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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1/4/18 下午 05:04:34
小校怪現象 兩校共用校長--教育部認定違反國教法,糾正桃園縣政府,監委也已介入調查 桃園縣政府教育政策光怪陸離的事是一樁接著一樁被揭發出來,有些是我們提醒很多年,只可惜桃園縣政府秉持一向的官僚與傲慢,聽不進建言,總是把我們當成狗吠火車,復興鄉的問題,我們提醒很多次,幾乎每年都在提醒,不過,多年提醒與溝通看來都無效,所以我們只好送監察院! 99年10月26日前桃園縣教師會前往監察院,向當日之值日監察委員陳情,有關「有關桃園縣政府長期於復興鄉多所學校未依法設置專任校長」,希望監察院詳察桃園縣政府是否有相關人員違法失職! 教育部也很扯!八年來任由桃園縣政府如此對待資源弱勢的原住民地區的孩子有如此嚴重的「差別待遇」而不知,現在監察院要開始查了,才發函要求桃園縣儘速改善!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彭如玉批評,桃園縣政府為省錢,從朱立倫當縣長時,復興鄉山區小校就用一校長管兩校,教師會提出質疑,縣府都置之不理,教師會因此向監察院提出檢舉。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桃園縣有些沿海小學只有六班,都有專屬校長,山區小校卻沒有專屬校長? ------我們合理認為,桃園縣前縣長、現任新北市長朱立倫、與桃園縣現任縣長吳志揚,對原住民地區的教育的「差別待遇」已達歧視的地步!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質疑,各縣市都有小校,很少出現桃園兩校共用一校長狀況,希望依法改善。---桃園縣政府漠視法令、自創一格,桃園縣長吳志揚恐怕是以皇帝心態治理桃園縣,甚至矮化歧視原住民地區的人民! ==============================================================小校怪現象 兩校共用校長 自由時報(頭版頭條) 圖/桃園縣復興鄉有十個學校每兩個學校共用一個校長,教育部認定違反國教法,要求桃縣府改善。圖為同時身兼三光國小及光華國小的李忠孝(中)校長,必須要兩地奔波,輪流管理兩個學校。(記者周敏鴻翻攝)
更新日期:2011/04/18 04:11 教育部認定 違反國教法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胡清暉、李容萍、周敏鴻/綜合報導〕少子化怪現象,桃園縣有十所國小是兩校共用一個校長,校長必須兩邊跑!教育部認定違反國民教育法規定的「校長必須專任」,發函要求桃園縣政府改善,監委也已介入調查。 兩校共用一個校長的國小,都位於桃園縣復興鄉,包括義盛和霞雲、高坡和羅浮、長興和奎輝、高義和巴崚、三光和光華。教育部國教司科長武曉霞表示,國教法第九條規定「國小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應為專任」,因此教育部已發函要求桃園縣儘速改善。
桃縣復興鄉 十校五校長 兼任兩校的校長都相當辛苦,如三光、光華兩校相距車程約十五分鐘,校長李忠孝騎機車奔波兩校,週一上午到三光參加學生晨會,中午再趕到光華教師會議,週二待在三光,週三隔週輪流待在兩校,週四留在光華,學生、教職員想找校長,都得掌握時間。
高義、巴崚國小校長王連進,兼任兩校校長則已八年,兩校相距十六公里,所以他也只能週一、三、四在高義,週二、五在巴崚。曾有家長抱怨說:「都看不到校長。」高義國小連七年拿下復興鄉語文競賽冠軍,才消弭家長疑慮。
羅浮、高坡國小都在復興鄉羅浮村內,校長陳榮基說,早年因交通不便才拆為兩校,去年他採兩校教育策略聯盟,讓高坡的學生,或利用校車、或住宿,集中到羅浮一起上課,學生可以分享兩校的教育資源,獲得更好的教育品質,他也省去奔波兩校的路程。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彭如玉批評,桃園縣政府為省錢,從朱立倫當縣長時,復興鄉山區小校就用一校長管兩校,教師會提出質疑,縣府都置之不理,教師會因此向監察院提出檢舉。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桃園縣有些沿海小學只有六班,都有專屬校長,山區小校卻沒有專屬校長?
全教會要求 一校一校長
全國教師會要求,除非是分校或分班,否則應落實一校一校長的規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呼籲,桃園縣政府應確保弱勢偏鄉孩童權益。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質疑,各縣市都有小校,很少出現桃園兩校共用一校長狀況,希望依法改善。
桃園縣政府九十一年決議,全校總學生數在一百人以下的學校,不派校長改設分校,但考慮到師生和家長心情,採漸進方式,由鄰近學校的校長一對一兼任。
桃園縣教育局代理局長吳林輝表示,復興鄉是桃園縣唯一的山地鄉,鄉境有十二所國小,除了三民、介壽國小學生人數超過百人,其他十所國小全校學生都不到百人,甚至有多所全校才卅多人、班級學生「個位數」,考量學生人數少,基於教育資源共享及提升同儕互動的立場,有五位校長兼任兩校校長、採「合校」上課。
不過,義盛、霞雲、高義、巴崚、三光、光華這六所國小,不是兩校距離稍遠,就是常遇到山路路況不好、落石坍方,教育局檢討後決定,在一百學年恢復各派專任校長,至於高坡、羅浮國小和長興、奎輝國小因合校模式實施成效不錯,繼續保留「合校」制,由校長繼續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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