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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教育部補助【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經費確認會議報告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795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4 下午 10:46:03

100年教育部補助【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經費確認會議報告

100年教育部補助桃園縣政府的2688經費比去年經費短少,造成今年本縣執行國小教師課稅前要達到導師20節科任22節的固定節數,顯然是有困難,為顧及國小教師課稅前的授課權益,在本會要求下,昨日桃園縣政府召開經費與節數會議,確認今年僅能打三六折執行,本會無法認同教育部刪減本縣2688經費的作法,今日本會立即將由我和范姜仲宇老師親往教育部陳情並爭取不足經費,視情況再至立法院拜會本縣立委請求協助,以努力完成維護教師權益。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研商會議」報告●●

===================================================================================

報告人:桃園縣教師會 范姜仲宇
時間:中華民國10062上午930
地點:縣府131301會議室
主持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劉廉法科長
業務負責單位:張素娥小姐
本會出席人員:彭如玉、林奕均、范姜仲宇、余章維
會議內容:
一、 確認2688審查小組519完成審查之各校補助節數案。
二、 教育部補助本縣100年度2688專案經費不足,約短少2800萬元左右,各校補助10節基本節數後,剩餘節數×0.36補助各校。
三、 依教育部及縣府2688專案計畫,各校授課節數安排優先朝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方向辦理。
四、 短少之經費本會將結合全教會及本會顧問立委向教育部全力爭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5 上午 12:40:16

課稅一通過,馬上龜腳便漏出來了,

要2688做什麼,2688真有給到老師幫助嗎?全縣有多少老師不知2688的內容和意義,補人力比較實際,提高人力才是王道。

不要2688了,給人加冠上2688的名詞,這是多麼的侮辱啊!人家也是老師,比我們晚生個幾年而已,為什麼不讓他門進來。

騙人的政客,沒種的政府,可憐的百姓,悲哀的國家。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5 上午 09:00:33

政客要有高普考及格得替他們辦事

高普考的官員要有奴性的校長主任替她辦事

奴性的校長主任為什麼能把事情辦好

因為有不願意為公義挺身而出的老師姑息養奸

倒楣的事情就留給學生吧

當然他們也是罪有應得.....他們的父母傳給他的

君不見家長會都是挺學校得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5 下午 02:43:53

2688專案在民進黨時代都固定是那個金額

所以在減班的情況下

以前的民進黨政府才會要各校朝導師20節排課

換了馬政府

居然金額減少了

連導師20節都不夠了

他們還好意思下公文導師20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0 上午 11:56:22

98.11.13號的公文

99年初的寒假還召集各縣市到電算中心試排課喔

新聞又說拉小學老師薪水比大學教授高

這是什麼政府

稅也給你課了

退休金也繳到12趴法定最高了

你是想怎樣啊

馬英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0 下午 10:57:32

樓上說的真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2 下午 05:57:02

這是真的嗎
這兒還得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8 上午 10:59:21

<DIV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id=message133287100 role="main"><DIV id=yiv273039000>

2011/06/1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桃園縣教育局0602的會議紀錄出來了----桃園縣創造了獨步全台的(2688)打三六折補助

這份公文已經到各校,打三六折,各校排課一定吵翻天,桃園縣號稱準直轄市,結果國小教師編制沒有提高,反而補助被打三六折,授課節數在課稅前被調高,可是獨步全台!我們不知道吳縣長是否又被教育局代理局長吳林暉給欺上瞞下了?我們將整理近日的調查結果向吳志揚縣長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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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張素娥
電話:03-3322101
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066072@ms.tyc.eud.tw
受文者:桃園縣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中字第1000218803號
速件: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會議紀錄乙份

主旨:檢送本府100年6月2日召開「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研商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正本:林森國小王校長亞賢、龍潭國小高校長德生、大園國小范校長國旺、西門國小曾校長家樓、大業國小江校長榮華、成功國小王校長朝貞、南崁國小蔡校長德宏、楊光國中小曾校長學鉦、中原國小趙校長屏生、瑞豐國小林校長瑞錫、北門國小林校長梅鸞、同安國小王校長月玲、大竹國小張校長玲玉、崙坪國小詹校長益賢、三民國小陳校長傳宗、桃園縣教師會
副本: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縣長 吳志揚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研商會議紀錄●●
=======================================================================================================

壹、 時間:100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整
貳、 地點:本府13樓1301會議室
參、 主持人:吳局長林輝 劉科長廉法代
肆、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伍、 主席致詞:略
陸、 業務報告:略
柒、 提案討論:
案由一:為本縣「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初步審查完成,提請討論。
說明:本縣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各項差額節數調查業於99年5月10日完成,經本府組成審查小組初步5月19日完成審查,提請研議【如附件】。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為本縣100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2688專案】補助款原暫分配88,752,000元整,經行文向教育部爭取後,核定今年經費數為91,252,000元整,僅增加2,500,000元整,與本年需求落差仍很大,各校補助節數如何打折調整因應,提請討論。
決議:
1、 採第四案先補助教材研發及課程輔助中心經費及9班以下學生人數未達51人學校每校核給補助1名教師為4校經費(修正高坡因與羅浮策略聯盟合作精進教學不列入)暨補助各校基本節數(每校每週10節)後各校剩餘節數以0.36折數計算補助節數。
2、 依教育部99年12月6日臺國四字第0990199046號函各縣市經費分配原則,請各校之授課節數優先安排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方向辦理。
捌、 臨時動議:無。
玖、 散會:上午11時10分。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DIV><DIV class="contentbuttonbar msgview clearfix" id=contentbuttonbarbottom><FORM name=showMessageForm action=showMessage;_ylc=X3oDMTBucmE3ZG1hBF9TAzM5ODMzMTAyNwRhYwNkZWxNc2dz?mid=1_1491197_AHXIvMsAATy7Tfd6Uwm4LluSN%2FA&fid=Inbox&sort=date&order=down&startMid=0&filterBy=&.rand=2068408243 method=post> </FORM></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8 上午 11:14:24

2011/06/03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class=yiv1365464791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DIV>

100年教育部補助【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經費確認會議報告

100年教育部補助桃園縣政府的2688經費比去年經費短少,造成今年本縣執行國小教師課稅前要達到導師20節科任22節的固定節數,顯然是有困難,為顧及國小教師課稅前的授課權益,在本會要求下,昨日桃園縣政府召開經費與節數會議,確認今年僅能打三六折執行,本會無法認同教育部刪減本縣2688經費的作法,今日本會立即將由我和范姜仲宇老師親往教育部陳情並爭取不足經費,視情況再至立法院拜會本縣立委請求協助,以努力完成維護教師權益。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補助各校節數研商會議」報告●●

===================================================================================

報告人:桃園縣教師會 范姜仲宇
時間: 中華民國10062日 上午930
地點:縣府131301會議室
主持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劉廉法科長
業務負責單位: 張素娥 小姐
本會出席人員:彭如玉、林奕均、范姜仲宇、余章維
會議內容:
一、 確認2688審查小組 519日 完成審查之各校補助節數案。
二、 教育部補助本縣100年度2688專案經費不足,約短少2800萬元左右,各校補助10節基本節數後,剩餘節數×0.36補助各校。
三、 依教育部及縣府2688專案計畫,各校授課節數安排優先朝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方向辦理。
四、 短少之經費本會將結合全教會及本會顧問立委向教育部全力爭取。

 

 

<DIV class=yiv1365464791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8 下午 01:33:45

加油喔!!!!!!老師的福利都靠你們了!!!!!

加油~~~~加油~~~~~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9 下午 08:27:44

<DIV id=yiv1239264494>

2011/05/2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100學年度】0413會議紀錄--100學年度桃園縣政府(2688專案)研商會議紀錄

 

桃園縣政府於4月13日審查100學年度國小的2688專案計畫,本會當時會議結束後即先做了會議的報告(詳見:【會議報告】100學年度2688專案研商會議),後來桃園縣政府的正式會議紀錄出來了,各校應該也收到正式公文,但有些學校老師反映該校卻不公佈,違反資訊公開原則!

本會對於這類封鎖資訊的校長和行政人員展開注意之外,也一並將縣府公文及書面資料公告於本會網頁之【桃園縣2688專區】,供各校需要的老師查詢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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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DIV align=center>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ㄧ號
承辦人:張素娥
電話:03-3322101
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066072@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教中字第100015731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會議紀錄及桃園縣政府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各乙份


主旨:檢送本府100年4月13日召開「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研商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正本:林森國小王校長亞賢、龍潭國小高校長德生、大園國小范校長國旺、西門國小曾校長家樓、大業國小江校長榮華、成功國小王校長朝貞、南崁國小蔡校長德宏、楊光國中小曾張校長學鉦、中原國小趙校長屏生、瑞豐國小林校長瑞錫、北門國小林校長梅鸞、同安國小王校長月玲、大竹國小張校長玲玉、崙坪國小詹校長益賢、三民國小陳校長傳宗、桃園縣教師會
副本: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中等教育科



縣長  吳志揚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研商會議紀錄●●
=========================================================================================
壹、 時 間:100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整
貳、 地 點:本府6樓601會議室
參、 主 持 人:劉科長廉法
肆、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
伍、 主席致詞:略
陸、 業務報告:略
柒、 提案討論:
案由:本縣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ㄧ、本縣「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已報部核定補助。(100年度實施期程包括99學年度下學期及100學年度上學期)。
二、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計畫執行即將期滿,100學年度擬賡續執行,爰就99學年度計畫酌予內容修改,遂提「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草案」【如附件一】及與99學年度對照表【如附件二】各乙份。請就計畫草案內容及檢附之調查表審閱惠示卓見修正或調整,俾利計畫執行。
決議:
ㄧ、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依討論修正,照案通過。
二、調查99學年度各校本案執行授課節數現況,俾利本案執行。


捌、臨時動議:
教師會提案:光華國小及長興國小為班級人數屬9班以下學生人數51人以下之學校,不符合小型學增置人力規定,相較其他符合小型學校增置人力學校,其人力確實較為欠缺不足,建議此兩校99學年度下學期起補助節數調整為1人。
決議:未達9班且學生數51人以下,為符小型學校增置教師1人學校,100學年度起以增置1名教師之額度基準予以補助。


玖、散會:上午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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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8會議紀錄1000413.doc

 

</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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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19 下午 08:31:00

<DIV id=yiv1948640576>

2011/05/2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left>

【修正版】100年度 (2688專案)各校審查會議報告

PS:各位伙伴:原5/24「100年度 (2688專案)各校審查會議報告」,因部分資料疏漏,再重新寄一次修正版,供各位參考,造成不便尚請見諒。

修正處如後之紅字:

================================================================

100年度各校2688補助節數已於上週四由縣府及本會共同逐一審核完畢,縣府代表與本會之共識皆為:各校應於課稅前達到科任22節、級任20節課之基準,以因應教師取消免稅之配套,但對於少部分學校校長未能按申請的2688補助經費讓科任及導師達到22節及20節,反而讓該校導師、科任變相加課者,皆表不認同,本會已鎖定部分學校校長的惡質作法,將送相關單位調查懲處!

另,本會同時表達,若桃園縣政府確實要求各校必須達到課稅前之固定授課節數達20節(級任)及22節(科任),經費部份若主因在教育部不合理之刪減,本會將協助至教育部陳情或召開記者會譴責教育部歧視桃園縣教師或請縣籍立委幫忙關切本重大教師權益,以戮力協助達成明年課稅前政府的配套承諾!

 

以下為本會參與審查之會議報告:

●●「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審查會議」報告●●

==========================================================================================

報告人:桃園縣教師會 林奕均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5月19日上午9時
●地點:瑞豐國小校長室
●主持人:教育局中等教育科劉廉法科長
●業務負責單位:張素娥小姐
●本會出席人員:彭如玉、林奕均、范姜仲宇、張玉玲、余章維

會議內容:
※ 審查各校填報之需求節數:
經本會幹部及出席與會之校長們(瑞豐國小林瑞錫校長、三民國小陳傳宗校長、永福國小李安邦校長、龍潭國小高德生校長、
青埔國小詹益銘校長、八德國小陳俊明主任、大勇國小陶知仁主任 )逐校審查後發現多數學校皆按規定填報無誤,僅少數學校因1.學校供應午餐方式不同,而在教師兼任午餐秘書節數上填報有落差;2.主任、組長授課節數,未依普通班級數對照表列節數填報,在電話逐一聯繫說明後,也都修正回傳。

註1:學校辦理午餐方式分為1.自辦2.委外3.分享4外訂餐盒
自辦及委外方式學校(學校有廚房者)由教師兼任午餐秘書時,該教師授課節數應依各組午餐秘書節數填報17節(12班以下)、16節(13-18班)、15節(19-24班)、14節(25-36班)、9節(36班以上);分享及外訂餐盒學校(學校無廚房者)則於表末填報4節,不得重複填報。


註2:兼任行政之主任、組長授課節數應以學校普通班級數對照表列學校規模級距來填報,不得因設立特殊教育班級數增設特殊教育組而將主任、組長授課節數跨級距填報。

 

註3:各校特教班3班得設特教組,但組長授課節數維持原組別之授課節數。


※依上次會議決議:
班級數在九班以下,且學生數51人以下學校將以增置教師人力1人方式補助經費。

※本會將協助向教育部要求務必補足經費,以達成課稅前固定節數(導師20節、科任22節):
承辦業務張小姐表示今年教育部補助經費預估仍顯不足,本會建議縣府近日應儘速召開委員會,確認今日審核通過之需求節數、經費總額及不足總額,以利本會盡速向教育部要求補足(含至教育部陳情、台北召開記者會、透過本縣籍立委質詢...),務必達成教育部課稅前將國小教師授課節數固定在導師20節科任22節之配套政策。
(各校審核結果待縣府確認後,本會立即於網頁公告)

PS.請各校課發會委員務必持續關注相關訊息,並堅守以導師20節科任22節來排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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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428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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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07:34:26

<DIV id=yiv553037334>

2011/06/2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left>

請桃園縣政府提供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2688專案)之各校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

6月3日教育部相本會表示:「桃園縣政府在計畫中聲稱達到級任20節,科任22節,但教育部國教司卻不斷接到許多桃園縣的國小老師投訴該校的導師仍然是21節,科任是23節,並未達到級任20節,科任22節,顯然桃園縣政府並未落實2688的經費使用,任由許多學校校長未依規定排課,所以刪減經費!」顯然是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未確實監督並要求各校達到級任20節,科任22節,是部分害群之馬的國小校長超排導師和科任的節數,【是誰害了桃園縣國小2688專案經費補助短少?】所以,我們要求桃園縣政府應該提供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之各校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以善盡監督之責!

我們在會議中正式要求,桃園縣政府卻用「正式行文」想打消我們的念頭,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法,桃園縣政府沒有理由隱匿相關資料,我們奉勸相關人員不要傻傻的誤踩偽造文書的泥淖!

</DIV>

 

●●請 貴府提供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之各校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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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邱芳穎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一OO縣教師字第046 號
附件:桃園縣政府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


主旨:請 貴府提供99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之各校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請 查照。

說明:
1.依據100年4月13日貴府召開「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2688專案)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本會詢問有關「本縣99學年度2688專案各校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當日決議為:「請縣教師會行文至本府業務單位,再函覆提供給縣教師會」。

2.另依 貴府「桃園縣政府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十、成效檢討(四) 學校未依本計畫規定進用人員及運用經費者,本府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校年度補助款額度。」辦理。

3.本會為關心本縣國小各校教師是否達成教育部98年11月13日台國(四)字第0980197979B號函之重申:【95年8月18日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紀錄決議略以:為配合軍教課稅之實施,各縣市之授課節數應配合2688專案經費,朝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固定節數執行。】,故請貴府提供「本縣99學年度2688專案各校執行率及經費使用狀況」,以利審視教育部每年撥款至本縣之2688經費,各校是否確實執行優先減授導師及科任負擔,達「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固定節數」?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教育部國教司第四科、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 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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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政府100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0426日府教創字第1000157318號函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87529日台(87)教字第26698號函訂定、中華民國97722 日台國(四)字第0970134129C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中華民國99123日臺國(四)字第0990191756C號令修正)

(二)桃園縣政府100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99.09報教育部)

二、目的

()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及課程與教學研究,提升教學專業成效。

()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師資需求,多元聘用師資來源,提升教學品質。

()改善教師工作負荷過重之現象,有效減輕國小教師之工作負擔。

三、計畫期程   

10008月至1017

四、補助對象

    本府所屬公立國民小學

五、進用原則

(一)各校應優先考慮九年一貫課程實施所需之師資(如英語、本土語言、表演藝術等)

(二)各校可考慮聘任兼任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解決課程實施之師資來源。

(三)領域中心學校及教研中心所需教材研發、課程與教學研究、課程輔助、推展資訊教學師資,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

六、聘任人員資格及類別

(一)本增置員額聘任之人員資格,應符合「教師法」、「師資培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五項」、「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二)聘任人員類別有:兼任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等四類。

七、實施方式與經費分配原則   

(一)本計畫之執行,各校應依現行課務編排方式及考量課程與教學需求,統籌規劃現職教師減授課事宜,由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執行。

(二)本府依教育部補助款額度,補助輔導團各領域中心學校教材研發教師與教研中心課程輔助教師、推展資訊教學教師等共13人為基準額度之經費後,餘全數經費補助各校。

(三)全縣各校補助基本節數10節之經費後,其餘經費配置給各校。

(四)計算基準:

1.  依據各校之普通班班級數暨教師員額數,計算各校「學生學習總節數」與「教師授課總節數」之間「差額節數」,做為經費補助計算基準。調查表如附件。

2.  依調查表計算「差額節數」所得10節以內或正數之學校,以10節計算先行配置。其超出10節部分統計全縣需求與經費餘額,計算平均分配按比率折數分配之。

3.  「學生學習總節數」:依各校學校課程計畫,低中高年級排課節計算所得。其所得若高於下列「標準數」:依低年級23節、中年級29節、高年級32節計算所得數,仍依此「標準數」計算。

4.  「教師授課總節數」:兼行政教師及午餐秘書(依表列)、級任教師(20節)、科任教師(22節)計算所得;未達9班小型學校增置教師1人學校應列入計算。

5.  補助各校之兼任與代理、代課教師核補鐘點費每節260元,另依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需求,核補鐘點費每節320元。補助金額1008-12月約以18週計,1011-6月約以22週計。

6.有關勞、健保費暨勞工退休金之補助額度,依所核定補助鐘點費之13%計算,因各校經費規劃、聘任教師員額情形不一,故各校甄選教師人數應將配置節數及補助經費額度同時納入考量,請各校於補助款額度內妥適規劃、審慎使用。

7.本府得視經費執行狀況或其他特殊需要予以彈性執行經費。

8.本府約於100510日前完成調查「差額節數」申請補助資料;擇期邀集學校代表、縣教師會代表,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各校提報申請補助資料,約於1005月底核定各校補助額度。

八、經費需求

教育部補助,不足時依分配原則計算之。

九、經費使用規定暨撥款期程

本府撥款項目暨期程如下說明:

() 100年【會計年度】第二期

預計支應1008月∼11月(100學年度上學期)補助經費,100上半年補助各校經費結算後,約於1009月中撥付各校。

(二)100年【會計年度】第三期

預計支應10012月(100學年度上學期)補助經費,約於10011月撥付各校。

(三)101年【會計年度】第一期

    1.100年年終獎金核實另撥(由101年度補助經費支應),約於1012月撥付。

2. 10101月至10107月(100學年度下學期)補助經費,配合教育部補助款,約於1012月撥付各校。

(四)本府撥款項目暨期程得因教育部補助款額度異動及本縣經費執行情形,本府依事實需要作彈性調整運用。

(五)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依實際聘任人員資格支薪,各校應於年度結束次年度15前,配合本府辦理相關核結作業。

十、成效考核

()本計畫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且年度補助經費執行率應切實依分配數、分配月份執行。

()各校應就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執行支用,按月上教育部增置國小教師員額(2688專案)經費管制及人力運用網路平台填報。

【網址:http://140.111.34.225/edu2688/index_login.php

(三)務請各校確實執行本專案核配經費,各校經費執行率未達99%者,必要時將查核各校經費執行率,就經費執行成效不佳學校,依實際需要召開檢討會,以提高經費執行率。

 () 學校未依本計畫規定進用人員及運用經費者,本府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校年度補助款額度。

(五)受補助學校未有效減少國民小學導師、未兼行政專任教師之每週授課節數者,本府得酌減該校補助款額度。

十 一、實施注意事項:

(一)學校申請欲規劃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授課節數部份,相關經費核定後,務請依規定聘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該經費不得挪為聘任其他科別之兼任、代理、代課教師。如經發現有違反上述情事,本府得視情節輕重程度,酌減該校年度補助款額度。

(二)本計畫之實施不得於非正式授課時間(如晨光、午休、課後補救教學時間)排課支鐘點費。不支應編制內教師參加研習、會議及各項活動之代課鐘點費,編制內教師亦不支領本專案經費。

(三)學校可自行以群組學校共聘、巡迴教學原則辦理教師甄選。

(四)依本專案增置之教師不得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主任、組長),且不宜擔任導師,各校課務安排並應將101年度教育部若停止經費補助等不確定因素納入考量。

(五)執行本專案聘任各類教師,聘期起聘日(開學後聘任者聘期則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及迄聘日依本府相關規定辦理。(核撥經費至1001231日止,上開情形應於招聘時即向教師敘明,請於聘書中加註佔教育部補助增置國小教師員額(二六八八專案)缺者,若教育部101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10111日起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六)依二六八八專案聘任之代理教師為增置外加缺額,非校內另行出缺,相關人員應以「二六八八專案」名義另行辦理教師甄選招聘,並於簡章載明上述(五)事項。

(七)依教育部99126日臺國四字第0990199046號函各縣市經費分配原則之ㄧ:是否朝固定節數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方向辦理,故請各校之授課節數應配合本專案經費,朝固定節數導師20節及專任22節之方向辦理。

十二、預期成效

 ()本縣國小在實施本計畫後,有效減輕國小教師之教學與行政工作負荷。

 ()預估本縣學校聘任代課、兼任教師人數約75%,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約25%,學校可多元聘用師資來源,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師資需求提升教學品質。

(三)輔導團各領域中心學校教材研發教師與教研中心課程輔助教師、推展資訊教學教師等共13人,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及課程與教學研究,提升教學專業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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