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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3 上午 08:31:32

任推給學校,桃園縣教育局主秘郭工賓不負責任的說法!---有關「桃園教師甄選爭議監院:有瑕疵 」

桃園縣四所國中「假教師甄選,行主任聘任之實」遭監察院糾正,桃園縣教育局主秘郭工賓竟然將責任推得ㄧ乾二淨指出:「桃園縣並未有這樣的規定,坦承是各校承辦人員誤解相關規定,在簡章寫錯,是人為疏失,導致外界有所誤解」把責任全推給學校,完全忘記桃園縣政府同時也遭糾正應檢討改進的事實!(詳見:【監察院 函】桃園縣政府及該府所屬部分學校對於教育法令認知有誤,肇致辦理教師甄選之簡章,顯有瑕疵,均應檢討改進)

說得再明白一點,監察院明確指出:「桃園縣政府每年於辦理國中、小教師甄選、介聘作業前,皆會召開教師介聘甄選籌備會,邀集該府各國中、小校長、人事主任暨教評會代表說明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相關規定方式、期程。然該府未究教育部 861013日 台(86)人(一)字第86099660號函釋規定之精神,查99學年度該府相關國中小教師甄選簡章.......明顯違反教育部...等相關法令之函釋規定,足見桃園縣政府對於教育法令認知有誤,肇致該府所屬國中小辦理教師甄選之簡章,均有瑕疵。」以及「前開11所國中小教師甄選簡章,均經各校教評會審查通過,並經桃園縣政府備查在案。」所以,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怎會會不知道?把責任推給學校?桃園縣教育局恐難脫責任!
 

桃園縣教育局主秘郭工賓應該很清楚是否責令教育局人員提供簡章版本要求各校「照抄」?很多人都知道桃園縣政府和這些違法的學校是「共犯」!我們真的要呼籲桃園縣政府要提升自己的法治素養,否則真的害人也害己!

 

我們認為桃園縣長吳志揚應該關心一下教育,針對教育局裡面哪些害你民調低落的人員,恐怕應該好好整頓一番!

 

感謝以下媒體報導及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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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桃園教師甄選爭議 監院:有瑕疵 四所國中限現職教師報名 教師會檢舉違反規定 教育局回應:學校對法令認知有誤已進行改善
2011-04-30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縣教師會廿九日召開記者會,指稱桃園縣教育局縱容各校假教師甄選,實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其中介壽、八德、光明及龍興等四所國中教師甄選「掛羊頭賣狗肉」,限定現職教師才能參與,讓流浪教師失去資格,此舉遭到監察院認為涉有違失。

 縣府教育局澄清,桃園縣並未有這樣的規定,是各校承辦人員誤解相關規定,在簡章寫錯,是人為疏失,導致外界有所誤解,教育局已進行改善。

 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副理事長彭如玉表示,對許多新進教師來說,對於各校所能開出的缺額總是抱持「得來不易」的珍惜心情。但介壽、八德、光明及龍興等四所國中教師甄選,報名資格均限定為具備合格教師資格的本縣縣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明顯違反教育部對於教師甄選,不宜再另行訂定其他抵觸或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規定。

 教師會向監察院檢舉,監察院指出,桃園縣政府對於教育法令認知有誤,介壽、八德、光明、龍興等四所國中教師甄選有所瑕疵,應檢討改進。
 教師會表示,不僅國中小有此問題,他們進一步追查,連大溪、大園、壽山等三所縣立高中也同樣狀況,質疑此舉恐會圖利特定人選。

 教育局主秘郭工賓表示,桃園縣並未有這樣的規定,坦承是各校承辦人員誤解相關規定,在簡章寫錯,是人為疏失,導致外界有所誤解,教育局已進行改善。

 至於縣立高中部分,郭工賓指出,學校剛成立,不能全部的缺額老師是新手,因此某些缺額會先給現職老師,同時也開放部分缺額給流浪老師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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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監察院批 桃縣有學校甄選教師違法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即時報導】 2011.04.29 09:27 pm
桃園縣教師會今天指出,監察院日前糾正桃園縣4所國中,辦理甄選教師時限定「桃園縣現職教師」、「需具主任任用資格」等,違反相關法規。教師會進一步認為學校膽敢公然違法,不但扼殺流浪教師、外縣市教師權益,也令人懷疑內情不單純,司法機關應進一步調查。


2011/04/29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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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甄選教師限資格 4校遭糾正
【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教師會昨天指出,監察院日前糾正桃園縣4所國中辦理甄選教師時限定「桃園縣現職教師」、「需具主任任用資格」等,違反相關法規。教師會認為學校公然違法,扼殺流浪教師、外縣市教師權益,也令人懷疑內情不單純。

教師會理事長羅焜榮、副理事長彭如玉表示,4所國中違法行為,是教師會上學期接到檢舉後向監察院陳情,事實上,同時間還有少數國小也有同樣情形,到現在還有3所縣立高中準備甄選教師,公布的辦法一樣做違法的資格限制。
教育局主任秘書郭工賓證實監察院來文糾正,是學校訂定甄選辦法時經驗不足,誤植一些限制,往後教育局會成立審查小組,協助學校審查甄選辦法有無違法,作業會更周延。
被點名的4所國中,以光明國中上學期甄選教師時,從錄取教師中,一舉替換學校4位行政職主任,替換幅度百分之百,引起外界矚目。
光明國中校長陳春發表示,甄選在前任校長手中完成,當初是因為學校沒有老師肯接主任,在前校長拜託下,被要求接主 任的 老師勉強答應,而且表示只接一年,期滿後,校長再拜託,老師再三推辭,希望外界能了解學校沒人肯接主任,對校長而言真的很困擾。
大溪高中也被點名,但校長林逸青強調學校沒限資格,而且找到有經驗、在其他學校表現好的人選。教育局指出,現行甄選只限教師,主任不能透過甄選找人,已經向教育部反映不合理。

2011-04-30/聯合報/B2/桃園綜合新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3 下午 01:40:19

只有共犯如此簡單而已嗎

早就聽聞很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4 上午 09:34:55

糾正過後學校到底讓這些違法情事找台階下沒

結果ㄌ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17 下午 09:31:43

請吳縣長檢討桃園縣教育局主秘郭工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5/18 下午 12:47:42

少列一所學校--龜山鄉x崗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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