和教育局溝通,張校長是好的校長,我們要珍惜這樣的好校長。

瘦肉精和塑化劑,其實都是冰山的一角,本人在此呼籲政府,一起來改變台灣的體質,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先從塑化劑談起,大部分民眾對塑化劑不了解,因此引起恐慌,政府除了保障人民的健康之外,亦應盡力去除人民的恐慌,才是一個大有為的政府,不要讓人民生活於恐慌之中。

馬政府遇到塑化劑的問題,所提出的政策,其實不是好的政策,表面上好像要照顧民眾的健康,事實上不切實際,如果依照現行1ppm就要全面下架,如果全面執行,不只廠商受害,許多許多的工廠都要關閉,將會導致人民恐慌於自己是否吃到塑化劑,以及食物供應的問題會產生很大的不足,最後傷害的,也是人民。讓人民生活於恐慌之中,讓工廠倒閉,讓人民民生食品供應出現問題,這是一個好的處理方式?好的政策嗎?要不然就是執行不徹底,不了了之,最後受傷害的,還是人民的健康。

塑化劑被包含於食品和藥品之中,其實是有差別的,馬政府不分青紅皂白地,用全體一致的處理原則,其實是錯誤的。在藥品當中,有一些是含有塑化劑的,人體也是可以排出一定量的塑化劑的,藥品的服用量,相較於食品及飲用水的飲用量,其實是有很大差別的,因此,藥品的塑化濟ppm含量訂定的標準,應該和食品不同,而馬政府並沒有去分別,只是表面上的一味地要求,其實是不對的。

二來,食品的塑化劑來源,也是有差別的,對於惡意添加塑化劑的廠商,現在政府採取的政策是對的,應嚴格全面取締,把傷害人民的害群之馬抓出來,這樣劣質廠商的工廠倒閉,也是罪有應得。但是,另外一種廠商,不是惡意添加,而是在生產過程中的控管不夠嚴謹,造成塑化劑的含量偏高,包括一般民眾不知道的,我們人民吃進去的食品當中,有些超過幾百甚至上千的ppm,政府並沒有完全查出來,甚至不敢全面地查,因嚴格全面徹查,最後倒閉的廠商數量非常多,甚至影響到我們民生物質的供應不計其數,因此,這樣的政策只是掩耳盜鈴,解決部分的問題給人民看,其實還是大部分還是沒有解決,還是傷害人民的健康。

政府可以努力的是,研究現行台灣的食品和藥品的現況,一來塑化劑的含量應重新訂定,且應清楚地告訴民眾,我們可以自然排出的塑化劑含量,避免人民全面的恐慌,二來目前所有製造過程產生的問題,政府應有具體的措施,獎勵公司改變生產設備,改變製造生產流程,才能真正改變產品的體質,也才能真正解決塑化劑的問題。若食品藥品的製造過程不更新,塑化劑勢必永遠存在,民眾的健康會永遠地被傷害。

瘦肉精和塑化劑的問題,其實有一些是雷同的,合格的廠商檢驗出來的含量不合格,怎麼可以怪校長,而是政府應該從根本的廠商生產的品質去要求和體檢,讓合格廠商出產的品質完全地合乎標準,這才是根本的改變台灣體質的方法。

馬政府現在的政策,只是短時間討好民眾,最後卻無法完全嚴格地執行,因此,它無法完全解決問題,它不是個正確的政策。遠見加上行動力,改變製程,改變體質,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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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8 下午 11:31:09

1000629自由時報:午餐驗出瘦肉精 沒隱匿! 鳳山中正國小校長槓教局

100年06月25日,鳳山區中正國小張國松發出聲明:【校長可以不當  公道不能不要】。

100年06月29日,自由時報報導:【午餐驗出瘦肉精 沒隱匿! 鳳山中正國小校長槓教局】

張國松校長針對午餐食材瘦肉精事件,揭露教育局的放話卸責,公開要求教育局給個公道!

教育局科長周明鎮在媒體「放話」:『學校是否有必要一直要求教育局解釋,要三思!』

張國松明白自己作法如同以下犯上,但目的就是要一份「公道」,即使因此遭秋後算帳、不做校長也沒差。

張國松校長,好樣的,有 Guts!高雄市政府教育局,Shame on you?好久沒用英語罵人了,真爽!

PS.自由時報的報導:【食在不安全 合格廠商都不合格】,令人擔心學生營養午餐的安全誰來把關?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00629自由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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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驗出瘦肉精 沒隱匿! 鳳山中正國小校長槓教局
<記者王榮祥、朱有鈴/高雄報導>

校長可不當,公道不能不要!
營養午餐食材驗出瘦肉精事件餘波盪漾! 高市鳳山區中正國小校長張國松昨日公開槓上高市教育局,強調教局早知檢驗結果還曾發函學校,校方無須也沒隱匿,卻獨自承受外界責難,要求教局對外說明、澄清。
張國松進一步爆料,同時間原高市多所學校雞肉也被驗出不合格成分,事後六家肉商全被要求停止供貨,但沒有任何一間學校曝光,唯獨原高縣的中正被披露,還被檢討與究責,難道現在還有縣、市之分?

主動送驗 教局卻未站出說話
張國松再舉近期高市某兩間國小營養午餐中毒事件處置模式,教局主動為兩校說明;但中正主動送驗發現問題,反被說成隱匿不報,卻不見教局為學校說話,令人心寒。
他認為自己站出來發表聲明,不只要捍衛校譽,也是為辛苦的基層教職與行政人員爭取公道;大家用心經營學校,努力為孩子健康把關,結果是被外界看笑話。
張國松說,中正不是不要亂,要的是公平對待,希望教局比照處理營養午餐中毒事件,公開澄清瘦瘦肉精事件過程,告訴大家中正並沒隱匿!

教局表示 肯定校方主動送驗
教育局科長周明鎮表示,事件發生後,僅要求把通報的漏洞補起來,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並未究責,也曾與學校聯繫、肯定校方主動送驗,當時校長也接受,不了解為何後來又有變化。學校是否有必要一直要求教育局解釋,要三思!

張國松還透露事件發生後,教局長官一面對外批評學校作法,並放話要究責,私下卻對他說「事情過後、外界會慢慢淡忘」! 學校依規定卻無端遭指控,就這麼算了嗎?
他強烈建議教育局甚至教育部,應全面檢討食材檢驗程序,並明確訂定通報機制,因為現階段各類通報項目並無食材檢驗。
張國松明白自己作法如同以下犯上,但目的就是要一份「公道」,即使因此遭秋後算帳、不做校長也沒差。


●●●1000629自由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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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不安全
合格廠商都不合格
<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
高雄市員工消費合作社三至五月送驗學校午餐食用的雞肉,分別被驗出拉薩羅、氯黴素及硝基(口夫)喃代謝物、脫氧羥四環黴素,六家簽約合格廠商都不合格,知名大廠也在列,不合格的食材不只肉類、加工品,芹菜、香菜也有份! 只是合格廠商產品全面不合格,卻不見有相關後續動作,一般消費者或孩子回到家裡的食品安全,不知由誰提出警告?

接受八十七所學校委託採購午餐食材的員工消費合作社,五月採樣三所國小的雞肉送SGS檢驗,分別被驗出含有脫氧羥四環黴素、氯黴素,加上去年底和今年三月陸續被驗出的結果,六家簽約合格廠商都被驗出不合格,學校也被迫在六月更換菜單,以魚和豬取代雞肉。

除了雞肉、腿肉丁、香腸被驗出不合格,筍乾、筍絲不合格的比例也非常高,十三件中佔三件;另外香菜、木耳、芹菜也被驗出有不合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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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11 上午 10:53:42

老師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7/23 下午 01:57:46

<DIV id=yiv1572621544>

2011/05/0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檢送桃園縣新明國小教師吳銳昱疑似不適任之提報表及證明文件

======================================================================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邱芳穎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4日
發文字號:一OO縣教師字第030號
附件:提報表及證明文件、影音光碟
 
主旨:提報本縣疑似不適任教師名單,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貴府100.4.11府教秘字第1000134043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縣新明國小教師吳銳昱疑似不適任之提報表及證明文件,詳如影音光碟及附件。
    三、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請  貴府儘速啟動疑似不適任教師之相關處理流程或輔導諮詢流程。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部
副本: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   
  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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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疑似不適任教師清查提列表

提列單位

桃園縣教師會

單位主管

羅焜榮

聯絡電話

03-4280368

提列人員:羅焜榮、彭如玉

被提列人

姓名

吳銳煜

性別

V  £

學校

新明國小

職務

總務主任

提列事項

行為不檢 有損師道

£ 刑事判決定讞

£ 飲宴應酬頻繁、生活糜爛或酗酒等

£ 財務狀況不正常或有倒會記錄

£ 經常涉足妨礙善良風俗場所

£ 服用、持有或販售禁藥

£ 誣告、濫告或散播不當言論

£ 性騷擾、性侵害紀錄

£ 接受賄賂

£ 男女關係異常違背善良風俗

£ 有其他不適任之具體事實

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

V 不遵守上下課時間,經常遲到或早退

£ 於教學、訓導輔導或處理行政過程中,採取消極之不作為,致使教學無效、學生異常行為嚴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體事實

V 有曠課、曠職紀錄且工作態度消極,經勸導仍無改善

£ 以言語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

£ 在外補習、不當兼職,或於上班時間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 體罰學生,有具體事實

£ 推銷商品、升學用參考書、測驗卷,獲致利益

V教學行為失當,明顯損害學生學習權益

£ 重病或體力並不適宜教學工作,有具體事實

£ 親師溝通不良,可歸責於教師,情節嚴重

£ 有其他不適任之具體事實

£ 班級經營欠佳,情節嚴重

 

疑似罹患精神病

£ 經合格醫師證明罹患精神病

£ 罹患精神官能症:如歇斯底里症、焦慮症、憂鬱症、畏懼症、強迫症等

£ 有其他疑似罹患精神病之不適任具體事實

具體說明(以下事項須有具體證據)

●【離譜!把學生「晾」在走廊與教室,空等一節,全節未到授課!】

2010-9-14上午及2011-1-18上午,都是三年五班電腦課,共兩次曠課未到,全程經錄影存證並通報教務處。錄影說明如下:

2010/9/14(三年五班電腦課)上課起迄時間935~1015

1.      945】仍讓學生「晾」在走廊上,三年五班學生仍然在走廊排隊,無法進教室,沒有任課老師。

2.      951】全班學生仍在走廊,腳站酸了,蹲著繼續等,沒有大人在旁,不放心的導師只好陪伴在後──總務主任吳主任是忘了上課?還是無法上課?看來無辜的學生應該不知道,班級導師應該很無奈!

2011/1/18(三年五班電腦課)935~1015

1.956】學生在教室,沒有老師,這堂課是總務主任吳銳煜應到場上課卻未見這位任課老師,與學生確認這節是吳主任的課,但「上課很久了!」老師還沒來!(PS:此時距上課鐘響已經超過20分鐘,一節課40分鐘,已過ㄧ半。)

2.1000】吳銳煜主任仍是「還沒」來上課!此時這一節課已經超過ㄧ半了,學生沒有老師任課,學生卻從上次的「晾在走廊」改「晾在教室」。

3.1010】「快下課了!」還是沒有看見吳銳煜到班上課,學生的回答是:「快下課了!老師還沒來!」(PS:此時距下課鐘響僅剩5分鐘。)

 

●【全校遍尋不著!人事主任發出查勤異常通知單(曠職通知),事後竟無事!】

2010-10-21當日校長不在,照理應由總務主任吳銳煜代理校長,需主持全校夕會,但經人事詳查並無相關差假記錄,且吳銳煜人不在辦公處所及教室,被人事主任發出查勤異常通知單(曠職通知),依規定三日內提出書面說明,但事後校長明顯袒護,居然核可其簽呈補辦差假手續免去矌職之實。

 

●【經常遲到!竟要班級幹部學生提醒上課!來賓比學生重要?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上課經常遲到,甚至還必須常常經由班級幹部學生提醒「主任,這節是我們班的課!」

學生反應上吳銳煜的課,在課堂中時常看見他接聽手機或以手機聯繫廠商之類,顯然無心或分心於授課,「公務繁忙」如此影響學生受教權甚鉅!

經查,吳銳煜ㄧ週僅上四節課,我們調查這四班學生:

    三年五班學生表示該兩節曠課,至今仍未補課。另學生也表示吳主任經常上課遲到,講手機,至今開學兩週(受訪時間2011/2/25),還是常常發生(講手機)的情形,老師遲到的時候,會叫班長管秩序,主任沒來,就自己玩電腦,上一次快要下課時他才來!吳銳煜常讓學生在走廊「等」上課,形同全班罰站等到他來上課。

    三年六班的電腦課也是吳銳煜所擔任,學生表示:吳主任有時會遲到,有時不會,但要班長去通知主任來上課,不過去提醒主任上課時,常看見他跟來賓講話或在講電話,以致忘了來上課!

    六年三班學生反應,健體老師吳主任,常要學生去叫他才來上課。

    六年四班學生表示,健體老師,上課很差,上課會ㄧ直接手機,不僅干擾上課,監考的時候還一直接手機,手機還ㄧ直「ㄌㄧㄤ!」!上課還講錯,而且上課不帶課本還跟人家(學生)借,學生覺得他只是匆匆趕來上課,異口同聲說常常遲到,平時提前下課,然後去打電話,到學期末才再趕課,這學期仍舊遲到,甚至遲到快一節課,還說處理學校的事情,所以忘記要上課,最後班長找主任,提醒他快下課了,請他來上課!

 

【總務主任VS廠商,校園VS禮品?】

2011/3/3在新明國小校園出現一名廠商,據悉是吳銳煜在沙崙國小服務時的「合作廠商」,該名廠商是印表機廠商,向學校推銷事務機碳粉,當日吳銳煜由廠商手中接下一袋禮品,禮品包括高麗人蔘茶、不知名紅色禮盒(內容物不詳)、及手機版PAPAGO-M7軟體,市價應該高出「公務人員收受禮品上限」!有無對價關係啟人疑竇?

 

【教師週三研習演變產品說明會的置入性行銷】

2011/2/23週三下午130330,新明國小辦理「校園無聲廣播系統研習」,研習主辦是總務主任吳銳煜,主講人是廠商黃先生等,研習內容:1.數位筆(吳銳煜主任開場即當眾說明為校長指示臨時安排兩家廠商介紹新產品)2.綠能電力管理系統 3.校園無聲廣播系統(據聞新明國小新近採購案金額約550萬為議員配合款),研習內容因臨時長官交辦廠商產品說明,令在場教師十分錯愕!

 

【不適任行為,疑行政同僚袒護,校方長期包庇!】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二次曠課皆由教務處設備組長、教務主任連續於上課中廣播多次尋人”,但直到下課皆無人至該班(三年五班)上課,全校同仁皆知。顯然教務主任戴安台袒護同僚,一來未通知缺課之班級相關補課事宜,二來曠課缺課通知單未發出,三來未通報校長處理,四來學生兩節課無人上課,放牛吃草,所幸班導師在場維持秩序等待授課教師。

 

教師法17條明訂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之義務。又第 18 條規定「教師違反第十七條之規定者,各聘任學校應交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後,由學校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據了解,新明國小至今並未針對吳銳煜違反教師法相關規定,進行應有的法定處理程序。

又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三款「在同一學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留支原薪:(二)曠課超過二節或曠職累計超過二小時。(三)事、病假期間,未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亦即吳銳煜應符合成績考核的「四條三款」,考核應以丙等處理。

 

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差勤課務不正常、殘害學生受教權」,所有證據明顯,而校方豈可隻手遮天?任由其勤於行政公務卻疏於善盡教師義務?

吳銳煜擔任新明國小的總務主任,應該是校長得力助手,但我們遺憾的是,這個得力助手的離譜行徑,卻屢屢成為學生受教權的殺手!

我們本於教師組織的專業與尊嚴,呼籲新明國小應將吳銳煜提報不適任教師,桃園縣政府亦應儘快啟動將近兩年未啟動的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及輔導諮詢小組,以協助學校確實處理不適任教師!另應針對相關失職人員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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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國小總務主任吳銳煜「差勤課務不正常、殘害學生受教權」紀事簿◎◎

 

1.      2010-9-14上午三年五班電腦課及2011-1-18上午也是三年五班電腦課,共有兩次曠課未到,經資訊組長全程錄影存證並通報教務處。

2.      二次曠課皆由教務處設備組長、教務主任連續於上課中廣播多次尋人直到下課都由班導師看顧學生自由上機玩電腦無人上課,全校同仁皆知。

3.      教務主任分明袒護同僚,一來未通知缺課之班級相關補課事宜,二來曠課缺課通知單未發出,三來未通報校長處理,四來學生兩節課無人上課放牛吃草所幸班導師在場維持秩序等待授課教師。相信當日巡堂記錄一定毫無記載!

4.      2010-10-21總務主任代理校長,當日需主持全校夕會,經人事詳查並無相關差假記錄,且人不在辦公處所及教室,被人事主任發出查勤異常通知單(曠職通知),依規定三日內提出書面說明,校長明顯袒護居然核可其簽呈補辦差假手續免去矌職之實。

5.      上課經常遲到或常經由班級幹部提醒「主任,這節是我們班的課!」上課中又時常接聽手機或手機聯繫廠商之類,無心或分心於授課,「公務繁忙」如此影響學生受教權甚鉅!

6.      錄影說明:

2010/9/14(三年五班電腦課)935~1015

1.      945仍讓學生「晾」在走廊上,三年五班學生仍然在走廊排隊,無法進教室,沒有任課老師

2.      951】全班學生仍在走廊,腳站酸了,蹲著繼續等,沒有大人在旁,不放心的導師只好陪伴在後──總務主任吳主任是忘了上課?還是無法上課?看來無辜的學生應該不知道,班級導師應該很無奈!

 

2011/1/18(三年五班電腦課)935~1015

1.956】學生在教室,沒有老師,這些課是總務主任吳銳煜應到場上課卻未見這位任課老師,學生確認這節是吳主任的課,但「上課很久了!」老師還沒來!」

2.1000】吳銳煜主任仍是「還沒」來上課!此時這一節課已經超過ㄧ半了,學生沒有老師任課,吳銳煜卻把學生從走廊改「晾」在教室。

3.1010】「快下課了!」還是沒有看見吳銳煜到班上課,學生的回答是:「快下課了!老師還沒來!」

2011/2/25

1.      受訪學生:三年五班兩節曠課未補課,

2.      吳主任上課遲到,講手機

3.      開學兩周常常發生(講手機),平常上課小畫家,打字

老師遲到時,叫班長管秩序,然後可上網玩遊戲0144

1.      主任沒來,就自己玩電腦,上一次快要上課時他才來0153

讓學生在走廊罰站等,等到他來上課0215

        2.2/25

          三年六班上學期班長:有時會遲到,有時不會,但要班長去通知主任上課0039

          學生表示去提醒主任上課時,常看見他跟來賓講話或在講電話以致忘了來上課,要學生去提醒他上課0042

 

六年三班學生反應

健體老師吳主任,常要學生去叫他才來上課

 

六年四班學生表示

健體老師,上課很差,上課會ㄧ直接手機0029

不僅干擾上課,監考的時候還一直接手機,手機還ㄧ直「ㄌㄧㄤ!」0034

上學期上課有時候會跳頁,比如說91頁→93 0128

 

2011/2/25訪談學生

上課還講錯,上課不帶課本還跟人家(學生)借,學生覺得他只是匆匆趕來上課,異口同聲說常常遲到0221

平時提前下課然後去打電話,到學期未才再趕課

這學期仍舊遲到,甚至遲到快一節課,還說處理學校的事情,所以忘記要上課(六年四班0253)

最後班長找主任,提醒他快下課了,請他來上課

 

20113/3廠商據悉是之前總務主任在沙崙國小「合作廠商」,有無對價關係啟人疑竇?而且廠商是印表機廠商,向學校推銷事務機碳粉,令人懷疑。禮品包括高麗人蔘茶、不知名紅色禮盒(內容物不詳)、及手機版PAPAGO-M7軟體,市價高出「公務人員收受禮品上限」!

 

       

提報單位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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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8 下午 04: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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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教育桃源電子報】


從署立醫院爆發採購弊案看學校採購工程

 

衛生署署立基隆、新北市及桃園醫院爆發採購弊案,其中諸多現象,似乎套在學校的採購工程好像也有許多類似的情形:

 

◎【主管機關後知後覺】:賴士葆質疑,其實審計部在民國九十八年所提出的決算審計報告,就點名基隆跟台北醫院:「辦理醫院採購案欠周延,有待改善。」結果衛生署卻還是後知後覺,該主動移送調查卻不移送,導致現在「大咖」醫師都捲入弊案,「不是慢一拍,而是慢了N拍!」

 

◎【萬年主管恐生弊案】:江宏哲說,另為免「萬年院長、萬年副院長」易衍生弊端,即日起署醫院長、副院長除維持一任三年、得連任一次,且原則上六年任滿即應下台擔任非主管職,不宜再調往其他署立醫院「連任」。 這樣不但有利防弊,新生代也才有出頭歷練的機會。

 

◎【貪心不足,蛇吞象,警覺性降低】東窗事發,檢調認為是「時間久了、彼此熟了、一直沒出事,覺得沒人會發現,警覺性就降低」

 

相關訊息轉貼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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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久失去警覺性 署醫採購弊案才爆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1.03.29 03:00 am


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等人涉採購弊案被羈押,檢調查出黃焜璋等人收賄有「三不原則」─人不對不收、線不對不收、數目不對不收,可能因「收久了而失去警覺性」。

檢調查出,三不中的「人不對不收」,主要是黃焜璋、基隆醫院長李源芳等人的賄款,都是由創世達、京鑽和宜德三家醫材公司負責人親自面交,不假手他人,而且多半是在陽明山黃家交錢,雙方往來久了,已建立互信,曾有其他醫商直接到黃家「敲門」,被黃罵了一頓趕出來,後來透過「對的人」才成交,這就是人不對不收。

而線不對不收則是要遊說必須透過三家公司上門,別的「線」想卡位一律拒絕,都「照規矩辦事」,只要透過「對的線」出面,就能下標,主要考量是線多會人多嘴雜。

至於數目不對也不收,是與醫材公司談好賄款價碼後,送到手中時一文不能少,這是擔心有人中搞鬼、暗槓、動手腳或中間出現什麼變化,因此只要數目不對,都被認為有問題而拒收。

即使有三不,線又很隱密,不過還是東窗事發,檢調認為是「時間久了、彼此熟了、一直沒出事,覺得沒人會發現,警覺性就降低」,後來還多出一、二條「線」可以直奔黃家,連電話中都談到「送東西」,才會被檢舉和跟拍。

【2011/03/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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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弊案 衛署:一定要揪出魔鬼
2011-03-31 中國時報 朱真楷、黃天如/台北報導

  頭殼抱著燒 ▲衛生署長邱文達30日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署立醫院採購醫療器材爆發弊端,向全國人民致歉。他回到座位後,表情一臉嚴肅。(王遠茂攝)
 衛生署長邱文達上任一個多月,就爆發署立醫院採購收賄弊案,昨日赴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時,幾度被朝野立委問到只能以苦笑來回應。但邱文達強調,面對此事深感痛心,不僅當場向全民道歉,並允諾將在一個月內完成署醫體檢;而副署長江宏哲更誓言一定要揪出魔鬼。

 衛生署署立基隆、新北市及桃園醫院爆發採購弊案,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及署立基隆醫院院長李源芳,疑似圖利特定廠商收受賄賂遭法院裁定收押,署立台北醫院副院長王炯琅等人則分別以十萬到三十萬元不等交保。

 昨日,邱文達前往立院進行「所屬醫院相關醫療採購弊案」報告時坦言,剛接任署長時就耳聞基隆醫院有人被約談,但當時還不曉得問題這麼嚴重,直到檢調收網,才驚覺原來涉及的層級這麼高,「我壓力是蠻大的」。

 賴士葆質疑,其實審計部在民國九十八年所提出的決算審計報告,就點名基隆跟台北醫院:「辦理醫院採購案欠周延,有待改善。」結果衛生署卻還是後知後覺,該主動移送調查卻不移送,導致現在「大咖」醫師都捲入弊案,「不是慢一拍,而是慢了N拍!」

 對此,邱文達表示,衛生署已準備邀請公益、公衛、醫療、管理、護理等領域的專家,建立第三者監督機制,深入體檢署立醫院,並檢討採購流程,大幅限縮主管權限。至於需要多少時間?他說,預計將在一個月內完成署醫體檢,三個月完成歷年採購案的逐件清查。

 江宏哲則表示,針對具有集中或集團性的採購案,衛生署將展開逐案審查,釐清合理性、適當性與需求性,看看還有哪些「魔鬼」在裡面。衛署仍有未爆彈,衛生署誓言揪出魔鬼。

 江宏哲說,另為免「萬年院長、萬年副院長」易衍生弊端,即日起署醫院長、副院長除維持一任三年、得連任一次,且原則上六年任滿即應下台擔任非主管職,不宜再調往其他署立醫院「連任」。

 這樣不但有利防弊,新生代也才有出頭歷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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