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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會》101.05.24建請 貴府儘速召開「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 http://61.219.67.210/fbbsxp/ShowPost.asp?id=9499 )


作者︰yingsplendid出會
發表時間︰2012/5/25 下午 01:10:14

桃園縣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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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524

發文字號:一○一縣教師字第031

附件:

建請 貴府儘速召開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特殊教育班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修正會議,並邀請本會之代表出席討論,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主旨: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九屆「特殊教育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經查實施要點之國小資源班教師授課節數比全國其他縣市高。

三、全國多數縣市課稅後,其國小資源班皆已設置導師一人並支領導師費3000元。

四、全國所有縣市之國中小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皆為固定節數,唯獨桃園縣沒有總授課節數之上限。

五、建議101學年國小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固定為40節、國中資源班每週總授課節數固定為50節;國小資源班教師之每週授課節數修正為18節,以符合課稅後,減授二節課之原則。

六、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4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應設置專責單位……」,建請 貴府對於有二班以上特教班(包括身心障礙班及資賦優異班)之學校,增設置特教組長,以符法令規定。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特殊教育委員會委員、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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