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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報導】桃園教師甄選爭議 監院:有瑕疵 四所國中限現職教師報名 教師會檢舉違反規定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7789 )
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1/4/30 下午 06:17:56
感謝以下媒體關心「假教師甄選,實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 ======================================================================= ●中國時報 桃園教師甄選爭議 監院:有瑕疵 四所國中限現職教師報名 教師會檢舉違反規定 教育局回應:學校對法令認知有誤 已進行改善 2011-04-30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縣教師會廿九日召開記者會,指稱桃園縣教育局縱容各校假教師甄選,實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其中介壽、八德、光明及龍興等四所國中教師甄選「掛羊頭賣狗肉」,限定現職教師才能參與,讓流浪教師失去資格,此舉遭到監察院認為涉有違失。 縣府教育局澄清,桃園縣並未有這樣的規定,是各校承辦人員誤解相關規定,在簡章寫錯,是人為疏失,導致外界有所誤解,教育局已進行改善。 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副理事長彭如玉表示,對許多新進教師來說,對於各校所能開出的缺額總是抱持「得來不易」的珍惜心情。但介壽、八德、光明及龍興等四所國中教師甄選,報名資格均限定為具備合格教師資格的本縣縣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明顯違反教育部對於教師甄選,不宜再另行訂定其他抵觸或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規定。 教師會向監察院檢舉,監察院指出,桃園縣政府對於教育法令認知有誤,介壽、八德、光明、龍興等四所國中教師甄選有所瑕疵,應檢討改進。 教師會表示,不僅國中小有此問題,他們進一步追查,連大溪、大園、壽山等三所縣立高中也同樣狀況,質疑此舉恐會圖利特定人選。 教育局主秘郭工賓表示,桃園縣並未有這樣的規定,坦承是各校承辦人員誤解相關規定,在簡章寫錯,是人為疏失,導致外界有所誤解,教育局已進行改善。 至於縣立高中部分,郭工賓指出,學校剛成立,不能全部的缺額老師是新手,因此某些缺額會先給現職老師,同時也開放部分缺額給流浪老師參與。 ====================================================================== ●聯合報 監察院批 桃縣有學校甄選教師違法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即時報導】 2011.04.29 09:27 pm 桃園縣教師會今天指出,監察院日前糾正桃園縣4所國中,辦理甄選教師時限定「桃園縣現職教師」、「需具主任任用資格」等,違反相關法規。教師會進一步認為學校膽敢公然違法,不但扼殺流浪教師、外縣市教師權益,也令人懷疑內情不單純,司法機關應進一步調查。
【2011/04/29 聯合報】@
================================================================ ●聯合報 甄選教師限資格 4校遭糾正 【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教師會昨天指出,監察院日前糾正桃園縣4所國中辦理甄選教師時限定「桃園縣現職教師」、「需具主任任用資格」等,違反相關法規。教師會認為學校公然違法,扼殺流浪教師、外縣市教師權益,也令人懷疑內情不單純。 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副理事長彭如玉表示,4所國中違法行為,是教師會上學期接到檢舉後向監察院陳情,事實上,同時間還有少數國小也有同樣情形,到現在還有3所縣立高中準備甄選教師,公布的辦法一樣做違法的資格限制。 教育局主任秘書郭工賓證實監察院來文糾正,是學校訂定甄選辦法時經驗不足,誤植一些限制,往後教育局會成立審查小組,協助學校審查甄選辦法有無違法,作業會更周延。 被點名的4所國中,以光明國中上學期甄選教師時,從錄取教師中,一舉替換學校4位行政職主任,替換幅度百分之百,引起外界矚目。 光明國中校長陳春發表示,甄選在前任校長手中完成,當初是因為學校沒有老師肯接主任,在前校長拜託下,被要求接主任的老師勉強答應,而且表示只接一年,期滿後,校長再拜託,老師再三推辭,希望外界能了解學校沒人肯接主任,對校長而言真的很困擾。 大溪高中也被點名,但校長林逸青強調學校沒限資格,而且找到有經驗、在其他學校表現好的人選。教育局指出,現行甄選只限教師,主任不能透過甄選找人,已經向教育部反映不合理。
【2011-04-30/聯合報/B2版/桃園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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