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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7:32:04
工會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9:25:38
還是我們家長來訂的喔 ㄎ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上午 09:36:07
教育部委請「全家盟」草擬「教師工作守則」草案<div>麻煩教育部也請7-11草擬「教師採購守則」草案</div><div>委請民間全國家長聯盟來草擬攸關教師工作內容的服務守則</div><div>真是荒謬至極!</div><div>你當老闆主管全國老師</div><div>卻請菲傭來定草案</div><div>可笑!真是可笑!</div><div>片面決定亦無協商</div><div>可笑!真是可笑!</div><div>還規定老師晚間10點之前不得拒接家長來電...</div><div>那聯絡家長處理學生事務家長亦不得拒接電話</div><div>聯絡家長加強管教亦不得拒絕</div><div>聯絡家長將孩子接送回家亦不得藉故拖延</div><div>瞎米哇糕∼</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5:34:26
公布局長手機電話 公布部長手機電話 不得拒接老師電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5:49:46
請教師會站出來 ~ ~要我們交會費時的大聲疾呼要派上用場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6:27:35
老師晚上十點前不得拒接電話 等於以後全國中小學老師不得在晚上十點前就寢 這樣的規定已經嚴重違反人權 我們台灣社會現在越來越重視人權了 如果這樣的規定能夠得到社會大多數人的認同 我只能說我們的人權是選擇性的人權 標準不一 大家覺得老師過太爽 所以不需要太多人權 這時人權就可以例外, 想不到竟然有人敢訂出這種違反人性的規則 強迫下班後一定要繼續延續工作 我相信大多數老師都不會拒接家長電話 因為家長會打電話一定有事情 接電話才能及時處理 現在教育部定這個工作守則 以後遇到精神異常的家長 一天到晚打電話鬧老師 這時老師怎麼辦??電話接還是不接 每天要被騷擾到十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7:40:13
訂這個十點真的太扯,不曉得是哪個人想出來的 謝國清嗎?? 還是其他人!! 老師大多不會拒絕家長的來電呀!! 但是有沒有考量現在時代背景不同,很多不友善的家長 十點~~~~會不會太誇張!!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8:24:20
人權真的立國了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09:22:33
到時候真的訂了這個工作守則 老師唉唉叫 教育部可以完全撇清關係 因為不是他們訂的喔! 然後又可以拍這些家長協會的馬屁 反正苦的是你老師 關我鳥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1 下午 10:34:21
晚上10點以前老師不得拒絕與家長溝通 1.高中職與大學老師晚上10點前也不得拒絕與家長溝通嗎? 2.為什麼訂晚上10點以前?不是9點以前呢? 3.老師晚上10點以前不能睡覺嗎? 4.老師晚上10點以前不能洗澡嗎? 5.老師晚上10點以前不能去休閒運動嗎? 6.老師晚上10點以前要開機待命嗎? 7.老師晚上10點以前手機不能充電嗎? 8.如果老師習慣下班回家先休息睡覺到晚上10點再起床工作,那要怎麼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07:17:53
<DIV class=plainMail>教育部大概把全國老師「莊孝維」?!
老師們,尊嚴無價,教師組織的職責,除了「提升專業」、「維護權益」,還要「捍衛尊嚴」!
教育部,不照顧教師,不把老師當伙伴,也不用把老師當敵人,或者把老師「莊孝維」?!
教育部,是無知?是無能?竟然把「教師工作守則」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訂定,這是什麼道理?
如果,這道理成立,那衛生署應該把「醫師工作守則」委託全國性的病友團體訂定,不用管什麼專業了。
「教師工時」、「教師工作守則」等之類的如果要訂定,應該在專業考量及勞資協商的立場上對話和訂定!
教育部放棄權責和專業,規避跟教師組織的協商,將「教師工作守則」丟給家長團體,實在愧為教育主管機關。
還有,「教師工作守則」還沒定案,就有人透過媒體放話,造成社會和教師之間的誤解和衝突,這責任誰負?
教育部眼見苗頭不對,馬上出來撇清是一場「誤會」,強調「八字還沒一撇」,大概是把全國教師「莊孝維」?!
●1000621中央社的報導:【老師時限內需接電話 教部否認】
●1000621教育廣播的報導:【老師不得拒接電話? 教部:未定案】
●1000621中廣的報導:【晚10點前老師要接電話?教部:未定案】
最後,全教會是怎麼了?如果教師的權益和尊嚴一再失守,實在有塊全體會元的託付!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00621中央社的報導●●● ================================================================================ 中央社 老師時限內需接電話 教部否認 更新日期:2011/06/21 13:37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1日電)聯合報今天報導「老師晚上10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說,不可能硬性規定,草案還沒送到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連講3次「誤會」,強調「八字還沒一撇」。
聯合報報導,全國中小學老師未來不得拒留聯絡電話號碼給家長,也不得在週一至週五的晚上10點前拒接家長電話。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接受教育部委託,訂出「教師工作守則」草案,未來老師的工時是上午8時至下午4時,若老師在這段時間內離校應請假,且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林聰明表示,這只是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自己的徵詢草案,還沒報到教育部。
他進一步說,報來以後,很多地方還要再跟老師協調溝通,有一定程序,不可能按這樣的版本就執行,教育部內部還沒討論;討論時,會因地域、環境和老師作息的不同,彈性調整。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也說,這是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辦說明會的草案,案子還沒送進教育部。
黃子騰連說「誤會、誤會、誤會」,都是誤會,講白了「八字還沒一撇」。1000621
●●●1000621教育廣播的報導●●● ================================================================================ 教育廣播 老師不得拒接電話? 教部:未定案 更新日期:2011/06/21 15:08 徐詠絮 媒體報導,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盟研擬「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草案,明確規範老師的在校服務時間,而且課後晚上10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教育部次長林聰明對此表示,不可能硬性規定,草案還在研究階段,還沒定案,而且依據的教師法修正案也還在立法院審議,未來訂定老師在校服務時間,也會和教師等團體溝通,取得共識,請老師們不用擔心。
根據全家盟研擬的教師工作守則草案,全國中小學老師未來不得拒絕留聯絡電話號碼給家長,也不得在週一到週五的晚上10點前拒接家長電話。對此,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教師工作守則草案「八字還沒有一撇」,教育部已邀集教師、校長、家長代表開過三次會,在廣泛討論後,最後由全家盟接受委託研究,這只是全家盟自己的徵詢草案,還沒報到教育部。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教師法修正案還在立法院審議,關於老師在校服務的一定時間,也要等修法通過才有依據,而且教師工作守則只是參考性質的規則,目前還在研究階段,並未定案,請老師不用擔心。
林聰明次長表示,未來研究案送教育部,還將邀集教師等團體取得共識後,才會對外公佈研擬的草案內容。(2011-06-21 14:59:24 徐詠絮)
●●●1000621中廣的報導●●● ================================================================================ 中廣 晚10點前老師要接電話?教部:未定案 更新日期:2011/06/21 13:55
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研擬「教師工作守則參考事項」草案研究,內容包括了周一到周五晚上十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消息一出,引發教師反彈。不過教育部強調,教師工作守則目前還是研究案,沒有定案。未來也會和教師團體溝通,取得共識、請教師不用擔心。(陳映竹報導)
因應教師組工會,教師法修正把教師工作從責任制改為工時制。教育部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教師會、全國校長協會開會討論,最後委託全家盟進行「教師工作守則」研究。
媒體報導,「教師工作守則」中規定老師的工時是上午八點到下午四點,全國中小學老師未來不得拒留聯絡電話號碼給家長,而且晚上十點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引發教師不滿。
教育部澄清,一切都還沒有定案,教師工作守則只是參考性質,目前仍是研究案。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教師法修法還在立法院審議,關於教師在校服務的一定時間,仍有待完成修法程序,不可能只參照全家盟版本,一定會和教師團體溝通。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說明,教師工作守則八字還沒有一撇,教育部都還沒有看到內容,研究案必須結案,送教育部審查,進行後續作業,取得共識,草案才會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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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07:20:02
關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07:21:49
<DIV class=plainMail>1000621高雄市教育局100年第11次局務會議報告
報告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曾莉莉(詳細會議記錄請參考教育局所整理)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06月21日下午2時 ●地點:高雄市教育局第一會議室 ●會議主持:蔡局長清華、王主任秘書進焱 ●本會列席:曾莉莉 ※工作報告: 一、國中教師甄選簡章於6/17至6/23發放,預定甄選教師122名、考試日期預定7/4。 二、國小教師甄選簡章於6/24至6/30發放,預定甄選教師33名、考試日期預定初試7/8,複試7/20。
●本次會議主要提案如下: 一、訂定「高雄市政府辦理四歲幼兒教育券實施要點」,文字修正後,通過。 二、訂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視導人員教育視導工作要點(草案)」,文字修正後,通過。本要點經局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函本市各級學校知照,並作為視導人員視導學校之依循。 三、訂定「高雄市政府促進學校國際化補助辦法」,文字修正,通過。 四、訂定「高雄市政府補助促進學校國際化審查會設置要點」,文字修正後,通過。 五、訂定「訂定「高雄市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通過。 高雄市教師會陳銘燕老師建請業管單位將相關辦法,譯成外國文字,方便學生閱讀。 六、訂定「高雄市政府國際學生獎學金審查會設置要點」,文字修正後,通過,依行政程序發布實施。 七、訂定「高雄市國民中學技藝學程隨班輔導教師工作須知」,文字修正後,通過,函知各校辦理。 八、廢止「高雄市處理教師補習注意事項」,通過。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10日會議決議廢止此注意事項,回歸「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辦理。 (以上請依教育局正式公告)
九、臨時動議: 【家長代表】1.請教育局關注小港國中校長其言論發表。2.請教育局注意午餐食品安全相關問題3.請教育局關心左營國中2年級某班班級經營問題。 【主席裁示】:請督學、體育衛生科及其他相關科室積極處置。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代表】提案,建請國小教育科儘速公告國民小學之行政編制(即按班級數設處、室及組之編制),下週即是休業式,學校行政一籌莫展,請加強效能,以利學校課務編排及撰寫教學計畫。
【主席裁示】:請國小教育科儘速配合。 【與會一片嘩然!】此案陳菊市長一點都不知情,怎麼「配合」?怎麼「有效能」?財主單位怎麼「認帳」?智慧喔! 【曾宏定校長】:莉莉啊!你們教師會只要一提案,教育局就要「大陣」以待啊! 【莉莉的想法】:校長,我們的提案都是「民間疾苦」啊!每年此時該做什麼,該提什麼?不是大家都知道嗎?縣市合併雖是99年12月25日,但是也是很久以前就知道會「合併」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怎可拿太多的「藉口」來塘塞自己的「效能」!?大家,可以「慢慢」進步,但「時間」就是不等人,學生、教師的權益受損,誰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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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07:23:34
<DIV class=plainMail>教育局放任學校自辦教師介聘甄選是大開「近親繁殖」、「裙帶關係」的後門
原高雄市的教師甄選介聘,大概落後原高雄縣10年,現在還是嚴重地落後!
縣市合併,經過檢驗和比較,更突顯這種現象,教師甄選介聘就是明顯例子!
早期,高雄縣的教師甄選介聘,「送紅包」、「走後門」、「靠關係」的傳聞很多,嚴重影響敗壞教育界的形象。
後來,余政憲縣長、楊秋興縣長為了杜絕這種亂象,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聯合甄選介聘,整頓學校自辦的亂象
現在,陳菊市長當家且以清廉自許,應該改善目前甄選介聘亂象,楊秋興行、余政憲可以,陳菊沒有理由不行!
最近,我們接獲老師的曝料,光光原高雄市的【中正高中】,就有很多「藏汙納垢」的狀況!
老師爆料的對象,有名有姓,看了這些資料,實在讓人感到可恥和反感,這就是高雄市的教育!
【許文宗】(又再度上場了)在【中正高中】擔任校長時代,有些甄選介聘啟人疑竇:
劉XX:教育局科長劉XX的女兒,高中部輔導教師
盧XX:XX高中校長盧XX的女兒,國中部國文科老師
莊XX:XX高中校長莊XX的女兒,國中部輔導活動科教師
吳XX,XX國小校長XXX的女兒,國中科理化教師
黃XX:教育局「調入」該校,其聘任過程及任用資格有疑義?
XXX:某教育局長的老婆,其調入程序及方式有疑義?
中正高中,教師開缺及聘任有問題,導致該校輔導科教師太多,理化、輔導、家政三科教師亂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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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07:27:10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局違法任由學校「自辦」現職教師介聘的亂象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潘如梅
時值6月,各項教師介聘刻正進行中。最近,我們接到學校與會員詢問與陳情不斷,縣市合併後,真的讓我們見識到堂堂直轄市的高雄市其教育的亂象,讓我們不禁懷疑:老師你們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嗎?何以能容國小教師編制落後台北市(編制1.7)有10年之久?教育局違法任由學校「自辦現職教師介聘」,讓老師尊嚴盡失。
身為教師組織,應秉持監督立場、維護教師權益,國小教師編制我們不放棄仍在爭取中;教育局違法任由學校自辦「現職教師介聘」,我們業已具狀向監察院檢舉。希望老師們能監督自辦甄選之學校,如有合理懷疑學校不法情事,歡迎檢具相關資料向我們提出舉發。
學校「自辦」現職教師介聘的亂象如下: 1.○○國中辦理教師市內介聘甄選,現職8名教師應試生物科,但無1人錄取,因簡章訂有【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所以這8名老師分數皆僅有69分以下而以。經詢學校有無成績單?學校表示這是「市內介聘甄選」不用,且缺額將由【教師甄選】補足,並稱因教育局規定「要自辦介聘完畢,才能將缺額留給教師甄選」。讓人不禁懷疑,學校明是想將缺保留給教師甄選,為了跑完自辦程序,硬是將現職老師分數打低,讓老師尊嚴盡失;且又說是『介聘』不發成績單,讓老師不知道自己考試的結果。所以學校「自辦」教師市內介聘甄選,到底是介聘?還是甄選?實有疑義。
2.○○國小學校控管缺額外,仍有實缺,確誤填【教師甄選缺額調查表】,致市內介聘缺額未開缺。而依據『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項規定略以:「……介聘後尚有缺額始得辦理教師甄選。」所以學校如有實缺,應將缺額開給【市內教師介聘】後,才能開給【教師甄選】,教育局未能把關,而任學校將缺額留給教師甄選,嚴重影響現職老師的權益。
●●●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摘錄)●●● ================================================================================ 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摘錄) 三、本市辦理教師分發、介聘作業,優先順序如下: (一)原任校長回任教師之分發。 (二)超額教師介聘。 (三)市內教師介聘。 (四)公費合格教師分發。 以上分發及介聘後尚有缺額始得辦理教師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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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2 下午 10:11:00
越是抗爭,就越是得不到尊重,不知道有多少老師同意變成工會的… 大多的老師只是要好好的教書,把學生帶好,把書教好,不是嗎??? 選擇教書,只是希望有一份單純的工作,不是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3 上午 08:33:36
就是因為想好好教書 所以不斷抗爭、揭弊、改善教育環境 目的就是因為想好好教書 不願意看到教育界一片金玉其外 希望長治久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3 上午 08:37:20
不知道有多少老師會加入工會... 數字會說話 國小教師工會會員已拼過半具有代表協商權 國中教師工會會員差一些也要過半 再加加油! 團結力量大! 民主就是多數決!拼過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4 下午 06:38:22
【1000622立報】咄咄集:教師工會推手
2011-6-22 21:40 作者:羅德水
■羅德水 繼教師工時與寒暑假成為話題之後,《聯合報》前天在頭版頭以斗大的「晚上10點前,教師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為題,報導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在基層教師連聲抗議之後,大小官員又四處澄清解釋,「八字都沒一撇」云云。
就法制面與勞動關係而言,一如工時與工資一樣,勞工的工作項目與工作內容,俱為勞雇協議的主要標的,做為雇主的教育部,不循勞資協議正軌與教師團體協商,卻以委託案的方式委由與教師迭有利益衝突的家長團體訂定;此外,所稱「工作守則」,既非法規,亦不是聘約,卻以道德無限上綱凌駕法定教師義務,馬政府言必稱維護勞權,3句不離依法行政,卻出了個屢屢以行動體現政府法治素養與勞動人權水平的教育部,夫復何言?
再就政策制訂的專業性討論,教育部一方面宣稱教育是專業領域,教師是專業人員,一方面卻又將涉及教育專業的教師工作內容委由非專業人員訂定,這絕非什麼釐清教師工作內涵,而是媚俗地踐踏教師尊嚴,有這樣的教育部,教育基本價值豈能不混淆?教育部有必要說明,參與本研究案者,究竟有多少人具有教育專業背景?國家教育經費可以這樣亂花?教育專業可以這樣被踐踏嗎?
親師溝通的主要目的在於維護學生權益,溝通不僅電話一途,學校聯絡簿、班級部落格、電子郵件、家長到校晤談,都是有效的聯絡管道,問題在於,良好的溝通不能僅課以單方義務,設若家長連學生每天的聯絡簿尚且不願意花時間看,期待親師能有良好溝通,不也緣木求魚?家長要求教師在下班後必須提供即時服務,對自身家庭教育做了什麼努力?只會要求教師下班後待命的教育官員,對營造親師良善溝通又提供過什麼支援?
教育部不解基本勞權概念並非新鮮事,真正令基層教師心寒的,卻是家長團體與校長組織防師如防賊、甚至是教師如寇仇的心態。針對本案,校長協會理事長竟然表示「草案明訂晚上10點是最低基本通則」,教師沒有下班時間嗎?沒有家庭嗎?教師不也為人子女、為人父母?即便如此,多的是在晚上10點後甚至是假日與家長溝通的老師,自以為得計的校長團體,或許到現在還不知道,所爭者並非下班後是否接家長電話,而是僵化的「守則」如何彰顯教育本質?把原本緊密的親師生關係搞成像生產線上冰冷的工人與產品的關係,究竟哪裡有益於教育?
面對已然病入膏肓的台灣教育,又有教育部這樣的推手,老師們,您還不加入教師工會嗎? (教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4 下午 10:38:56
不加入,因為工會只有三千多人,決對沒有過半吧…為什麼要加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5 下午 06:16:59
你消息很不靈通喔 已經破7千人了 唉你真是吝且硬 再撐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5 下午 10:48:49
100年桃園縣教師會會員加入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獎勵禮券各校領取清冊,好像只有三千~四千吧, 所以名單有錯誤,請更正吧…還是大家都是只加入,沒繳會費呢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6 下午 02:54:35
請樓上搞清楚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6 下午 04:46:56
美國小學教師,一年工時僅1332小時,他們的競爭力有比臺灣差嗎??? 臺灣教師,如依謝國清所提,則每日工時長達14小時, 以年工做天數200天計算,則一年工時高達2800小時,是美國的兩倍以上! 請問,如此長的工時,就能證明臺灣教育競爭力比美國好嗎??? 合理懷疑,全家盟在根本上,就是要製造教育勞動的血汗工廠!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6 下午 05:06:11
如果老師自己都不參加自己的權益組織? 工會可不是教師會 更不是教育會 攸關自己勞動條件、工作待遇、福利配套政策及法定的團體協約協商對象 身為老師你不參加法定授權的工會組織 你是想太多?還是想不通? 自助而後人助 自立而後自強 你不邁開第一步 就永遠不知道下一步 你不拿到入場券 你就無緣進場共賞 所以.... 參加教師會這樣的教師專業組織你或許還有疑慮的空間 工會,拜託上網爬爬文章吧! 該是清醒的時候 該是團結勞動人權的時候 還是該向現實低頭讓教師地位每況愈下 不發聲不自強 就永無翻身之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6/26 下午 05:11:48
禮券不是每位工會會員都有 是教師會96∼100都未中斷繳費之申請入會會員 才有的獎勵入會禮券 工會再不申請參加 以後會喪失優惠入會方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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