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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教育這麼黑  (2011年7月27日撰;人氣:15498)
桃園縣教師會長人選只有一人,正事不做,專搞學校鬥爭,老師交會費給教師會讓你發聲,不是讓你鬥學校,鬥校長,請問這樣我們福利有增加嗎?擬出具體可行方案送教育處或是議會吧?要課稅了,請問諸位大大,配套措施是啥?這是比鬥校長鬥主任,重要多吧!
樓 : 1 作者 :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1:36:18

 

讚!讚!讚!

 

樓 : 2 作者 : 2266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3:24:06

教師會有本事請爭取可憐的流浪教師有飯碗請爭取增加編制減少授課時間不要一天到晚搞學校鬥爭

樓 : 3 作者 : 非常同意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5:32:44
真是說出我的心底話了!
樓 : 4 作者 : 讚到不行!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6:26:27

沒有教師會

還真不知道教育界怎會這麼黑

沒擦乾淨的桌子

怎好請客人上桌?

鬥爭學校?未必吧!

報載屬實或監院糾正

甚至教育部函示

告訴我教育界有多黑

真是讚到不行!

生病生瘡流膿

外科醫生一定會施行清創手術

習慣就好!小囝囝

廉政署都揭牌了

中華民國真是讚到不行!

樓 : 5 作者 : 給你一個讚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6:39:55

教師會揭弊只是一小部分吧

鬥校長、鬥主任是嗎?

非親非故

無冤無仇

自己端正、清白、公平、公正

拿什麼立場來鬥爭?

心裡有鬼嘛!

事實會說話

證據不容狡辯

絕大多數都是向縣府教育局爭取各校教師權益或反應、舉發一些違失

來保障學生受教權並增進教師工作權益

福利也爭取不少

特約廠商跟優惠合作簽約的就不少

繳一些會費

比你繳的保險費還要省

真的遇到司法問題

會員還能享有司法互助跟訴訟費用補助

教師會為你做了什麼?

首頁上就有點選選項

自己看就清楚

你如果只是繳一些會費

試問你

你又為教師會這個組織貢獻了什麼?

說的很輕鬆

你跳出來啊!

公開登記參選理事長的時候

你怎麼不出來跟如玉PK呀!

民主是人民作主讓選票出來說話

不是你自己喊爽就好~

樓上幾位說出心底話的戰友

祝福你們~

如果你們特別是校長、主任、局裡的長官

勸大家奉公守法

拿出教育良心

當一切政治清明

哪有黑幕可揭發?

哪有揭弊的題材?

祝福你們~

 

樓 : 6 作者 : 321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8:40:25
●●●1000421中央社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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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輔課混排 雄中:下學期改正
更新日期:2011/04/21 20:09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21日電)高雄中學每週4節課輔與正課混排,高雄縣教師會接獲學校老師檢舉,要求市府教育局徹查嚴辦。學校表示,將等收到市府教育局公文後,下學期恢復正常。

高雄縣教師會今天表示,全國教師會依據會員大會決議函文教育部,建請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的意願等亂象。雄中老師在3月底檢舉,學校第8節課輔與正課的課程混編課表。

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指出,課後輔導課不得上新課程、不准考試、不強迫參加,但不斷傳出有公私立高中職不斷遊走規範邊緣,利用「混排」方式,讓課後輔導課,排在正常上課時間,變相強迫學生一定要參加課後輔導,藉此衝高升學率。

劉亞平表示,包括南部的明星高中高雄中學,都有類似狀況,已收集相關資料,向教育主管機關檢舉,希望遏止不正常的教學,避免公私立高中職為招收學生,彼此間的惡性競爭。

市府教育局表示,已經向學校了解過程及處理方式。雄中教務處則表示,這項措施是民國93年經學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經市府教局核准後實施,如此做是想節省家長負擔。混排每節鐘點費新台幣450元,低於輔導課的550元。1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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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 7 作者 : 2009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8:43:13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縣教師會為幼稚園教師做了多少事!

高雄縣教師會,有沒有關心幼稚園?有沒有為幼稚園教師服務?證據會說話!

各位幼稚園教師,歡迎大家用【幼稚園】關鍵字去查閱【牛奶瓶報報】,就可以知道答案!

我簡單查了一下,從89年10月21日,到100年03月09日,有關幼稚園的文章,至少有29篇!

我們這麼多年,為高雄縣幼稚教育發聲,只要幼稚園老師反應問題,幾乎都是使命必達地完成!

高雄縣教師會原來有幼稚園的委員會,但諷刺的是,早先還有幼教老師擔任,到最後沒人願意服務!

所以,有關幼稚園的議題,就由教師會幹部處理,目前是廖建中總幹事負責,盡心盡力地為她們服務!

課稅後幼稚園實施雙導師,我就是全教會的談判代表,我們在中央和地方,為幼稚園教師權益把關!

從以前到現在,高雄縣的幼稚園教師不用擔心減班超額問題,是因為我們和縣政府達成不減師的共識!

最近,有些謠言,抹黑高雄縣教師會不照顧幼稚園教師,相信高雄縣的幼稚園教師有智慧判斷真假!

幼稚園教師們,睜大眼睛看清楚,把真相傳播出去,誰真正關心妳們的問題?誰有力量捍衛妳們的權益?

PS.各位老師,歡迎將本文轉印給貴校幼稚園教師參考,歡迎大家用同樣標準,來檢驗高雄縣、市教師會!

轉貼【牛奶瓶報報】為幼稚園發聲的文章標題:

發表日期  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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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9    1000307教育局函:修正幼稚園課後留園服務行政費不得逾占總經費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100/2/22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高雄市國小課後照顧、幼稚園課後留園收費問題大事紀
●99/9/27    【緊急通知】請各校幼稚園推派代表參加990924園長會議
●98/2/13    【最新法令】高雄縣國民小學含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
●97/4/28    970425「高雄縣國民小學含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修正公布
●96/6/6    960606特教的負面新聞報導之一【幼稚園和特教班師資狀況外】
●96/6/5    特教課到現在連幼稚園的教師員額還搞不定
●96/3/2    960301「高雄縣國小附設幼稚園幼教師員額調配會議」報告
●95/11/2    951101「研商修訂本縣國小暨附設幼稚園教師縣內介聘研習積分計算事宜」會議報告
●95/10/26    高雄縣政府同意新威國小幼稚園增聘代課教師了
●95/9/27    縣政府、教育局、特教課實在對不起新威國小幼稚園小朋友
●95/5/12    五林國小幼稚園教師轉任案落幕了
●95/4/28    高雄縣教師會處理五林國小幼稚園李老師轉任案情形
●95/1/6    林岱樺委員有關幼稚園教師權益的來信
●94/11/18    94年11月16日「高雄縣公立幼稚園教育問題研討會」報告
●94/11/2    高雄縣教師會辦理「高雄縣公立幼稚園教育問題研習」
●94/10/30    94年10月28日「公立幼稚園教師員額配置」會議報告
●94/10/28    高雄縣不應該苛待弱勢地區幼稚園的孩子和教師
●94/5/11    有關「高雄縣國民小學(含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釋義
●94/4/28    高雄縣國民小學(含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
●93/11/11    高雄縣93年度國小附設幼稚園導師費已下來了!
●93/10/20    高雄縣國民小學〈含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修正會議
●93/10/8    高雄縣公立幼稚園教師的導師費到底要不要發?
●93/5/14    高雄縣國小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原則修訂了
●93/4/1    感謝大家對高雄縣公立幼稚園教育問題的關心與支持
●93/3/9    高雄縣教師會辦理公立幼稚園教育問題研習
●92/5/27    建議縣政府讓幼稚園教師的調動更透明公開
●90/5/28    一個身兼人母的幼稚園老師心聲
●89/10/21    處理幼稚園幼兒健身操觀摩比賽檢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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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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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 8 作者 : 4752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8:45:20
●●●1000421臺灣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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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聞 : 劉亞平:校長退休,苛政猛於虎
發表人 admin 於 2011/4/21 0:10:00 (4 )
〔記者洪創夫鳳山報導〕高雄縣市合併後,出現首波大規模的國中小學校長退休潮,原高雄縣教師會、現任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昨天指出,有部分退休校長,過去是前縣長楊秋興、前教育處長李黛華跟前紅人,縣市合併之後,考績、遴選都要看別人臉色,加上高雄市教育局太過於官僚,正所謂「苛政猛於虎」,才會興起不如歸去念頭。校長申退是考量「五五專案」的說法,他認為,很多校長根本不差這些錢,這只是「藉口」!

一向以敢說敢言聞名的劉亞平,對於教育界生態非常瞭解,很多教育界人士不敢講的話,劉亞平都敢大聲說出來,針對這次校長退休潮,劉亞平也提出他個人的看法。

劉亞平指出,校長退休潮去年、今年都有比往年增加的趨勢,簡單說,縣市合併前後,不確定因素增加,對於校長的生涯規劃以及退休確實有影響。

劉亞平指出,這波申退的校長中,有很多在高縣風評、口碑都相當不錯,受到教育界肯定,與教師會相處也可以,如果說「五五專案」是他們退休的說法,他認為根本不太合理,也說不通。如果校長要退,會差這二、三十萬元嗎?有很多校長超過五十五歲的年紀,還是一樣在做,如果要退,八十四年通過教師法的時候,要退早就退了,為何不見他們申退?

他綜合出校長退休的幾個可能因素:一、教育局太官僚,原高縣的校長無法適應高市官僚文化,加上有不受尊重的感覺,才會興起不如歸去的念頭。

二、有校長過去是楊秋興、李黛華跟前紅人,選後可能面臨秋後算帳的命運,包括今年校長考績以及遴選都要看別人臉色,才會選擇退休。

三、權力失落感:過去縣政府時代,有些學校分配的教育資源較多,縣市合併之後,與高雄市是不同的教育體系,在分不到一杯羹的情況下,出現權力失落感,只好選擇退休。


●●●1000421臺灣時報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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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新聞 : 教育部門議員質詢校長退休潮
發表人 admin 於 2011/4/21 0:10:00 (3 )
〔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原高雄縣爆發校長退休潮?市議員林國正憂心未來國小校長出現「空窗期」,他表示,近三年,原高雄縣國小校長退休四十三人,比例高達三分之一,要求教育局長蔡清華正視校長退休問題,避免劣幣驅逐良幣。蔡清華允諾會盡力了解原因慰留。

林國正昨天拿出九十八年度到一百年度高中職、國中、小校長退休人數統計,他分析,九十八年度大高雄有二十四名校長退休,原高雄市與原高雄縣比例四成一七比五成八三;九十九年大高雄有三十三名校長退休,原高雄市與原高雄縣比例三成三三比六成六七;一百年雖只有二十八名校長退休,原高雄市與原高雄縣比例卻高達二成一四比七成八六,遠高於常態,顯示原高雄縣校長退休比例逐年攀升。

林國正說,據他了解,原高雄縣校長想退休的原因,除了社會資源變少外,部分校長憂心當初獲前縣長楊秋興提拔,如今改朝換代,擔心被貼標籤;還有高雄縣市合併後,高雄市科室主管一半以上是原高雄市的人員,原高雄縣呈現相對弱勢。

林國正說,雖然部分校長以生涯規畫、家庭因素、健康因素等原因申退,但教育局長無論多忙都有必要確實了解校長要退休的真正原因,把對學校、學生有幫助的校長留下來。

林國正要求教育局召開縣市合併後的校長溝通會議,並適時拔擢原高雄縣教育人員,把好人才留在高雄市。

教育局長蔡清華說,縣市合併後,積極拜訪原高雄縣的學校,已拜訪八十多所學校,會盡可能的為高雄市留下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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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 9 作者 : 444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8:52:43
<DIV class=plainMail>劉亞平針對「溫書假」議題願意公開接受大家的檢驗!

我對溫書假的立場很簡單:教育部對於「溫書假」,不能說一套做一套,不能有兩套的標準,不能陷學校和老師於不義,出了問題丟給底下扛。

君子坦蕩蕩,小人慘戚戚!我劉亞平所有主張和作為,公開接受大家的檢驗,但如果有人使用「栽贓抹黑」的手法,這種「卑劣行徑」真的無法令人認同,奉勸那些不敢具名論述的人少搞這種「奧步」。

我針對「溫書假」的主張和作為,公開接受大家的檢驗,我的言論【牛奶瓶報報】都有,但有人就是要「移花接木」、「斷章取義」,背後道人短地「栽贓抹黑」,這種行徑實在「可惡」、「可憐」又「可悲」!

「溫書假」的禁止,這是教育部的主張和規定,我的立場很簡單:教育部對於「溫書假」,不能說一套做一套,不能有兩套的標準,不能陷學校和老師於不義,出了問題丟給底下扛。

99年02月08日,我出席「教育部與教師會座談會」,跟吳清基部長提到「溫書假」問題,當場有很多縣市教師會理事長,幾乎沒有人公開說要放「溫書假」,「某位會後出來放話的人」也在,他當場什麼意見都沒有,是不會提?還是不敢提?如果有人會議上不敢講,會後出去講些五四三,這是什麼心態?

99年06月24日,教育部召開「研商中小學定期評量日之下午安排溫書假事宜會議」,當天會議由陳進興次長主持,現場第一波台北市教育局、高雄市教育局等全部教育行政機關都發言反對「溫書假」,接著教育學者代表也都反對,再來家長團體代表也大致反對,最後才輪到教師會發言,我照我的立場發言,其他的教師會代表也不敢說要放「溫書假」,所以當天會議記錄才有決議的。

各位老師,有些議題不是自己喊爽就好,沒有社會支持的訴求,是很難成功的,「溫書假」議題,不是只有教師,也要考量學生和家長,教師會失去了形象,教師們將失去更多,維護學生受教權,不是只會嘴巴講,而且更要去實踐,有人開會不敢「放炮」,只敢私下「打嘴砲」,這種人和組織有什麼小路用?

上次,「中華電信」議題,「高雄市教師會」對我進行栽贓抹黑,數度利用會議場合和網路文件進行,事實已經證明是栽贓抹黑,「高雄市教師會」也行文道歉了!

這次,「溫書假」議題,我願意和所有的人公開對質,最好是在原高雄市教師會長都在的場合,我公開接受大家的質詢和對話,我敢!「對方」敢不敢?

我,劉亞平,說到做到,如果「高雄市教師會」不敢具名對話,那對這種人和組織所說的話,大家應該要有所保留和質疑。身為老師,應該有一定水準和判斷,請大家發揮判斷力,不要以訛傳訛。

各位,身為教師,有些話說了,學生不喜歡聽,長遠對學生有利,老師要不要說?身為教師組織,有些事做了,少數老師不能混,但對整體師生是保護,教師組織要不要做?我,會做,當老師和做組織,不能媚俗和鄉愿,該做的事就做!我曾在「高雄市教師會」公開說過一句話:如果教師會怕得罪會員,連對的事都不敢做,那不如解散算了!

PS.這篇文章是回應一位老師的來信:
--------------------------------------------------------------------------------
寄件者:OOO
寄件日期: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 下午 11:09
主旨:不好意思~想幫忙解釋

劉兄:

我在社區遇到某國中老師,聊到教師會議題,發現國中教師他們對月考下午放假的議題非常在意(生氣)!

我跟他談了許多,以下我無法查證是否屬實?

他們國中會長說:在開會時,有看到對方出示您的檢舉文,也說了您檢舉雄中事件是因為您與雄中校長有私人恩怨~並提到您在全教會與教育部協商月考下午放假事宜時,在會議中提出:[如果學生出事怎辦]------造成協商失敗!

我解釋就我認為您是一位正直的人,他所聽到的應該只是事件的部分,非全貌,我去問看看事件的始末~

這個議題我猜是要教育局與教育部正視月考後放假的適法性,但他說高雄市大部分國高中教師卻認為,您把她們的不成文規定,浮上檯面。

我解釋說應該是教育局要負責吧~但我有幾點疑問,希望您有空解答一下:
1.是誰讓檢舉的公文洩漏給對方?
2.全教會開會的事,來龍去脈?
3.當初您對月考下午放假這個議題,設定的目的?

哪裡有解答?可以連結過去看一下~若將來有人問起,我可以論述一下

      OO~OOO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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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 10 作者 : 321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8:54:32
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臺北縣教師會電子報

本期發刊日:西元2011年04月20日,08:26:01
本期發行量:4997
發行人:台北縣教師會
發行網站:台北縣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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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家長的心聲──關於新北市的活化英語課程

2011-4-19 22:44 作者:季節

■季節

我的孩子從中班開始進入全美語幼兒園就讀。為什麼?不為了美語教育,而是住家方圓百里內的幼兒園裡,全美語性質了大半。

普及率這麼高的美語幼兒園是經過教育單位核准而設立。意謂著,許多孩子在學齡前即進入經過政府認可的單位,開始4年(從幼班開始)到3年(從小班開始)美語教育。

這些孩子進入公立小學後,必須再從基礎的字母開始學習。這種情形下,有些學校設計簡易試題,通過簡單考試的孩子可以在英語課堂上自行閱讀。

因此,學前受過美語教學的孩子們不會因無聊打瞌睡或影響其他孩子上課,而且可以利用時間自行充實。

正常教學設計的英語課程原已有這樣的問題必須解決,教育單位不僅未正面應對,反而推行假平等的英語活化課程,強迫學童每星期多加兩個小時的英語。使得原已存在的問題更加嚴重,甚而衍生其他弊端。立即可見的,就是孩子們必須更晚才能回家。

學齡前就開始美語教育的孩子,大多數在進入小學後,仍然在放學時間繼續原有的英語課程。現在,在校時間多了兩個小時,校外英語課也就得挪後兩小時,這延後的兩個小時就是原本親子相聚的寶貴時間。

坊間安親班林立,可是,學校的課外班卻仍舊存在。那麼,英語活化課程為什麼不能比照課外班或者社團精神實行呢?如果在不增加學童上課時數的原則下,加開英語課後班(或者英語社團),配合活化方針中生動、有趣的想法,不是更能加惠學子?

一個好的政策,必須有好的實施方式配合才能發揮。英語活化課程立意良好,可惜執行過程卻錯誤百出,迫使家長、老師上街頭抗議。日前看到報上登載活化課程的實施將有所調整,改社團方式進行。雖然這則報導中仍存在著許多疑問無法解決,但總算有個「也許」可以期待。

但願新北市新政府能以過去的錯誤為,將活化課程導上有益於孩子們的軌道上,才是回歸「教」與「育」的真正本質。(家管)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6337

</DIV>
樓 : 11 作者 : 321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9:00:51
<DIV id=yiv153244220>

2011/04/19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校長共用挨批 桃縣將遴派專任
桃園縣有十所國小兩校共用一個校長,教育部認定違反國教法「校長必須專任」規定,要求縣府改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藍綠立委昨不約而同嚴詞抨擊共用校長現象。綠委林淑芬痛批,這是政府違法,「窮教育、苦校長」,更是對小校的歧視。

教育部長吳清基則表示,每校都要有一個校長,桃園縣或是任何有相同作法的學校都已違法,教育部都會糾正,若未積極改善,則會列入統合視導項目中扣分。
藍委黃志雄則直批,桃園縣讓兩校共用一個校長已行之多年,教育部竟是數月前才知道,有嚴重疏失和行政怠惰。
綠委林淑芬表示,教育投資不能考量成本,不應該因學生人數不足即裁併,但竟是有裁併學校者就有補助。吳清基表示,教育部沒有鼓勵裁併學校,反而鼓勵小校整合空間資源發展特色。

 

唉!教育部不敢替桃園縣政府違法的作法背書,而桃園縣教育局的聲明稿還拉教育部墊底,好似教育部早就默許他們如此做似的!桃園縣政府長年只是把復興鄉的學童擺一邊,何來「合併」上課之有?何來「實驗」之有?桃園縣政府的託辭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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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復興10國小無專任校長 教局:將調整
2011/04/19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復興鄉10所山地國小由5位校長各兼兩校,時間達7年多之久,教育部日前明確指出違反國民教育法,桃園縣教育局昨天聲明100學年起著手調整,除了有3所學校會先遴派專任校長,其他學校要請教育審議委員會徵詢各方意見,研議是要遴派、併校或設分校。
復興鄉有12所小學,除了三民、介壽國小沒有校長違法兼任問題,其他兼任的10所偏遠小學為霞雲兼義盛、三光兼光華、高義兼巴崚、羅浮兼高坡、長興兼奎輝國小。
教育局表示,會先遴派專任校長的學校有光華、義盛、巴崚國小,另外,同屬羅浮村的高坡、羅浮兩校,及距離最近、交通最方便的長興、奎輝二校,因目前執行實驗課程、協同教學方案整合相當成功,是否遴派專任校長、合併或設分校,將請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徵詢當地部落意見再作決定。
教育局重申當初不派齊專任校長是「權衡作為、創新的折衷措施」,因為根據國民教育法實行細則,偏遠或情況特殊地區,可以用設置分校、分班等有利學生就讀學習的措施,60人以下的學校雖然合乎併校或分校設置措施,但如果貿然實施,對原住民教育、社區文化存續等問題衝擊大,所以權衡由校長兼任。
另外,教育局為配合組織再造與人事精簡原則,認為同一位校長可以將主計、人事甚至相關行政流程等作業精簡,相互支援,「扁平式組織」更能有空間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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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校長共用挨批 桃縣將遴派專任
2011/04/18 20:00:07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林思宇桃園縣18日電)桃園復興鄉10校校長兼任遭質疑,桃園縣教育局今天指出,共用校長的光華、義盛、巴崚國小將遴派專任校長;高坡與羅浮、長興與奎輝國小,將再研擬確切的處理方案。
由於學生愈來愈少,桃園縣復興鄉10所國小是2校共用1個校長,教育部發函要求桃園縣政府改善。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也指出,這是不合法的,已要求桃園縣教育局立即改善。
教育局指出,桃園縣自92學年度起實施10校校長兼任措施,是考量人事精簡、資源整合等權衡作為,此案已實施8年餘,因考量義盛、霞雲、高義、巴崚、三光、光華等6所國小,距離較遠且路況不好,100年度將針對光華、義盛、巴崚等3校遴派專任校長。
教育局表示,同屬羅浮村的高坡、羅浮2校及距離最近的長興、奎輝2校,因執行實驗課程及協同教學等整合方案相當成功,是否遴派專任校長,將專案提請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可行方案,並徵詢部落意見再作決定,不排除以設分校的方式來解決,但最終將以不違背國民教育法及學生受教權為最優先考量。10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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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5校長管10小學 立委砲轟教部
 (2011-04-18 20:55)
桃園縣復興鄉傳出有10所小學是2校共用1個校長,今天立委砲轟教育部長吳清基,認為這已經明顯違反了國民教育法,校長必須專任的的規定。
桃園縣政府解釋,原來會共用校長都是因為學生太少了,為了讓2校的資源可以共享,才演變成今天這種狀況。怎麼會發生2校共用一個校長這種怪現象?面對立委全力砲轟,教育部長吳清基連忙點頭,承諾會限期改進。
桃園復興鄉的10所小學,兩兩一組,只有5個校長任職,其中高坡跟羅浮2間小學已經合併,而長興跟奎輝也因為距離比較近,試辦合校反應良好,不過剩下的6所小學,義盛霞雲,高義巴崚,以及三光和光華,學校距離過遠,校長老是得到處趕場,有如蠟燭兩頭燒。
學校多學生少,當初縣政府為了節省預算,才會出現校長1個當2個用,法規上確實不允許,原則上除了高坡長興等4所小學可能保留合校制,其他6所小學會在今年派齊校長,盡快改善共用校長這種不務正業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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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澎湖4國小 校長也兼任
〔記者劉禹慶、林曉雲/綜合報導〕本報昨天報導桃園縣有十所國小是兩校共用一個校長,校長必須兩邊跑,教育部認定違反國民教育法的規定,昨有讀者反映澎湖也有此現象。西嶼有三所國小採取兼任校長制,號稱「杏壇三阿信」,加上七美國小校長許進豐屆齡退休,也由其他校長兼代,澎湖縣教育處緊急補考錄取八位儲備校長,一百學年度將恢復正常。

目前澎湖小門國小校長由赤馬國小校長許玉真兼代、池東國小校長由內垵國小校長薛美仁兼代、竹灣國小校長由合橫國小校長蔡美姿兼代,由於兼代僅領取依職等比照的三千元,卻辛苦加倍,因此去年國中小校長分發,三人不約而同「缺席」,而七美國小校長許進豐二月一日退休後,也是由雙湖國小校長謝國村兼代。


澎湖少子化情形較台灣本島更嚴重,原本澎湖縣政府教育處計畫裁撤併校,因此校長出缺並未遞補,但擁有五十二人的池東國小,校長魏瑞平退休後,卻面臨無候補校長可補的窘境,加上小門、竹灣地方民意反彈,去年底已緊急招考八名候補校長,預定四月底完成儲訓,六月底分發。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藍綠立委昨不約而同嚴詞抨擊共用校長現象。綠委林淑芬痛批,這是政府違法,「窮教育、苦校長」,更是對小校的歧視。教育部長吳清基則表示,每校都要有一個校長,桃園縣或是任何有相同作法的學校都已違法,教育部都會糾正,若未積極改善,則會列入統合視導項目中扣分。

藍委黃志雄則直批,桃園縣讓兩校共用一個校長已行之多年,教育部竟是數月前才知道,有嚴重疏失和行政怠惰。吳清基坦承,由於國中小事務屬於地方權限,要有外界反映或舉報才會知道。

綠委林淑芬表示,教育投資不能考量成本,不應該因學生人數不足即裁併,但竟是有裁併學校者就有補助。吳清基表示,教育部沒有鼓勵裁併學校,反而鼓勵小校整合空間資源發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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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澎湖3所國小 與他校共用校長
2011/04/19 【聯合報╱記者許玉娟/澎湖報導】
桃園縣有十所國小兩校共用一個校長,教育部認定違反國教法「校長必須專任」規定,要求縣府改善;無獨有偶,澎湖縣目前有三所國小也是「校長兩邊跑」,教育處長胡中鎧表示,去年多名校長臨時退休、儲備不及,8月可全數派定。

澎湖共有14所國中、41所國小,去年7月底舉行99學年度國中、小校長交接布達,因候用校長人數不足,其中竹灣國小校長由合橫國小校長蔡美姿兼代,內垵國小校長蘇美仁兼代池東國小校長,赤馬國小校長許玉真兼代小門國小校長。

這些學校全集中在較偏遠的西嶼鄉,共同的特色都是學生人數不多,包括小門、池東、內垵國小學生人數平均在50人上下,合橫國小有48名學生,竹灣國小39名學生,赤馬國小學生不到30人。

受少子化影響,小班小校成常態,為避免被批浪費社會資源,縣府曾嘗試採取併校或廢校以集中教學資源,但社區民眾擔心少了學校少了凝聚力,外流年輕人更難回鄉,強烈反彈,現階段只能消極等學校招不到學生,「自然淘汰」。

胡中鎧說,去年多位校長臨時申請退休獲准,礙於儲備校長人數不足,只能用兼代方式暫時因應,今年7月8名候用校長完成受訓後,8月前可全部補足,為了不讓沒校長的窘境再發生。

 

●●●【教育局】本府自92學年度起實施復興鄉10校校長兼任之聲明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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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自92學年度起實施復興鄉10校校長兼任之措施係考量下列三項條件而辦理:
一、符應校育部政策之權衡作為、發展小班小校創新折衷措施
依照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交通不便、遍遠地區或情況特殊地區,地方政府可以用設置分校分班、提供膳宿、提供上下學交通工具或補助交通費、其他有利學生就讀學習措施;學生數60人以下,合乎併校或分校設置措施指標,但若是逕行採取併校或是廢校,對於原住民教育、社區文化存續等問題必面臨極大的衝擊,採取校長兼任的方式,是面對小校裁併的逐步權衡之計。
二、配合教育財政人事精簡策略、落實資源整合組織再造計畫
配合校園組織再造與人事精簡原則,各校校際交流更形便利,相近的社區文化、學校規模以及校園環境,同一位校長可以將主計、人事甚至相關行政流程等作業相互合作與精簡,在活動與工作並可相互支援、合作,靠的是領導者的智慧與運作思維;形成各校「扁平式組織」運作,教育同仁間的同儕領導,在兼任校長的授權之下,學校行政人員更能有所空間發揮所長,近年培育更多的校長與主任候選人,是兼任校長措施下當初始料未及的附加價值。
三、發展偏鄉小校行政合作機制、建立小校課程發展共構模式
小校間的合作關係,如『策略聯盟』、『產學合作』等措施,是因應爭取資源並整合應用的有校模式,而校長兼任得以吸引更多資源之引進與共享,減少焦點分散與溝通連絡之隔閡與時空阻礙;同時鄰近學校的課程實驗與合作,可以讓學生視野擴大,相互學習、同儕互動的機會加深加廣,學習結果的質與量都得到提升的契機。近年縣府的經費挹注,支持各校教師專業、學校特色、閱讀教育、英語教育、升學輔導以及原鄉文化等補助,成效顯著。
本案執行至今已八年多,各界有不同的聲音及看法,因次本府參酌教育部之建議,並考量義盛、霞雲、高義、巴崚、三光、光華等6所國小有距離較遠及路況不好的狀況。本(100)年度針對光華、義盛、巴崚等三校將遴派專任校長,另同屬羅浮村的高坡、羅浮二校及距離最近交通最方便的長興、奎輝二校因目前執行實驗課程及協同教學方案且學校整合相當成功。因此是否遴派專任校長,將專案提請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可行方案,並充分徵詢當地部落之意見後再作決定,惟未來研擬確認之各項方案,將以不違背國民教育法及學生受教權為最優先考量。

新聞聯絡人: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主任秘書郭工賓(03)3322101#7502
科員劉衿華(03)3322101#7524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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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 12 作者 : 艾呀!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09:41:28

曾幾何時教師會已變成揭弊高手?

我仔細找了一下

縣教師會成立的任務

第一條   積極維護學校的權益

第二條 維護教師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

我將教師會任務找了一遍

似乎沒看到有揭發弊端這至一項

如果學校真的違法了

傷害了學生權益與教師權益

或者貪汙

當然有法律解決

何必把自己當作是政治人物

到處揭弊

這次學校自辦教師甄選

或許真的是因為沒有法源依據

也讓學校在處理上很棘手

我們試想

大家願意代理主任嗎?

一位代理主任真能協助校長做好校務行政工作嗎?

哪種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是有幫助的

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個人絲毫沒有詆毀代理主任能力不佳的用意

如果教師會能協助教育行政機關

如何解決現今的困境

我想大多數的老師都會給教師會掌聲

因為我們是要創造一個雙贏的局面

因為我們都不願意擔任代理主任!

 

樓 : 13 作者 : 不鬥不鬥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10:16:57
只是分行政教學,讓其互扞、內耗教育品質和動能而已
樓 : 14 作者 : 小真 發表時間 :2011/7/27 下午 10:22:59

監察院這麼說:

(二)又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以下簡稱儲訓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參加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合格,經儲訓期滿成績考核及格者,發給證書,分別取得參加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之資格。」則各校(或接受委託辦理教師甄選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聘任教師時,如基於教育需要,於甄選簡章中加註考生如具有學校所需專長得擇優予以錄取之規定,尚無違法之處;惟若將所需專長列為甄選之資格條件而限制未具專長者報考,則於法未合。足徵教師若取得主任之資格,係屬專長之一,當各校將主任資格列為甄選之資格而限制未具主任資格者報考,則違反教育部86年10月13日台(86)人(一)字第86099660號函釋規定。

樓 : 15 作者 : 人咬狗VS狗咬人 發表時間 :2011/7/28 上午 01:05:37

三不五時教師(工)會又是痛批又是揭弊

為什麼常常胡說八道指鹿為馬的時候

教育局沒人出來痛批教師會惡搞

教師(工)會真的比較行?

又光明又正大--包青天替天行道??

我看大概只能用

狗咬人VS 人咬狗

來解釋了

樓 : 16 作者 : 課稅問題 發表時間 :2011/7/28 上午 09:47:56

請問兼行政職的教師是會員嗎?若是,完全看不到,課稅後有幫這些兼行政職的老師爭取任何措施,純老師減課加導師費。兼主任職的更慘他們也是會員,只是想調校,被拿出來檢討。既然教育處作法不對,身為教師會領導團體不該設想一些方式解套嗎?只有看到一再放大教師和行政衝突對立~教師會真那麼高道德嗎,舉發弊案對象都是校長主任,難道沒有老師不符合教師專業本業? 你知我知,不管那個職場不管那個層級或多或少都有少數違法亂紀的人~

希望  貴單位能多用點心,爭取老師的福利和尊嚴(含兼行政職的教師),開任何記者會高度提高眼光放遠,讓社會大眾多瞭解老師這分工作的辛勞。(所謂的福利不是買東西有折扣這種小利)~

敝人只是一個小老師   

樓 : 17 作者 : 依法行政 發表時間 :2011/7/28 上午 10:12:27
導師可不可以請鐘點教 
樓 : 18 作者 : 依法行政 發表時間 :2011/7/28 上午 10:16:46

導師可不可以請鐘點教師擔任,如果可以的話,其實以後可以遇缺不補,只進用鐘點教師來擔任級任或科任
如果不行,法源何在?

請問教師會的成員或幹部們,真的可以嗎?

有誰知道縣內有沒有學校這樣做的?

樓 : 19 作者 : 導師不能請鐘點 發表時間 :2011/7/28 下午 09:30:47
給18樓樓主:
導師工作很重要,應該不能給鐘點教師。
這樣他會說:下班時間,我沒領錢,不負責接電話。
或者說:我可以從下午4點待命到10點,一共6個小時360分鐘,國小是9節課,請每天付我2340元鐘點費。
樓 : 20 作者 : 333 發表時間 :2011/7/30 下午 05:44:14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爭取「高中資訊執秘高高平」記要

六月份,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在了解到「放眼大高雄市,所有市立中等學校都可設置『資訊執秘』;負責整合、規劃及協調資訊教育相關事宜;但唯有原高縣6所高中,就算有心想利用此編置,促進資訊在學校教育上的整體提昇,也不得其門而入」後,立即與教育局主管科聯繫、溝通,以求中等資訊教育推動的高高平,目前經由工會及高中職教育科的努力,已確認可以設置資訊執秘,且代課經費由高中職教育科支應。
各高中可視須要設置資訊執秘,若有問題再請聯繫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我們將盡力達成教育資源的公平與提昇。

簡述爭取高中資訊執秘相關過程如下:
◎100年6月中旬:教育產業工會接獲原高縣某高中陳請「欲申請資訊執秘,協助學校推動資訊軟硬體建設及資訊化教學,但教育局不給予設置」。
◎100年6月下旬:經了解原高市市立高中現況,確實大多數皆已設置,且有學校還設置2位資訊執秘;國中部分,依據4月8日「高雄市立國民中學兼行政職務教師減課標準表」即可設置。
◎100年6月29日:致電高中職教育科游科長,希望高雄市中等學校能在資訊教育推動上能高高平,千萬不要獨漏原高縣6所高中。游科長隨即表示會進一步與教育科技科協商,給予實質協助。
◎100年7月中旬:教育科技科楊智雄股長來電告知「已簽辦市立完全中學可設置資訊執秘及資訊組長兩項職務」,但所須經費由學校預算中自編。
◎100年7月20日:在請各校了解,校內無多餘經費用以設置資訊執秘後,致電楊股長,希望惠以溝通協助,但楊表示無法幫忙,要工會自行詢問高中職教育科。
◎100年7月20日:致電高中職教育科游科長,游科長說明已在教育科技科的簽辦文件中載明由高中職教育科支應經費。
◎100年7月26日:高市10所完中收到教育科技科的函文,文中雖給予設置資訊執秘的彈性,但依然在文末載明「設算減授節數後所需費用,…逕依權責於學校校內減授課額度內逕行調整」等不知經費何來的陳述。
◎100年7月27日:數所學校紛紛電詢經費支應狀況,因此面詢高中職教育科游科長,再次確認經費由高中職教育科加以支應。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中職委員會   陳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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