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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載 4/26 公視_有話好說] 教育部修法將教師「一定時間在校服務」入法,學生、教師更有保障?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7773 )


作者︰nctsai出會
發表時間︰2011/4/28 上午 11:25:52

[轉貼 100/4/26公視_有話好說節目討論]

 

教育部修法將教師一定時間在校服務入法,學生、教師更有保障?工時要規範!工時難計算?老師憂喜參半?教師寒暑假休假佔了社會的便宜嗎?

 

長期以來,教師日常工作時間超時(超過8小時)沒有加班費與補休,未兼行政教師沒有休假,只有利用寒暑假不到校以為補休假等現象,仔細精算,教師休假天數並未因此比一般公務員或勞工多放假,教師在寒暑假期間應該可以抬頭挺胸地好好休假,老師休假沒有虧欠社會、沒有佔國家社會的便宜!

 

 

此外,教師在進入教育職場前即有教育工作是犧牲奉獻的責任制,超時工作是常態,無法以固定工時來計算,現階段多數老師加班沒補休、沒有加班費,導護、值週在課務自理情況下補休,雇主(教育部、教育局)不用付員工(老師)加班費,還要求員工要自理責任範圍內的工作(課務),這樣的員工,雇主沒有表揚為最佳員工,也不打算好好說清楚是國家社會要感謝大多數老師的無私付出,還以凸顯無課務不在校的極少個案,汙名化認真的老師,更讓老師背負寒暑假好像佔便宜的假像壓力。

 

同時,教育部既然口口聲聲 "尊重師道" ,除了要求老師必須 "一定時間在校服務",也應該把老師寒暑假休假是合理的事實、老師超時工作應有補休與加班費、老師利用課餘時間參與進修並未影響課務...,等等社會大眾長期誤解教師工作條件的部分,一併說清楚,以正視聽!免得讓老師懷疑教育部真有 "汙名化" 教師休假權益的企圖。

 

公視轉貼:

 

 

來賓:

教育部常務次長 陳益興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 彭如玉
家長 姜義村
家長 張博威
教師 柯君穎

 

附註:教師合理休假天數精算--

 

如果要算,大家來算算看! 

81天:國中小寒假 21天、暑假 60

27天:春節5天、22個週休二日(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28天: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25天:平日超時上班
(7:30~16:30,
每日上班時間約比公務人員或一般勞工多 1小時(無加班費), 全年度授課日數為200天(不含國定假日、例假日),即多出200小時,折合一般上班時間約25天。)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令營....等等活動。 

現在我們以最少"寒暑假返校日2天 (N=2)"來計算:(81) ─(27)─(28)─(25)─(2)= -1

前前後後算一算, 是政府還欠國中小教師 1天休假,結果主管機關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願意面對老師沒有一般休假的事實,更沒有感謝國中小老師替政府省了一大筆代課費集體在寒暑假休,卻一再要求教師增加寒暑假返校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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